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3商家投诉电商平台典型案例曝光——快手电商

10月13日,依据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电诉宝”商家投诉通道Q3受理的全国电商平台大量商家投诉案例,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例行发布《2025年Q3中国电商平台商家投诉数据报告》(以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电诉宝”的 投诉数据为样本) 。报告涉及了综合电商、 直播电商、B2B电商、 电商服务商等领域, 并公布了Q3电商平台商家投诉数据及十大典型案例,通过这些投诉案例可窥见当前电商平台商家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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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涉及了综合电商、直播电商、B2B电商、生活服务、在线旅游等领域,并公布了Q3电商平台商家投诉数据及十大典型案例,通过这些投诉案例可窥见当前电商平台商家困境。其中,快手电商平台在Q3收到182份商家投诉以下为快手电商平台商家投诉数据分析以及典型商家投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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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快手电商平台商家投诉问题类型分布

据“电诉宝”显示,Q3快手电商平台涉及的数十份商家投诉,问题类型主要集中在:任意罚款(41.38%)、任意仅退款(17.24%)、过度维护消费者(13.79%)、扣押保证金(10.35%)、随意封店(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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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快手电商平台商家投诉地区分布

Q3,投诉快手电商平台的商家注册地区TOP3依次为河南省(31.03%)、广东省(20.69%)、湖北省(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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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快手电商平台商家投诉经营范围分布

Q3,投诉快手电商平台的商家经营类目依次为3C数码(10.35%)、服装服饰(6.90%)、居家用品(6.90%)、食品生鲜(6.90%)、美妆(6.90%)、个护清洁(6.90%)、户外用品(3.45%)、箱包皮具(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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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快手电商平台商家投诉案例

【案例一】“快手”随意封店?商家称判罚缺乏事实依据

9月8日,快手电商平台的苏荷地铁小店商家陈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其于2025年7月29日在快手电商平台经历了不合理的“随意封店”处罚判定,侵害了公司的合法权益,陈先生的诉求是判令快手电商平台撤销其作出的违规编号为104050443318的处罚决定,恢复店铺功能。

陈先生认为快手平台本次判罚缺乏事实依据,具体理由如下:1.完全按平台确认的规则操作,无“刻意规避规则”的故意,2.快手平台处罚理由与事实严重不符,3.快手平台处罚标准不一,显失公平,4.快手平台7月30日发布关于游戏软件、游戏代练/陪玩/服务等虚拟商品治理公告,7月30日后本店铺不存在违规商品及行为。综上所述,陈先生认为快手平台本次处罚,没有依据且不合理,完全损害了商家的根本利益,具体证据图片已上传,希望维权调解工作人员能审核证据,做出公平公平处理,还商家一个公道。

【案例二】商家投诉快手电商"随意封店"处罚不公 申诉撤销处罚恢复店铺功能

9月8日,四川省的陈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反映快手电商平台存在不合理的"随意封店"处罚问题,侵害了商家合法权益。

陈先生经营名为"苏荷地铁小店"的店铺,于7月29日在快手电商平台经历了不合理的封店处罚,平台作出的违规编号为104050443318。陈先生指出,快手平台本次判罚缺乏事实依据,具体理由包括完全按平台确认的规则操作,无"刻意规避规则"的故意;平台处罚理由与事实严重不符;处罚标准不一,显失公平;且7月30日本店铺已不存在违规商品及行为。陈先生要求快手电商平台撤销处罚决定,恢复店铺功能,并认为该处罚完全损害了商家的根本利益。

据了解,电商平台"随意封店"问题已成为商家投诉的主要类型之一,平台处罚标准不一、显失公平等情况时有发生。接到该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快手电商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理。对此,快手电商平台暂未回应。

【案例三】商家投诉快手电商"任意罚款"处罚不公 申诉追回1600元罚款及5万冻结货款

9月3日,河南省的谭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反映快手电商平台存在不合理的"任意罚款"问题,侵害了商家合法权益。谭先生经营名为"村长食品甄选"的食品生鲜店铺,于9月1日被快手电商平台以"发布关键特征不符商品"为由处罚,违规编号107813085859,被罚款1600元并冻结货款5万元90天。

谭先生指出,在上架商品时完全按照平台推荐类目和要求填写了商品标题、属性、品牌名称等详细信息,且经过平台人工审核成功上架。他认为平台规则协议频繁变更却未及时通知商家,且处罚时间早于规则升级通知时间,明显违反公平原则。谭先生表示快手电商平台利用强势地位自定规则、自主评判,违反了《快手小店商户服务协议》和《民法典》相关规定,要求追回全部罚款。

据了解,电商平台"任意罚款"问题已成为商家投诉的常见类型,平台处罚标准不透明、规则变更随意等情况时有发生。接到该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快手电商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理。对此,快手电商平台暂未回应。

五、快手电商企业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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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网经社企业库了解,快手隶属于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5年3月20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法定代表人为银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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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网经社“企业风险评级系统”显示,“快手”所属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的风险评级为R3+,公司目前所处高风险

六、全国电商平台商家投诉平台占比

据“电诉宝”显示,Q3电商平台投诉占比依次为:拼多多(40.71%)、抖音电商(26.64%)、淘宝(14.97%)、京东(3.54%)、快手电商(2.38%)、全球速卖通(1.81%)、天猫(1.32%)、闲鱼(0.90%)、美团(0.82%)、微店(0.66%)、1688(0.58%)、微信视频号(0.58%)、小红书(0.41%)、微信(0.33%)、阿里巴巴(0.33%)、temu(0.25%)、携程(0.25%)、饿了么(0.25%)、卷皮(0.16%)、苏宁易购(0.16%)、阿里巴巴国际站(0.16%)、BOSS直聘(0.08%)、shopee(0.08%)、万师傅(0.08%)、分期乐(0.08%)、刻舟求件(0.08%)、千牛(0.08%)、同程旅行(0.08%)、唯品会(0.08%)、多多买菜(0.08%)、孔夫子旧书网(0.08%)、寺库(0.08%)、微拍堂(0.08%)、快团团(0.08%)、敦煌网(0.08%)、智联招聘(0.08%)、智行(0.08%)、有赞(0.08%)、百度(0.08%)、蘑菇街(0.08%)、高德(0.08%)、鲁班到家(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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