公共艺术姓“公”不姓“私”:驳应金飞“投诉恐惧症”与批判其精英主义迷思
近日,浙江美术馆馆长、浙江版画院院长、浙江省政协委员应金飞先生在光明网发表题为《观众动不动就投诉,公共艺术还怎么干?》的署名文章。
文中,应先生“忧心忡忡”地指出,当下公共艺术创作正面临“观众动辄投诉”的困境,艺术家因此“畏首畏尾”,创新精神被扼杀。
他呼吁社会给予艺术家更多“宽容”与“试错空间”,暗示公众审美素养不足,难以理解当代艺术的先锋性与实验性。
表面看,这是一份对艺术生态的善意关切;但深入剖析,其内核却依然弥漫着精英主义傲慢与对“公共性”本质的严重误读。
我们必须重申一个不容动摇的根本原则:公共艺术的主体是人民,而非艺术家;其评判权属于大众,而非小圈子。
所谓“动不动就投诉”的抱怨,恰恰暴露了部分艺术从业者对人民主体地位的藐视,对公序良俗底线的轻慢,以及对中华文明审美传统的割裂。
“动不动就投诉”?必须欢迎投诉!公共性即意味着接受人民监督
应先生将“观众投诉”视为洪水猛兽,仿佛艺术家一旦进入公共领域,便应享有免于质疑的“神圣光环”。这是一种根本性的逻辑颠倒。
公共艺术之“公共”,首先在于其空间属性——它矗立于广场、公园、街道、地铁站、博物馆、展览馆,占用的是全民共有的物理空间;其次在于其资金来源——多数由财政拨款或公共基金支持;最终在于其功能指向——它不是私人画室里的自娱自乐,而是面向全体市民的精神产品,承担着美化环境、传递价值、凝聚共识的社会功能。
既然如此,人民群众作为公共空间的主人、公共资金的提供者、公共精神的承载者,天然拥有对公共艺术作品进行审视、评价乃至投诉的权利。
这种权利不是“动不动就”的任性,而是人民群众参与公共文化治理的基本方式。
投诉不是破坏,而是对话的开始;批评不是打压,而是对作品是否真正“公共”的一次检验。
真正的艺术家,应当以开放的心态拥抱这种监督。
若一件作品甫一亮相便激起广泛民怨,难道第一反应不该是反思作品本身是否脱离了人民的情感、违背了社会的共识,而非抱怨“群众不懂”?不怕被投诉,才配做公共艺术;经得起人民批评,才是真正的艺术自信。
谁在“怀疑人民群众的艺术素养”?警惕新式文化精英主义!
应先生虽未明言“人民群众不懂艺术”,但其字里行间流露出的潜台词却清晰可辨:公众的投诉源于“不理解”“误读”和“审美素养不足”。
这种论调,与昨天文章中“沙尘暴myq”等言论如出一辙,是典型的文化精英主义。
这种精英主义预设了一个由艺术家、评论家、策展人构成的“专业共同体”,垄断了艺术价值的解释权。
在他们眼中,大众的情感是“非理性”的,大众的审美是“低级”的,只有经过专业训练的眼睛,才能洞悉作品背后的“深刻观念”与“先锋语言”。
然而,这种二元对立本身就是对艺术史的无知。伟大的公共艺术,从来都是人民性与艺术性的统一。
人民英雄纪念碑的浮雕,何曾因“看不懂”而遭投诉?因为它扎根于民族共同的历史记忆,其庄严、崇高与悲壮,无需理论阐释便能直抵人心。
敦煌壁画、汉代画像石、民间年画,哪一样不是诞生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并最终被人民所珍视?
一件作品是传递敬意还是充满戏谑,是凝聚共识还是撕裂情感,是尊重传统还是刻意冒犯?这种基于生活经验与道德直觉的判断,其正当性与有效性,丝毫不亚于任何高深的理论分析。
将人民的朴素情感污名化为“素养不足”,不是捍卫艺术,而是将艺术异化为少数人的密语游戏。
公共艺术的评判权归谁?答案只能是人民!
应先生的焦虑,本质上源于一个根本问题:公共艺术的评判权究竟该归属于谁?
他的答案隐含在对“专业解读”的执着中——评判权应掌握在艺术圈内部。但这是对“公共”二字的彻底背叛。
公共艺术不是美术馆里的藏品,仅供专业人士研究;它是在阳光下、在人群中、在日常生活里与每个市民相遇的存在。
它的成功与否,不取决于它在学术期刊上获得多少赞誉,而取决于它能否被广大市民所接纳、所喜爱、所引以为豪。
评判权必须回归人民。 这并非否定专业意见的价值,而是强调:在公共领域,专业意见必须经过人民的检验与认可才能生效。
一个可行的机制,是在公共艺术项目立项、设计、落成的全过程中,引入广泛的公众参与——听证会、问卷调查、社区评议……让人民的声音前置,而非等到作品落地后才被动“投诉”。
当一件公共雕塑因形象丑陋、寓意不当而引发众怒时,管理方选择“下架”或“遮挡”,这并非艺术的失败,而是民主程序对专业傲慢的一次必要纠偏。它恰恰证明:在公共领域,人民的意志高于艺术家的个人表达。
“公共艺术还怎么干?”——在公序良俗的土壤中生长!
