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标北京通州,最近给媳妇找工作,越发体会到严格执行劳动法,绝对能带来更多就业

【本文来自《“为什么近些年,人们的感觉不太好?”》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 天天无双
  • 我的观点:如果严格执行劳动法,就业率可以增加50%。

    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每月加班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现在很多单位每天早8点~晚8点12小时的单休工作制度,1个月上24天班,每天加班4小时,则一个月加班96小时。远远超出了劳动法规定的不超过36小时的规定,属于严重违法行为!

    很多工厂实行的是12小时的轮班制,即:白班8:00~20:00,夜班20:00~8:00。这类工厂既要保证产能,又要劳动法合规,很简单,就是实行过去三班轮班制:白班8:00~16:00,夜班16:00~24:00,深夜班24:00~8:00。

    为什么不这样做?因为企业主发现每天给4小时加班费,比扩招50%的工人成本更便宜。这就是为什么越来越多的工厂实施12小时轮班制的原因了。

同意,我在北京通州区,最近给媳妇找工作,越发的体会到严格执行劳动法,绝对能带来更多就业,所有店面都贴着招人,所有店面又都是30天无休每天10小时(还没算上加班经常是12小时无偿加班),或者30天休2天。而事实上现代人是愿意接受有休息工资低一点的,因为人家休息时候真的会消费,比如我媳妇。

       这里还有个年龄,很多店面贴着只找18到35的,或者18到40的,而实际上这个年龄段又往往不接受这种没休息时间的工作。

        当然,我觉得严格执行劳动法肯定会提高就业率,但不会那么多,我估计大概20%到30%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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