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诈骗大王获“典范奖”到被炒掉的教授获得诺奖

诈骗大王获“典范奖”到被炒掉的教授获得诺奖

撰文:雅礼学人

2025年10月23日星期四

当一个臭名昭著的诈骗犯能堂而皇之地捧回“社会责任典范奖”,而一位未来的诺贝尔奖得主却因“业绩考核不合格”被高校无情解聘,这两起极具讽刺意味的乌龙事件,如同一记记响亮的耳光,狠狠扇在了那些看似权威、实则可能早已僵化或扭曲的评价体系脸上。这种魔幻现实主义般的强烈反差,不仅印证了“我们的痈疽,你们的宝贝”这一错位认知的荒诞,更将我们自身评价体系中存在的深层次弊病暴露无遗。

一、错得离谱的评价:是“眼瞎”还是“标准瞎”?

首先审视陈志及其“社会责任典范奖”的闹剧。一个身负跨国诈骗累累罪行的头目,竟能连续两年斩获“社会责任典范奖”头衔,问题的核心显然不在于获奖者演技高超,而在于颁奖方的评价机制出现了致命偏差。中国财经峰会标榜的“社会责任”评选标准究竟为何?是简单粗暴地依据企业财报上冰冷的公益捐款数字,还是沉溺于公关稿中精心编织的华丽辞藻?倘若连获奖者最基本的人品操守与业务活动的合法性都弃之不顾、不加核实,那么这样的“典范奖”,与其说是对社会责任的褒奖,不如说是一场精心设计的“荣誉买卖”,与真正的社会责任内核可谓风马牛不相及。

再观菲利普·迪布维格教授的解聘风波。西南财经大学以“业绩考核不合格”为由,辞退了一位日后荣获诺贝尔经济学奖的顶尖学者,其背后的逻辑更显荒诞不经。高校考核教授,究竟是侧重于其发表了多少篇符合国内期刊目录的“合规”论文,还是着眼于其在学术领域的真才实学、原创贡献以及长远的学术影响力?如果连诺奖级别的开创性学术成果都无法满足所谓的“业绩要求”,那么我们不禁要问:这套考核标准考核的究竟是学者的“学术能力”,还是其“体制内合规能力”与“期刊适应能力”?

这两起惊世骇俗的错判,本质上并非评委个体的“眼瞎”或能力不济,而在于评价体系本身的“标准瞎”——即评价标准与评价对象的本质内核发生了严重背离。当衡量事物的标尺本身已然扭曲,脱离了事物的本质属性,那么再“权威”的评选和再“严格”的考核,都可能沦为一场自欺欺人、贻笑大方的闹剧。

二、出错的根源:悬浮的标准与功利的逻辑

为何会出现如此荒诞的评价错判?其深层根源,潜藏于这两套评价体系各自奉行的底层逻辑与价值取向上。

评选标准的“悬浮化”与“流量至上” 中国财经峰会这类商业性质的评选活动,其核心运营逻辑往往是“流量优先、利益至上”。它们亟需有知名度的企业和人物来撑场面、吸引眼球、提升曝光度,至于这些光鲜外表下的“社会责任”是真情实意还是虚情假意,则并非其首要关切。只要企业愿意投入赞助、愿意站台亮相,公关团队能够将故事包装得天花乱坠、引人入胜,便能轻易将奖杯收入囊中。这种完全悬浮于真实社会价值之上、与社会贡献脱节的评选标准,自然会将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诈骗犯错认为时代“典范”,也就不足为奇了。这种“悬浮”使得评选脱离了社会现实,成为空中楼阁,对真正的社会责任建设毫无裨益,反而可能助长投机取巧之风。

考核体系的“功利化”与“量化崇拜” 高校考核体系则在某种程度上陷入了“量化陷阱”与“短期功利主义”的泥沼。为了追求短期内可见的“学术成果”和“政绩指标”,许多高校过度依赖论文数量、期刊级别、课题经费等可量化的硬性指标来给教授“打分排名”,却往往忽略了基础研究的长期性、探索性与突破性,以及学者独立思考和原始创新的能力。迪布维格教授的研究成果,可能因其前瞻性和突破性,短期内不符合国内某些期刊的偏好或评价体系的“速成”要求,但其学术价值最终被诺贝尔奖所认可。这恰恰反衬出,当评价体系过度追求短期量化产出和“显性”成果时,是如何扼杀了那些需要长期积累和潜心钻研的“隐性”重大创新。

权威背书的“形式化”与“公信力透支” 无论是财经峰会的奖项,还是高校的考核结果,通常都带着某种“权威”的光环。然而,当这种权威的授予过程背离了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其公信力便会逐渐流失,最终沦为一种空洞的“形式化”背书。公众最初可能因为“中国财经峰会”或“西南财大”这些招牌而选择相信其评价结果,但当招牌被接二连三的错判事件反复消耗,其权威性便会荡然无存,最终只会变成无人信服的“皇帝的新衣”。

三、反思与警示:莫让评价体系成为扼杀创新与良知的桎梏

这两起事件带给我们的最大警示,并非简单地去指责“谁颠倒了黑白”,更在于深刻反思:我们为何会建立起一套能够让“黑白颠倒”成为可能的评价体系?我们又该如何避免类似的荒诞剧再次上演?

对于商业性评选而言,与其本末倒置地追求流量和场面,不如将“真实性”与“社会价值贡献”置于首位。少一些对企业公关故事的轻信,多一些对其实际运营、员工福祉、环境影响及社区回馈的深入调研与客观评估;少搞些华而不实的颁奖礼,多做些真正能推动社会责任理念传播与实践落地的实事。否则,今日能将诈骗犯奉为“典范”,明日就可能将传销头目捧为“楷模”,最终只会彻底透支自身的信誉。

对于高校及科研机构的考核体系而言,则亟需打破“唯论文数量、唯期刊级别”的固化思维与功利化倾向。学术评价的核心要义在于衡量“学术价值”与“创新贡献”,而非冰冷的“数量堆砌”。一位能问鼎诺奖的教授,即便几年内未发表一篇国内“核心期刊”论文,其学术潜力、思想深度和对学科发展的潜在推动,也远非那些仅能产出“合规性论文”的“考核合格者”所能比拟。高校,尤其是研究型大学,需要涵养包容基础研究的“耐心”与“定力”,鼓励学者进行“十年磨一剑”的原创性探索,而非被急功近利的KPI所裹挟,迫使学者追求短期、可见的“业绩点”。

结语:校准标尺,回归本质

评价体系,犹如一把衡量事物价值的标尺。当这把标尺本身刻度混乱、方向偏离,那么量出来的所有结果都可能失之毫厘谬以千里。陈志的“典范奖”与迪布维格的“不合格”,不过是将这把“歪尺子”的问题以极端戏剧化的方式摆到了公众面前。如果我们不能及时反思并校准这些评价体系,使其回归事物本质,尊重客观规律,那么未来,我们或许还会见证更多“典范”沦为阶下囚、更多“不合格者”闪耀世界舞台的荒诞剧情。长此以往,受损的不仅仅是几个评选机构或高校的声誉,更是整个社会的价值判断能力、创新活力与长远发展潜力。因此,对现有评价体系进行深刻检视与改革,已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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