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中国创新:个人英雄主义vs集体主义?

赛格特约作者  刘远举

罗永浩在一个近期的视频访谈中说:科技公司大部分不是创新型,而是追随型的。华为很牛逼,但他是追随型企业。Oppo、vivo、小米都是追随型企业。实际上从成功概率上,创新型企业的概率就很低,追随型企业从商业概率上,要远比创新型来的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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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永浩的十字路口》罗永浩x何同学对谈截图

老罗这段话,实际在比较中美企业的创新能力。中国公司现在也具有很强的技术创新能力,比如全球创新50强,经常会有5-10家中国企业入选,很多中国科技公司的研发投入也很大。所以,罗永浩这里所说的创新型企业,实际上是指颠覆式、开创性创新。在他看来,“创新型企业通常是靠个人英雄主义,而追随型企业,用现代化的管理和机制”。

这也是这几年议论比较多的话题。很多人认为,这些年,我们的企业家和美国的企业家,出现了气质上的巨大差异。2019年世界人工智能大会上,马斯克的星辰大海,遭遇了马云的人间烟火,当时很多人都觉得马云的生意太low了。更经常被翻出来的例子,是杨元庆和马斯克的对谈,以及黄仁勋2013年参加小米发布会的视频。

他们觉得,美国在搞可控核聚变、页岩气革命、火箭回收、脑机接口、ChatGPT……反观国内,企业家在思考让人们点击广告,或是借高利贷。即便中国公司的创新,也是在美国企业开创的技术路线上,进行微创新和赶超,而没办法开创出新的技术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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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创新:冒险精神和英雄主义

罗永浩这段话,是用个人性格去解释中国企业家和美国企业家的差距,即中国企业缺乏个人英雄主义。这个解释有一定道理。

个人英雄主义这个词,往往与偏执、冒险、独断、热情、勤奋、独行特立这些品质联系起来。正如intel前CEO安迪·格鲁夫的名言:唯有偏执狂才能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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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鲁夫认为这种“偏执”是保持对潜在威胁的高度警觉,他认为“技术公司死于自满,而非外部竞争”

暂且撇开中国企业家个体是否缺乏这些品质,可以肯定的是,中国社会是缺乏对个人英雄主义的认同的。至少在在各级领导看来,个人主义主要表现为独断专行,不顾及实际情况。”

个人英雄主义在创新中,很重要的一个体现就是冒险精神。比如,微软冒险投资OPENAL,开拓出一条新的技术路线。但中国社会对冒险的接受程度并不高。天津大爷跳水,被禁止了。北京一些公路两侧,也陆续建了阻拦网。一流大学的校园,普遍需要预约才能进入。舆论多强调提升安全,但有些活动的本质,就是不安全。都安全了,活动就没有意义了。

这些冒险活动,的确像很多人所说的,是吃饱了。但一个群体,只有吃饱了,才能去关注那些饱腹之外的事,发生一些不同寻常的行为,比如仰望星空、研究无用的数学、创新。一定会遭受损失、死亡,但同时,一定会得到一些珍贵的东西。

冒险,不仅仅是体育活动,更是一种精神状态,它要求人们超越自我、挑战极限,敢于冒险、勇于拼搏。这种行为、这种行为背后的精神,其实与创新行为、创新精神是高度相似的。

谨小慎微,为了安全不断地限制自由,会让群体墨守成规。而群体是个体的基石,社会氛围是个体行为的基石,不可能将之截然分开。不可能社会不接受任何极限运动,而又要求企业家群体在创新时具有冒险精神。一个人不敢冒爬一座小山坡的风险,企业家自然也不愿意冒赔钱的风险,科研人员自然也不愿意冒赔上自己名声、事业的风险。

所以,对个体的尊重,是个人英雄主义的基础。一个社会必须尊重个体的冒险精神,才有更多的创新。所以,可以说因为整个社会缺乏对冒险精神、个人英雄主义的接纳,影响到了技术领域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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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主义要制度支撑

