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骂人会坐牢、最高判三年”的法律规定精准落地与深化?





.
上午浏览网页,发现“骂人可能坐牢”“最高可判三年”的话题霸屏今天的热搜,相关文章铺天盖地。支持者拍手叫好,认为这是对抗言语暴力、保护人格尊严的利器;反对者则忧心忡忡,担心法律过度介入私人生活;更多人陷入困惑,搞不清到底什么样的骂人会触法?私下吐槽和恶意辱骂的边界在哪?遗憾的是,多数媒体的解读流于表面,只是复述法律条文,非但没解开疑惑,反而让公众更迷茫。当“骂人入法”成为全民热议的焦点,如何让这项制度既守住正义底线,又避免“一刀切”的执法困境,已是刻不容缓的现实课题。
.
立法将“骂人”纳入规制范围,本意是为言语行为划出法律红线,彰显对人格尊严的重视。在网络时代,言语暴力的危害早已突破私人领域,公然辱骂、捏造事实诽谤、恶意威胁等行为,不仅会给当事人带来精神创伤,更可能引发网络暴力、群体冲突,甚至扰乱公共秩序。过去,这类行为常因“取证难、认定模糊”而难以追责,受害者只能默默承受伤害。如今,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制,填补了法律空白,让言语暴力不再是“法外之地”。这既是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也是引导社会文明发言、净化网络生态的必要举措,其积极意义毋庸置疑。
.
但法治的关键在于精准,而非泛化。判断“骂人”是否违法,需坚守法律谦抑性原则,综合“公然性”、情节轻重、法益侵害程度等因素,在遏制恶性言语侵权与保障合理言论自由之间找到平衡。法律不应随意介入私人领域:一对一私信争吵、家庭内部争执、熟人间的情绪吐槽,即便言语过激,也属于私德调节或民间和解的范畴,不应轻易上升为违法犯罪。只有在公共场所、网络公开平台等“公然”场景下,以贬损他人人格为目的,实施侮辱性、威胁性言语行为,且造成一定危害后果时,才应纳入法律规制范围。这种区分,既是对私人生活空间的尊重,也是避免法律过度干预日常交往的关键,防止陷入“抛开剂量谈毒性”的机械执法。
.
笔者认为,当前执行这项规定最突出的问题,是言语违法认定缺乏统一、明确的实操标准,成为引发民众担忧主要原因。其中最关键的缺漏,是缺少官方统一的“骂人”用词清单。汉语博大精深,复杂性远超纸面规定,同一词汇,在某地是熟人间的调侃,在另一地则可能是赤裸裸的侮辱;而网络新词、方言俚语的语义边界模糊,更让认定难上加难。没有一份明确清单,执法者只能依赖个人认知主观判断,导致同样一句“垃圾”,在有的地区被认定为轻微情绪的表达,在有的地区却要被认定违法并处以罚款;类似的网络吐槽,不同执法者可能给出“罚与不罚”“轻罚与重罚”的迥异结论。这种执法不确定性,不仅让民众无所适从,动辄担心“无心之语触法”,更会侵蚀执法公信力,甚至为选择性执法、打击报复留下空间。
.
指出上述问题,并非要否定法律规制言语暴力的初衷,而是要让立法更接地气、执法更具可操作性。笔者建议,是否可通过“明确标准+弹性补充+专业赋能”的组合拳,来彰显法律的刚性与灵活性,弥补法律规定的缺漏。
.
首要之举是出台全国统一的《侮辱性言语认定指引》。由公安部牵头,结合网络语境、地域特点、民族习惯,划定三类词汇清单:“核心侮辱性词汇清单”明确绝对违法的边界,涵盖涉及人身攻击、家族贬损、种族民族歧视、生理缺陷侮辱的词汇,公然使用即可认定违法;“模糊性词汇清单”收录语义多元的词汇,需结合语境、主观意图综合判断;“无贬义词汇清单”明确方言俚语、熟人间调侃用语等绝对不违法的情形,为民众言论自由划定安全区。同时建立动态补充机制,及时更新网络新词,避免清单滞后于现实。
.
其次,建立地域/民族语义补充机制。我国地域辽阔、多民族聚居,方言与民族语言的语义差异不可忽视。应授权各省市、民族地区,结合本地语言习惯,制定语义补充说明,明确本地无贬义但通用语中易产生歧义的词汇,报公安部备案后施行。这既能尊重地域与民族文化差异,又能避免因语义误解导致的执法误伤,让法律更贴合基层实际。
.
此外,必须强化基层执法的“语境审查”培训与程序保障。对基层民警开展语言学、法学交叉培训,让他们明确“主观意图、语境、情节、传播范围”是做出综合判断的核心,杜绝“唯用词论”的机械执法。同时建立执法异议复核机制,允许当事人对处罚结果申请异地复核,引入专家参与语义、语境判断,为民众提供充分的申诉渠道,最大限度减少执法误判。
.
真正的法治,从来不是“一刀切”的简单规制,而是“明确标准、兼顾多元、精准执法”的动态平衡;真正的良法,也从来不是看似完美的纸面条文,而是贴合现实、能落地执行、让民众信服的制度设计。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制言语暴力的初衷值得肯定与点赞,但唯有补齐认定标准的短板,堵住界定模糊的漏洞,才能让法律既成为遏制言语暴力的“利剑”,又当好守护言论自由的“盾牌”。而民众的理性质疑,并非对法治的否定,恰恰是推动制度完善的重要力量。认真倾听这些声音,才能让法治更有温度、更具公信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