应先生质问:“如果观众动不动就投诉,管理方一有争议就‘下架’,那公共艺术还怎么干?”
这个问题问错了对象。正确的提问应该是:如果艺术家无视公序良俗、挑战民族情感、背离主流价值,那公共艺术凭什么能干?
公共艺术不是法外之地。它必须遵守法律底线、恪守道德准则、尊重社会公德。
所谓“创新”“实验”“冒犯”,绝不能成为伤害民族感情、传播历史虚无主义、宣扬低俗趣味的借口。
“怎么干”?答案很明确:在尊重人民、敬畏历史、守护公序良俗的前提下去干。
艺术家可以探索形式,但不能亵渎内容;可以突破边界,但不能践踏底线。
田世信某些将革命领袖和先烈刻画得猥琐怪诞的雕塑之所以引发强烈抗议,并非因为群众“不懂艺术”,而是因为作品本身逾越了社会伦理的红线。对此类作品的抵制,是人民维护自身精神家园的正当防卫。
真正的艺术创造力,从不诞生于对规则的蔑视,而恰恰是在对时代命题的深刻回应中迸发。
新时代的公共艺术,应当致力于讲好中国故事、展现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而不是沉溺于自我指涉的“先锋”幻觉。
裸体艺术≠艺术现代化
最后,再提一点,应金飞先生,包括整个艺术界,长期执着的“裸体艺术”情结。
推崇西方人体艺术,并将其等同于“艺术现代化”的标志。这种观点,是对中华文明审美传统的严重亵渎。
中华美学自古崇尚“含蓄”“中和”“气韵生动”,强调“神似”高于“形似”,追求“尽善尽美”的伦理与审美统一。
从顾恺之的“传神写照”到谢赫的“六法”,从宋代山水的意境到文人画的逸格,中国艺术的伟大传统从未将赤裸的肉体作为表现的核心。这不是“落后”,而是一种独特的、高度成熟的文化选择。
强行将西方文艺复兴以来的人体崇拜移植到中国公共空间,不仅水土不服,更可能触碰社会文化心理的敏感地带。
在广场、校园、社区、公园、景点等公共场所展示裸体雕塑,即便打着“艺术”的旗号,也极易被公众视为对公共道德的挑衅。这不是“群众保守”,而是文化基因的自然反应。
艺术现代化,绝不等于西方化,更不等于裸体化。 真正的中国艺术现代化,是在坚守民族文化根脉的基础上,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形成具有中国气派、中国风格的当代表达。
用裸体来标榜“前卫”,恰恰暴露了文化自信的缺失。
让艺术回到人民之中
应金飞先生的忧虑,反映了一部分艺术从业者的集体焦虑:当艺术走出象牙塔,进入公共领域,它就必须接受人民的审视。
这种“不适感”,不应转化为对人民的抱怨,而应升华为对自身责任的重新认知。
公共艺术的生命线,在于人民的认可;其合法性,源于人民的授权。
我们坚决反对以“艺术自由”为名,行伤害人民情感、破坏社会共识之实。我们同样坚决捍卫人民群众对公共艺术说“不”的权利——这不仅是权利,更是义务。
新时代的文艺工作者,应当牢记两次文艺座谈会的谆谆教诲:文艺要热爱人民,而不是俯视人民;要服务人民,而不是教育人民;要融入人民,而不是隔离人民。
唯有放下精英身段,走进人民生活,倾听人民心声,尊重人民情感,公共艺术才能真正“干”起来,而且干得堂堂正正、生机勃勃。
否则,再“先锋”的作品,也不过是孤悬于人民大地之上的空中楼阁,终将被时代的风吹散。
如果艺术创作者真的拥有文化自信,就绝不会畏惧人民群众的批评与投诉。
真正的自信,不是躲在“专业壁垒”之后拒绝对话,也不是以“先锋实验”为盾牌逃避责任,而是敢于将作品置于人民目光的熔炉中淬炼——经得起赞美,也扛得住质疑;容得下掌声,也受得住批评。
文化自信的底色,是人民的认可;艺术价值的试金石,是民心的向背。
唯有扎根人民、敬畏历史、尊重公序良俗的作品,才能在时代的长河中屹立不倒。
那些一遇投诉就喊“艺术已死”的叹息,恰恰暴露的不是公众的“无知”,而是创作者自身信念的脆弱与根基的浅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