企业是一个组织,受法律、公司制度、资本市场规则、社会氛围等诸多因素制约。企业家的个性特征,自然也受制于这些因素。

北京时间11月7日凌晨,尽管挪威主权财富基金等多家机构投资者明确反对,在特斯拉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超过75%的特斯拉股东,仍然批准了马斯克的1万亿美元薪酬方案。特斯拉股价盘后上涨1.69%。这份为期十年的“业绩对赌”薪酬协议,可能把马斯克送上人类首个“万亿美元富豪”的宝座。

特斯拉的股权架构是同股同权的,特斯拉庞大的散户股东,纷纷支持马斯克。社会氛围容忍、看重马斯克个人英雄主义在企业中的作用。

实际上,美国资本市场有一套制度,支撑企业家的个人英雄主义,那就是同股不同权。科技公司的特点,往往需要为了技术创新的潜在的长远利益,放弃短期利益。这往往需要独断专行,所以科技公司往往采取同股不同权的AB股制度。

A类股一般由创始人和主要投资者持有,通常享有决策权和控制权。而B类股则由其他投资者持有,他们一般只有收益权,没有多少决策权。这种结构下,即便公司大量融资,企业家仍能保持对公司决策的控制,自然就更能发挥个人英雄主义,在开拓性技术创新中的作用。例如,META、谷歌、京东等互联网公司都采用了这种股权结构。

但基于中国《公司法》“一股一票”的规定以及两大交易所制度的约束,在国内上市的公司,则是不允许有AB股架构的。好消息是,近年来,中国也推出了一系列政策,为“同股不同权”公司上科创板铺平了道路,也就为中国的科技企业,有更多的个人英雄主义,提供了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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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主义离不开时代背景

人民网说:只有时代的马云,没有马云的时代。

美国是发达国家,人均GDP在7.6万美元左右,而中国在1.2万美元。中国GDP达到了美国的60%—70%,这是因为中国的人口总量大。但14亿人创造出来的财富,并不能全部用来投资科技,也不能都买科技产品,还得吃饭穿衣。所以,科技公司从经济中获得支撑是不一样的。美国是第一强国,中国是发展中国家。国家处于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企业的特征必然也是不同的。

用一个比较形象的例子,如果觉得中国企业家没有开创性精神,那么,同样的,美国中产都在买游艇,家里有泳池,而中国中产还在买10来万的车,流行的也是跑步这样廉价运动。中产生活模式、企业创新特征的不同,其实根本原因都是一样的,那就是国家经济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

除了经济发展阶段这个背景,还有技术发展阶段这个背景。其实,我们所看到的,现在的炫目的技术创新,都是源于多年之前。

克劳德·香农发表的《通信的数学理论》首次系统性地提出了信息熵的概念,为现代数字通信、数据压缩等领域奠定了数学基础。这也是任正非所说的5G的基础,香农因此被称为“信息论之父”。这篇论文的发表时间是1948年。

1964年,哥登·摩尔就提出了摩尔定律,那时中国刚刚从“三年自然灾害”走出来,酝酿一场新的革命。OpenAI是现在最热的公司,这家公司最危急的时候,是微软大手笔投资救了它。而微软成立于1975年,那个时候,中国还没恢复高考。1995年,马云还在卖黄页的时候,微软就是全球垄断性操作系统公司了。

所以,基于不同的经济、技术发展阶段,中美的科技公司,很难直接去比较开拓性创新能力。

现在都觉得当年联想没做芯片,错失良机。但当年的联想,不过是亚洲销量第一。现在苹果,坐拥全球手机一半市场,是全球利润最大的公司,才开始实施赶超wintel联盟的战略。当年的联想搞芯片,必然会失败。实际上,当年倪光南是拿到钱研发芯片的,最后失败了,被人骗去搞了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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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倪之争:“市场派”和“技术派”的碰撞

再比如,很多人说,当年中国就搞过大飞机,搞过光刻机。但是,搞一架飞机出来,和量产进行商业飞行是不同的。至于光刻机,70年代,半导体光刻技术刚刚出现,中国还能跟上,随着技术快速发展,没有深厚的工业基础,是难以跟上的。这就像小学生和大学生,一起学游泳,最初姿态都差不多,但后来小学生不可能和大学生游得一样快。更何况,60年代,在中国收音机都是稀罕物,更别说去买CPU。没有庞大的国内市场利润支撑,半导体就要靠国家一直输血。

