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发现女方隐瞒患精神分裂,法院:撤销婚姻
九派新闻
2025年10月09日 23:35:00 来自湖北
10月9日,@九派新闻 获悉,近日,河南省汝南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一方婚前隐瞒身患精神分裂症而登记结婚的婚姻纠纷案。2024年12月,田某(男)与张某经媒人曹某、杨某牵线相识。在媒人的介绍下,田某认为张某曾患抑郁症但已治愈,最多只是吃药巩固,于是坦然接受,并于半个月后与张某登记结婚。婚后,田某发现张某某些行为异常且持续服用特定药物,心中起疑后在网上查询药物用途,发现该药品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田某进一步查证,二人登记结婚前的五年间,张某先后六次在某市级医院住院治疗精神分裂症。田某认为,张某系在婚前隐瞒重大病情,导致自己错误作出结婚的意思表示,故于2025年3月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登记。
法院审理后查明,张某的确患有精神分裂症而非抑郁症,张某的行为系婚前隐瞒重大疾病。法院认为,张某婚前隐瞒了身患精神分裂症的情况而与田某登记结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综上,法院判决撤销原告田某与被告张某的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