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反对以吸毒为代表的部分轻罪记录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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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志,在我起立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犯罪记录封存这项法案内容发言时,我首先声明参政议政是我党赋予公民的神圣职责,而我今天所表达的观点仅代表我个人。

我想说的是,我深知在座的各位同志,对于这个议题的辩论,双方都有着非常坚定的看法。其中一些看法源自于个人的非常真实的亲身经历,就像我们从法律界专家、央视网、人民日报和缉毒前线的同志那里听到的那样。但是各位同志,我反对这项法案,并且我希望能阐述我的几个主要理由。

 首先我不认为这项法案中的记录封存措施能防止人们二次吸毒和进一步的犯罪——即使这种吸毒有时是被动的。我也担心,就像我们在那些已有类似法律的国家所看到的情况一样,封存吸毒记录会成为毒品去罪化和大麻合法化的敲门砖。人们会仅仅会因为吸毒记录封存所导致的不能查询而感到可以尝试一下。我担心它将对祖国的花朵和敏感场所工作的人群产生影响。因为吸毒记录封存存在一种风险,它会强化一种危险的观念,贩毒份子会用查不到来诱惑吸毒而且就像我们在其他国家看到的那样,一旦这样的法律通过要求扩大其适用范围的压力就会随之增加。而更危险的情况是,将保护未成年人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中的“未成年人”去掉这样一项涉及全体公民法律条款的根本性更改竟然没有通过人大审议和社会调查,这本身就反映出某些群体蔑视体制、漠视宪法的意识。

我反对它还因为我认为通过吸毒记录自动封存这个默认程序,会存在一种危险,这可能被用来掩盖真相,掩盖通过吸毒人员来确定其他如容留他人吸毒、为吸毒人员提供便利者的信息,或者也许是掩盖因吸毒而感染艾滋病毒进而导致公安干警执行警务风险大幅度增加的事实。我有个朋友称他为杀人法案,杀得不仅仅是吸毒者和青少年,还有广大为禁毒奋斗的公安干警和朝阳区群众。

最后各位同志,这不是一个协助禁毒法案,这是一个协助吸毒方案。作为一个有过深刻历史教训的国家,我们认为吸毒是错误的。政府有全国性的吸毒、贩毒预防战略和法律。我们哀叹有那么多的年轻人和未成年人被诱导去吸毒、被欺骗吸毒。林则徐的虎门销烟是1989年6月25日结束的,距离2026年仅仅过去了187年,而2026年的6月26日仅仅才是第39个国际禁毒日。吸毒是错误的,但这项法案实际上就是在说吸毒是可以的。这会给我们的社会传递出什么样的信息呢?这会给我们在缉毒前线拿着生命在保护这个国家免受毒品侵害的英雄什么样的信息呢?没有需求就没有贩卖,吸毒是不对的,吸毒是错误的。这项法案也是错误的。所以在我看来它不应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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