但那时,中国更需要输血的是钢厂、发电厂、公路、铁路、医院、公共厕所。所以,即便中国那时全力发展半导体,最终也会因为没有钢厂、发电厂、公路,经济贫弱,最终被拉下差距。而经济的基础,那些本该有的钢厂、发电厂,全部成了荒废的半导体设备。

所以,中国企业在技术创新上没有个人英雄主义,最根本的原因,是国情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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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接技术扩散的集体主义创新

在新古典学派经济增长理论中,全要素生产率是长期经济增长的原因,其中也包含了技术发展的作用。从长期看,只有当资本和有效的技术发展、技术创新相结合时,生产率提高,供给增加,才会导致经济增长。

改革开放,特别是加入WTO后,中国制造业尤其是出口相关的制造业快速发展,中国成为世界工厂,这一经济现象的实质是技术转移和承接。出口的实质是参与国际分工,国际分工背后则是技术扩散:FDI、进出口、世界工厂都是技术扩散的结果。

一个产品转移到中国生产,外国工程师来帮助完成量产;为了降低成本,培训本地化的人才,在中国建立研发中心。这些都帮助中国学习到了技术,这是一个技术扩散过程。

其实,技术扩散很多时候,比这些模式更简单。

一句话就可以导致技术扩散。如果可以穿越到古希腊或中国的春秋时代,可以给古人带去一句话。那么,应该带去怎样的一句话,才能最大程度地提升人类的科学技术发展。科学家费曼说:假如只允许把人类的科学史压缩成一句话,它就会是:一切东西都是由原子构成。这一句话,就可以刺激现代化学的萌芽,然后紧接着就是物理上的大发现。

中国创业创新大潮中,有一个所谓的Copy from America。同样的,看到马斯克的筷子火箭、战斗机的形状、人工智能要并行计算,这些简单的描述,都能节约大量的试错成本。

因为承接的是成熟的技术转移,已经过市场甄别,承接技术一方已经知道高速公路、地铁、发电厂、水坝、核电站、纺织厂、炼钢厂乃至股份制、股票市场的技术和经济合理性——即使这种经济合理性在短期不存在,但长期来看,总体上肯定是正面的——只要上马,有量、有速度即可——无须损失在试错中的效率转化成了发展速度。

在这个过程中,在大政府模式下,集中力量办大事,产权弱约束,不追求市场效率,忽视风险就成为了承接技术扩散的优势。

目前,中国在“从1到100”的产业化扩张方面,已展现出全球瞩目的能力。这指的是将一项已被验证的技术或原型,通过整合产业链、政府促进投资等方式,促进大规模制造和持续优化,进而发展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高效率成熟产业。在新能源车、光伏方面,中国通过这种模式,已经占据了全球优势地位。

这个过程中政府的技术投资、补贴,微创新、再创新、产业链创新,某种程度上,就是一种承接技术扩散过程中的集体主义创新。

中国的新能源车的崛起,也是源于这一模式。政府与市场双重力量共同作用,政府的扶持政策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而市场的需求则不断推动着技术的创新与进步。需要指出的是,新能源车表现最为抢眼的并非与政府关系最为密切的国有企业,而是如比亚迪、吉利、理想、蔚来等民营企业。企业在政府扶持政策之外,通过企业家才能,成为了行业佼佼者。

2025年诺奖得主、经济学家阿吉翁就盛赞中国成功结合了产业政策和市场竞争。某种程度上,这恰恰是中国企业家把个人英雄主义和集体主义实现了结合。而只有在这基础上,才会刺激出中美企业、企业家之间的对比——毕竟已经没有人拿欧洲日本的企业、企业家和美国对比了。

在时间维度上,也可以看到中国的进步。例如,上世纪90年代,在486时代,那时,没人觉得中国企业家应该有开拓性精神,去做一款差不多的产品。而现在,人们愿意比较中美企业的创新。

