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岁女银行家注射肉毒针身亡,93岁香港名医获无条件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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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香港发生一起因注射肉毒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医疗事故。

一名52岁的女性投资银行副总监张淑玲,在整形名医李宏邦位于香港尖沙咀的诊所接受肉毒杆菌素(Botox)注射后不幸昏迷,最终不治身亡。此案成为香港首宗因注射肉毒杆菌针致死的案例。经过数年的司法程序,现年93岁的被告李宏邦最终被高等法院裁定无条件释放,这一结果在案件事实与法律裁决之间形成了巨大张力,也引发了公众对医疗安全与法律责任的深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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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经过:混合用药与严重疏忽

悲剧发生于2018年11月12日。

香港某投资银行女高管、52岁的张淑玲女士在接受整形医生李宏邦进行肉毒杆菌注射及相关美容疗程时,突然出现状况并昏迷。事后调查揭露,李宏邦在疗程中混合使用了四种药物,导致张女士过度镇静。

更严重的是,在张女士已服用安眠药且其禁食状况不明的情况下,李宏邦依然进行了镇静疗程。过程中,他既未密切监测张女士的血氧饱和度,也未按规定提供氧气或备有拮抗剂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

尤为关键的是,当张女士出现危急状况后,李宏邦并未向后续参与救治的其他医疗人员透露其混合使用了多种药物的关键信息,这一隐瞒行为直接延误了有效的抢救时机。这些行为被法庭认定为严重的医疗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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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程序:不适宜答辩与行为裁定

由于李宏邦已是93岁老人,年事已高,并在案件审理期间被诊断患有失智症及严重认知障碍症,精神科评估报告指出其无法理解控罪详情及有效参与辩护。因此,法庭裁定他不适合接受审讯。

然而,基于公众利益,高等法院法官郭启安指示陪审团仍需就李宏邦是否实际做出了被指控的误杀行为进行裁定。

经过约三个小时的商议,陪审团一致裁定,李宏邦确实做出了构成误杀罪的行为。法官明确指出,其严重疏忽直接导致了张淑玲的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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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重发落障碍与最终裁决

根据香港《刑事诉讼程序条例》,对于此类情况,法庭通常可以考虑医院令、监管令或监护令等处置方式。

然而,社会福利署提交的报告显示,李宏邦虽然身体状况不佳,但其家庭照顾安排被认为稳定,因此不建议对其下达监护令。同时,考虑到他93岁的高龄、糟糕的健康状况以及认知能力,法官郭启安认为他已无法从任何形式的治疗或训练中受益,判处医院令或监禁等惩罚已不具实际意义,且可能构成不公。

最终,法官宣布无条件释放李宏邦是法律框架下“唯一现实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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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严厉谴责与前科披露

在宣判过程中,法官郭启安对李宏邦的行为予以了严厉谴责。他指出,李宏邦的行为“臭名昭著”,严重背弃了病人对其的信任。更令人震惊的是,法庭披露李宏邦早有前科——早在2003年,他就曾因类似的医疗失误导致另一名病人死亡,并于2009年被香港医务委员会停牌九个月。法官批评他显然未从过去的错误中吸取教训,反而重蹈覆辙,最终夺去了另一条宝贵的生命。

法官亦对死者家属表达了深切同情,并指出,尽管法庭因法律程序所限无法正式定罪李宏邦,但陪审团的行为裁定已在事实上确认了他的责任。法官坦言,法庭无力促使李宏邦表达悔意,家属寻求全面公义与明确道歉的途径,或许只能通过民事诉讼进行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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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余波:医疗安全与法律责任之问

这起案件以一名从事医美整容女患者逝去和一名高龄医生的无条件释放告终,留下了沉重的思考。

它揭示了在极端情况下,法律追求的程序公正与公众期待的实质正义之间可能存在的落差。同时,案件也再次向医疗行业敲响了警钟,强调了严谨遵循医疗规范、确保患者安全的重要性,以及对于屡次发生失误的医疗从业者监管的必要性。

对于死者张淑玲的家人而言,他们的伤痛无法磨灭,寻求最终的公义之路,依然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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