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亿用户到126万罚单:UC浏览器何以至此?
2026年1月29日,互联网老牌产品UC浏览器的运营主体——广州市动景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景公司”)被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处以合计126.63万元的处罚,原因是“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受版权保护的作品”。
这一看似单一的行政处罚,并非简单的法律纠纷,而是数字内容领域监管加强与版权合规压力骤升的集中写照。
作为诞生于移动互联网黄金时代、曾一度拥有亿级用户规模的浏览器产品,UC的这一罚单不仅揭示了企业自身在版权治理上的短板,也折射出整个互联网平台在算法推荐时代面临的监管与商业博弈。在内容“吸睛”与版权合规之间,平台该如何拿捏?本次处罚又会对行业格局和资本逻辑带来怎样的影响?
UC浏览器关联公司被罚未经授权传播受版权保护作品
根据处罚公告,此次行政处罚依据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行政处罚依据可参照版权法相关条款)。处罚机构为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处罚日期为2026年1月14日。

截图自企查查
调查发现,动景公司在其UC浏览器平台上未经许可传播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内容,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服务,构成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害。
处罚决定未明确涉案作品种类,但一般此类案件涉及的作品包括网络小说、视频、音乐、图片等数字内容。在网络环境下,这些作品通常以APP推送、搜索结果、信息流等形式呈现给用户。可以推测,本案中的“作品”可能为以互联网新闻、视频或其他媒体形式传播的内容,动景公司未取得授权即进行分发,违反了版权法规。
在2024年由西南政法大学与重庆市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联合主办的“互联网平台的版权注意义务”研讨会上,多位来自法律界和学界的专家围绕平台在版权治理中的责任展开了深入讨论。与会专家普遍认为,伴随算法推荐技术的广泛应用和内容分发效率的大幅提升,互联网平台在版权合规上的压力正在显著加大。
会议中指出,当平台依赖算法推送内容时,其责任边界正在发生变化。传统意义上,平台作为信息中介可适用“避风港原则”,通过实施“通知-删除”机制来规避责任,但这种机制在算法驱动下越来越难以有效防范侵权风险。目前业界和法律界均认为,有必要重新审视平台的注意义务配置,以科学机制推动互联网平台版权合规体系的优化。
在与会的学者名单中包括清华大学的教授等多位权威学者,他们从理论和实务角度探讨了平台应承担的“注意义务”。部分观点认为,在算法推荐下平台不再是被动的信息传播者,而是内容分发的重要参与者,因此在版权治理上应承担更积极的注意义务。然而,也有人担忧过度加重平台义务可能会造成创新“寒蝉效应”,增加科技企业在内容分发层面的合规成本。目前讨论多集中在如何突破传统“避风港原则”,明确版权过滤、监测机制在算法环境下的法律定位等热点问题。
总体来看,算法推荐与版权合规之间博弈受到深刻关注。监管和法律理论正在积极适配新时代内容生态的需求,此次UC浏览器被处罚也并非平台合规问题的个案,而是整个行业面临的共性挑战。
UC浏览器的历史与生态从行业先锋到监管关注焦点
据企查查显示,广州市动景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3月,法定代表人为王鑫,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涵盖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推广等。公司由杭州宝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广州大鱼快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共同持股,隶属于阿里巴巴集团体系。
旗下核心产品包括UC浏览器(含PC版、移动版)、UC头条、小萌圈等互联网应用。UC浏览器原名UCWeb,由何小鹏等人于2004年创建,曾是中国最大的第三方手机浏览器。

图片截图自UC浏览器官网
阿里巴巴集团于2013年开始战略投资UCWeb,2014年6月以约40亿美元收购了UCWeb的全部股权,正式成立UC移动事业群。收购后,UC浏览器更名并整合为阿里系浏览器产品线,充分利用阿里生态渠道优势迅速扩大用户规模。
在其发展高峰期,据艾瑞咨询(iResearch)数据,UC浏览器在2014年曾拥有全球超5亿用户(含海外市场),成为中国、印度等多个国家重要的移动浏览入口工具,日搜索请求量达到数十亿次。彼时,UC凭借创新的省流技术与快速加载优势,在移动互联网高速增长期赢得了大量用户青睐。
然而,随着移动互联网进入“下半场”,UC浏览器的市场地位开始显著下滑。早在2015年前后,腾讯旗下的QQ浏览器便开始在中国市场蚕食UC的份额,并最终实现反超。
据界面新闻此前报道,自阿里收购后,UC在国内手机浏览器的市场份额持续走低,不仅被QQ浏览器超越,其下降趋势也吸引了行业广泛关注;易观国际监测数据显示,UC浏览器市场份额从38%以上下降至32%左右,而QQ浏览器则稳定在36%左右,并将UC丢失的份额部分收入囊中,百度浏览器等也分得一部分市场。
在成长过程中,UC浏览器及其关联平台曾多次因内容、广告等问题遭媒体曝光和监管通报:
例如,2020年10月,国家网信办曾将UC浏览器列入八大主流手机浏览器专项整治对象名单,要求清理其“发布低俗、血腥等不良信息,炒作明星隐私八卦”等违规内容。不仅如此,央视“3·15晚会”多次点名也涉及UC平台:2021年央视315晚会调查发现,UC浏览器搜索结果中出现大量未经资质的虚假医疗广告;同年,央视财经公开报道UC浏览器曾为无资质公司投放虚假医药广告。相关调查显示,UC浏览器上的医疗广告通过“信息流”推送形式误导用户,案件后续还涉及旗下子公司广州聚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被广州市市场监管局罚款20.7万元。图片来源于央视网
2025年9月,国家网信办等部门又批评UC浏览器未认真落实内容管理责任,在热搜榜单主榜扎堆呈现极端敏感恶性案事件词条等非权威部门、权威媒体发布的信息,涉及网络暴力、未成年人隐私等相关话题,破坏网络生态秩序的问题,国家网信办指导广东省网信办,依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对UC平台采取约谈、责令限期改正、警告、从严处理责任人等处置处罚措施。

