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跟不上,专门管理小电驴的人力、物理成本过高了,急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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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将纳入机动车管理,可能就没有这么多问题了
管理跟不上,专门管理小电驴的人力、物理成本过高了,急需创新。
这真的是中国特色的问题——人们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出行能力和社会管理能力跟不上的矛盾。
原先以为暂时把有机动性的玩意儿划归非机动车管理可以应付一下,结果没想到10-20年,“非机动性”的小电驴就满大街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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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2000年初的冒白烟的烧油助动车都没多少,毕竟大几千呢,还要加油(虽然没多少钱)
那时候,摩托车是和这些“机动”的非机动车拉不开差距的——便宜的幸福125也就大几千,上牌费很少,
我们公司专门跑送信的跑单员,开的就是这个,而不是烧二冲程冒白烟的助动车,还是他自己的。
2010年后,人们买汽车都不是个事儿了,所以小电驴嘛,更是哗哗普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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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也不是只有中国区分这种跑非机动车道的机动性小电驴。
欧盟:电动自行车(EPAC)非机动车,允许走自行车道最高车速≤25km/h、电机功率≤250W,需具备脚踏功能;若车速>25km/h,归类为 “电动摩托车”(机动车),需驾照和牌照。
英国:租赁电动滑板车特殊代步工具,允许走自行车道 / 机动车道(禁止人行道)仅限试点城市合法,最高车速≤15.5 英里 / 小时(约 25km/h),需年满 16 岁且持驾照;私人电动滑板车禁止在公共道路行驶。
新加坡:电动个人代步工具(e-scooter)禁止走人行道,允许走自行车道;2025 年 7 月起,行人专用道严禁电动滑板车进入,违者最高罚 2000 新元(约 1.09 万元人民币)或坐牢 3 个月;电动轮椅等辅助工具除外。
美国(部分州):电助力自行车(e-bike)分 3 类,其中 1-2 类(车速≤20-28 英里 / 小时)可走自行车道无需驾照和登记,部分州禁止高车速类别使用通勤专用自行车道;若超出速度标准,需按机动车管理。
澳大利亚:电动自行车(E-Bike)非机动车,允许走自行车道最高车速≤25km/h、电机功率≤250W,需有脚踏功能;超标则按 “电动摩托车” 管理,需驾照和牌照
但这些国家的特点是,这种非机动的机动车绝对值太少了,以至于国外up主来中国旅游每次都要感慨下“满街跑的没有声音的摩托车”——他们都区分不了摩托和电动自行车的区别,说明咱们的小电驴实际上是非常接近国外的摩托车概念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