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让欧美企业“闻风丧胆”的律师
作者 | 看海外的
来源 | 法律先生
「我要封了TikTok」。
这句话,从特朗普喊到拜登,喊到特朗普又要回来了,美国还在喊,欧洲却先动了手。
5月,爱尔兰数据保护委员会(DPC)对TikTok开出了一张5.3亿欧元的「天价罚单」。
很多人看到第一反应都是,欧洲监管怎么这么狠?而在欧美的法律圈子里,这已经不是新鲜事。
过去10年里,有一个名字不断推动着欧洲隐私保护的边界,让巨头们一次次低头,他就是麦克斯·施雷姆斯(Max Schrems)。
他不是政客,也不是亿万富翁,而是一名普通却让科技巨头们「闻风丧胆」的法律人。
翻译为机翻,截图来自EDPB
施雷姆斯
2011年,美国圣塔克拉拉大学法学院邀请到了硅谷巨头Facebook(FB)隐私法律师做讲座。
施雷姆斯作为奥地利的法学院交换生,举手提出了一个与自己密切的问题:
Facebook是否遵守欧洲的隐私法?
律师微笑回答:「我们尽力」。
含糊、轻巧,却点燃了他的好奇,他决定写一篇关于隐私法的论文。
于是,他向FB提交了一份个人数据访问请求(欧盟法律允许个人请求公司提供自己的所有数据,叫做Right of access)。
2025年FB界面
几周后,他收到了一张1200页数据的CD,里面有他的聊天记录、私信及删过的内容、甚至他自己都忘了的点赞。
我只是想知道他们知道什么,结果发现他们什么都知道。
一个课堂提问,演变成了一场持续十余年的隐私战争。
施雷姆斯向爱尔兰数据委员会(DPC,就是罚了Tiktok的机构,FB的服务器也在此处)发起了针对FB的第一轮起诉。
针对这些投诉,FB高管专门飞到维也纳跟他辩论了6个多小时,结果公司不得不删除部分文件、关闭人脸识别。
小胜一场,却只是序幕,接下来的战斗才真正艰难。
推翻安全港
在2015年之前,欧美之间有个安全港(Safe Harbor)的协议。
允许美国公司通过自我承诺遵守欧盟隐私标准,合法接收欧洲数据,可以理解为靠信用卡押金式的自我承诺。
2013年,施雷姆斯第一次试图推翻安全港,但DPC驳回了投诉,表示无案可答,还称他无聊且无理取闹。
他可不服,继续向高等法院申请司法审查,案件一路递交到欧洲法院,但杳无音信,直到2015年。
当时,斯诺登曝光美国棱镜计划后,欧洲人突然醒过神来,原来美国的承诺只是说说而已,施雷姆斯赶紧抓住这个漏洞推进投诉。
很快,欧洲联盟法院(CJEU)裁定,安全港协议(Safe Harbor)无效。
这几乎切断了美国获取数据的主干道,科技巨头们哀嚎一片,被迫寻找新路线,此案也被称为施雷姆斯1案(Schrems I)。
流亡的斯诺登专门发文恭喜施雷姆斯称:你让世界变得更美好了
一战成名后,施雷姆斯发起了欧洲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隐私集体诉讼。
2014年,他在奥地利发起集体诉讼,让FB数万用户交权力给他索赔,几天内报名人数爆到2.5万,但法院以他可能有「商业利益」驳回集体诉讼。
高等法院最终确认,他可以个人起诉FB,虽然没能完全成团体战,但也成为业界传奇,为施雷姆斯2.0做了铺垫。
「关你屁事」
吃一堑长一智,为了能够让更多人参与进来,在2017年施雷姆斯创建非营利机构:
欧洲数字权利中心NOYB(None of your business,意为:关你屁事)。
那一年,《通用数据隐私保护条例》GDPR也开始生效,施雷姆斯针对Google、Facebook、Amazon等巨头递交数十亿欧元投诉。
正式开启施雷姆斯2.0篇章,也恰巧对上了鸟枪换炮的安全港2.0:隐私盾(Privacy Shield)。
有了成功经验的施雷姆斯这次有的放矢,通过FB改用标准合同(SCCs)传数据存在风险为由,再把FB告了。
结果,施雷姆斯2案(Schrems II)判决落地,隐私盾无效,还补充到即使用SCCs,也必须做传输影响评估(TIA)。
也就是说,要多重检查接收国法律靠不靠谱:政府能否随意获取数据?用户若被侵权,有没有地方维权?如果风险无法弥补,再漂亮的合同也没用。
判决一出,企业纷纷暂停欧洲数据向美国传输。
Schrems II确立了核心原则,欧盟数据出境必须在国外享受「实质等同保护」,也就是欧洲基本保障(EGG)标准。
这,也成为了TikTok判罚的法理依据,但接收国法律达不到EGG标准,数据别想出欧盟。
DPC针对罚款的新闻内容
有趣的是,施雷姆斯不是反科技,他还有会用Facebook,Twitter,他只是更相信法律带给每个人的权力。
扎克伯格用网络建立20亿人社交帝国,施雷姆斯用法律和舆论挑战它。
前者相信科技能传播民主,后者提醒,别把掌控生活的权力交给这些硅谷自封集团。
如今,他依然每天在维也纳办公室工作,团队不过15人,在这个「默认同意」的时代,施雷姆斯选择「默认不同意」。
每一次屏幕上的「我同意」,都可能是他十年战斗换来的成果。
隐私,不是技术问题,而是人是否还能做主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