截图自网信办官网
此外,学术研究和安全报告指出UC浏览器早期版本存在数据泄露和隐私风险,如2015年多伦多大学Citizen Lab研究发现UC浏览器在中国版中存在搜索请求未加密、用户清理操作不彻底留存DNS记录等问题,激发了部分用户对隐私安全的担忧。这些案例显示UC系平台过去在内容合规方面问题频发,引发监管部门和舆论广泛关注。
在用户端,尽管部分老用户因习惯UC浏览器的流量节省和推荐信息功能而持续使用,但围绕广告弹窗、自动续费扣费等体验问题的负面反馈也持续累积。快消前瞻检索消费者投诉平台如“黑猫投诉”上发现,目前UC累积投诉量达7567条,存在大量用户反映UC APP出现充值广告误触自动扣费、退费困难等问题,增加了用户对该产品的信任成本。


截图自黑猫投诉平台
总体来看,UC浏览器的用户群体对其广告推送、内容质量和隐私保护等方面存在诸多抱怨,也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舆论压力。
红海中的合规压力
近年来,国家版权局和网信部门不断加大对网络侵权行为的执法力度。“剑网行动”等专项清查将版权保护纳入重点整治范围。2022年江苏无锡法院曾判定“影视聚合APP”运营商通过“深度链接”等手段向公众传播影视作品构成侵权,后由文化执法部门对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该案中,多款聚合类影视APP非法传播8万余部影视作品,通过广告获利,最终涉案人员被刑事惩处,文化局还对9名侵权情节轻微者给予行政罚款。
事实上,这一案例与本案类似,都涉及网络平台未经许可向公众传播大量受版权保护内容。国家信息中心共享经济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共享经济发展报告(2023)》指出,当下内容聚合平台面临“三重压力”:版权方要求授权许可、用户要求内容丰富、监管要求合法合规。一旦发生侵权事件,平台不仅要承担高额行政处罚,还有可能引发版权方的民事诉讼或刑事追责,潜在成本巨大。
从行业监管层面看,2020年以来针对手机浏览器的专项整治行动曾明确提出“不得发布无资质自媒体新闻、不良信息”(含低俗内容、标题党等)。监管部门要求各大浏览器建立“总编辑负责制”,完善内容审核机制,确保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业内自律方面,许多平台近年也在加强版权合规:如与媒体机构合作、购入授权内容、或采用“提示删除”机制回应举报。但是,由于聚合平台内容来源复杂,一旦前端审核漏洞,依然可能形成侵权链条。
StatCounter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6月,Chrome全球市场份额高达68.3%,位居第一;Edge约5%居于第三。在中国市场,Chrome和Edge也占主导地位,UC浏览器位列前五。
国内新兴对手如字节跳动旗下的“夸克浏览器”、腾讯系QQ浏览器、搜狗浏览器等都在抢占用户注意力,而用户对广告骚扰和信息质量的敏感度正在提高。市场份额数据显示,尽管UC在国内名列前茅,但与腾讯、字节、微软等巨头相比,其增长空间和用户黏性存在挑战。
此次处罚对UC浏览器及其背后的阿里巴巴文化娱乐生态链均带来潜在风险。一方面,高额罚款和“黑榜”影响会放大消费者和市场对UC平台合规性的关注,可能迫使UC加大对版权内容的审核和授权投入,进而增加运营成本。阿里文娱内容生态在整合视频、新闻、浏览等业务时,将不得不重视版权风控,否则类似事件可能蔓延至更多产品线。
另一方面,此案具有明显的示范效应:它传递给全行业一个信号——即便是大型平台,只要在内容传播中触碰版权红线,就会被严惩。这或将引发监管层面更加集中整治此类问题,并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明确平台在内容审查、“通知-删除”义务等方面的要求。
北京互联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姜颖在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中平台责任的司法界定中指出,未来平台策略可能发生调整:一方面或倾向于购入正版内容资源或强化原创生产,减少对未经授权的网络内容依赖;另一方面将持续完善内容审核技术,如AI过滤、红线清单等,以降低侵权风险。版权合规成本的上升,也可能促使整个行业重新审视“免费内容”模式,更加重视与版权方的合作共赢。
此次UC浏览器因版权侵权问题被罚,不仅再次暴露出UC浏览器在内容合规与版权治理方面的短板,也凸显出整个内容分发平台在版权授权、侵权监测与流程建设上的系统性风险。于行业层面而言,这一罚单敲响了警钟:在数字生态竞争中,只有依法依规、重视版权治理的平台才可能在不断收紧的监管和激烈的市场博弈中立于不败之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