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没有足够的人手和资源去管理每一个小区,只能靠业委会补充

【本文来自《业委会成立后第一件事就是把物业赶走了,发现侵吞我们百万以上的小区广告位的收入》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 嘟嘟嘟嘟嘟嘟
  • 业委会这个制度设计就是扯淡推责,物业公司的监管责任不是政府的事吗?

基层事情又多又复杂,虽然不会是特别惊天动地的大事,但是不处理好是会直接影响老百姓的幸福感的。

而基层政府的辖区,小区不知道有多少,管肯定管不过来,尤其是经济发达的地区。

业委会本质上是政府基层管理的一个补充,很多现象民不举官不究,这时候就需要业委会对一些不合理的现象提出建议甚至是法律诉讼,维护业主权益。

比如换物业这种事,政府没有足够的人手和资源去管理每一个小区,基层工作的话,一个小区几十户几百户人家,政府有多少人可以一个一个去上门做工作?耗时又有多久?很可能拖个一年半载,因为几个钉子户死活不同意,最终使得工作无法推进,这是很正常的。

而且政府工作人员未必了解实际情况和里面的利益链条,真做起事来费劲费力不说,还容易好心办坏事,得不偿失。

业委会的制度设计,本质上是基层民主自治,是利大于弊的,当地基层政府可以给业委会的合理维权行为背书或者提供法律、政策协助,但是还是需要业委会先说明清楚自己的诉求。

我认为业委会制度总体上是合理的,肯定有需要改进的地方,但是这应该在实践中发现问题,然后解决问题,而不应该一下子全盘否定。

未来可能有更先进的基层治理方法,就当下而言,业委会制度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站务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