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银行丹东分行行长被禁业10年 因贷款“三查”严重不到位
10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丹东监管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时任中国光大银行丹东分行行长葛强因贷款“三查”严重不到位,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0年。
在此之前,中国光大银行丹东分行已经收到“罚单”。9月28日,丹东金融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光大银行丹东分行因贷款“三查”严重不到位,被罚款50万元。
同时,时任中国光大银行丹东分行公司业务部经理兼丹东分行营业部经理隋晓明因贷款“三查”严重不到位,被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3年。
2025年以来,光大银行因合规问题多次受到监管部门处罚,多名高管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
2月8日,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因“员工行为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上海金融监管局罚款150万元。时任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北外滩支行理财经理张伟来、时任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徐汇支行零售理财经理陈颖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时任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徐汇支行副行长周宏斌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
4月3日,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及相关责任人因“授信管理不到位,掩盖贷款质量,票据承兑业务贸易背景审查不到位等”被深圳金融监管局处罚。其中,对机构罚款640万元。对朱慧民、邹建旭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对张含玥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对牛敬章、周永平、李世根、茹玮岩给予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