所以,不是这些年出现了差别,不是改革开放没有一直实施科技赶超造成了差距,恰好相反,是改革开放,发展经济,才缩小了差别。中国企业已经能够紧跟世界技术创新前沿,才有了对比的可能。

这个过程也是非常了不起的,比如华为,能在短时间内,沿着已经明确的自动驾驶、GPU技术路线,快速实现国产化。这个过程,需要有魄力的企业家,需要优秀的工程师、需要市场竞争环境。但显然,这个过程,需要较少的个人英雄主义,需要较多的现代企业管理,以及协调各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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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追赶导致边际效益递减

但是,毋庸讳言,承接技术扩散式发展,只要上马,有量、有速度即可,也带来一个惯性问题,就是容易投资过度。

罗永浩恰好也在这个问题上也发表了自己的见解。他说,“六年过去了,5G有什么真正的作用,对于普通用户,专业领域我们不说哈,我是遗憾这6年没看到有什么实实在在的东西出现。纯粹的技术进步,有时候你不知道它应该做什么,但是后来可能就有用了。我是完全支持技术进步的,但是也有很多出来了以后,当时花了无数的心血投入,但最后就一直也没什么用”。

2G-3G-4G,技术路线明确了,中国沿着这条道路,实现了5G网络的领先。但是,在救护车上通过5G做手术,自动驾驶用5G操控,这两个当年的经典5G应用,完全没实现,是伪需求。实际上,现在5G的用途,大多数是可以被低成本的WiFi取代。

比如,国外有一种技术,就是通过家里的wifi信号,打电话。也就是说,即便周边没有基站,只要家里有光纤宽带,别人拨打你的号码,你也能接到电话。再假设一下,如果wifi没有实名制,大商场、店铺,都提供免费无密码的wifi,那么,5G的意义还剩下什么呢?当然,在市中心,铁路、公路沿线等场景,还是需要5G的,但5G的基站就完全不用那么密集和普遍了。

再比如高铁,也是一个承接技术,再进行技术创新,反向输出技术的典型例子。在这个问题上,也有投资过度的问题。现在很多地方的高铁都不赚钱,很多人觉得以后发展起来了,问题就会自然而然地解决。但是,随着人口减少的趋势,和人口向东部聚集的经济规律,很多地方的高铁,在可见的未来,也就是50年到100年间,是永远不可能盈利了。而更远的将来,高铁的投入已经折旧完了,简单地说,任何基础设施都有寿命。这就意味着,浪费已经是既成的事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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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模仿,不一定就是创新

帆船比赛,海上风发生转向时,领先者不应去判断风险是否变,由此选择是否调帆的方向。而是应该回头看落后自己的对手。落后者调,领先者也调,落后者不调,领先者就不调。如果落后者判断对了,能从风中获得最大动力,领先者也能。最终能获得冠军。如果落后者判断错了,落后者慢了,领先者也慢了,但仍然能保持领先,获得冠军。无论对错,都可以保持领先。

如果不跟追赶者采取一致的措施,有两种情况。第一种,他的判断对了,从风中获得最大速度。你的判断错了,停下来。他赶上你。另一种,他判断错了,你判断对了,他停下来,你领先得更多。但是,这种领先对于获得冠军,保持优势,是没有意义的。不值得拿失去冠军去冒险。

这就是著名的“领先者模仿追赶者”策略。随着中国经济和技术的发展,全球创新出现了一种新的模式,这引发了各国对中国的模仿,甚至包括领先的美国,也开始注重产业政策,在AI产业、制造业回流上施加政府影响力。

但应该看到的是,领先者的模仿,并非一定因为追赶者策略是对的。而是为了“都对、都错”,保持优势。从这一点出发,我们要明确两个问题:

第一,当我们取得一定成就,被领先者们模仿,并不意味着我们在创新,或者说我们的创新已经落地成模式;

第二,如果我们追求颠覆式创新,就要给予个人主义以更大包容,就不能沉迷在产业政策多么有效中,后者对集体主义的强调,更适合追赶,而不是创新。

综上,罗永浩的观点基本是站得住脚的,他把华为、三星、小米归为追随型企业,是能自圆其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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