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正是最愤怒的点:用山区孩子的名义申请善款,却连他们的名字都懒得认真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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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山区孩子的名义申请善款,却连他们的名字都懒得认真写

学校将问题归因为“工作人员未认真执行规范”“弄虚作假”,看似认错,实则轻描淡写:

7次公示全部照搬百度人名大全,且顺序一致——这绝非“临时找不到名单就随便填几个”,而是明知故犯的台账造假;项目验收需提供受益人名单,本应有签到表、课程记录、物资签收单等佐证,但工作人员竟直接复制网络文档,说明:要么根本没有开展足够次数的线上课(为凑次数而编造);要么根本未记录真实学生信息(管理极度混乱)。

这已不是“作风不严”,而是涉嫌骗取公益资金验收材料。若无真实服务对象支撑,45万元资助的合法性将受质疑。

支教人员差旅费45,000元,为何如此整数?覆盖多少人次?行程明细?

图书馆书架150,000元书架单价?是否含安装?有无采购合同?

教学资源开发93,399元谁开发?按什么标准付费?有无成果物?

学习用品100,536元资助多少学生?人均约500元?有无发放清单?

图书55,440元书目清单?是否匹配留守儿童阅读水平?

税费5,625元按何税率计算?

尤其是 “差旅费45,000元”,引发合理怀疑:差旅费通常包含交通、住宿、餐饮,金额往往零散(如43,872元),精确到整万极为罕见;若按人均3000元/次(杭州往返淳安+食宿),45,000元对应仅15人次——而项目称“多次赴石林镇、瑶山乡”,7次线上课+线下活动,15人次是否足够?更关键的是:差旅费是否包含校内教师?是否有发票凭证? 公众无法验证。

在名单造假背景下,这笔“刚好4.5万”的差旅费,极易被解读为“凑整做账”的痕迹。

通报透露出一个危险信号:项目执行的核心目标,似乎不是“帮助孩子”,而是“完成验收材料”。

明明有真实受益学生(两所小学),却不用真实名单,偏要抄百度——说明过程留痕意识远低于应付检查意识;资金虽未发现挪用,但若服务未真实、足量开展(如线上课仅象征性开几次),则属于变相套取公益资金。

这正是最愤怒的点:用山区孩子的名义申请善款,却连他们的名字都懒得认真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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