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仁康领导浙商银行贷出百亿坏账真相

500

问道者 | 李 百

浙商产融原董事长王卫华一审被判死缓,而浙商银行原董事长沈仁康将另案处理。不过,随着王卫华的判决结果公诸于众,沈仁康如何将手中权力转化成个人敛财工具的一些细节也不再是秘密。从媒体公开信息来看,沈仁康遥控浙商产融分到的好处比王卫华还要多。

500

王卫华担任浙商产融董事长之前,是浙商银行杭州分行行长,是沈仁康的手下。沈仁康2014-2022年担任浙商银行董事长,2022年主动辞职,一年后被查。王卫华也在沈仁康被查当年失联。

根据王卫华案披露,浙商产融是沈仁康权力寻租参与分赃的最重要平台。浙商产融2017年由32家浙商企业共同出资309亿元设立,号称是浙江省最大的投资平台,泰禾集团、新湖集团、宜华集团和顾家集团都是出资股东。

500

王卫华的判决结果公开了一个事实。征集股东时,浙商产融向投资人明确,产融公司由沈仁康牵头筹建,入股后浙商银行将在并购重组、二级市场增持股票、回借资金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当然,支持是有条件的,入伙企业每年要按实缴资金的0.5%比例缴纳管理费,管理费除部分返还给出资在10亿元以上的基石投资人以外,剩余部分由浙商产融的管理团队分配。

沈仁康不属于浙商产融的直接管理团队,要支持大小股东却离不开他手中的权柄。因此,在管理费分配方案中,沈仁康拿20%,王卫华拿至少12.89%,另有40%机动份额由王卫华等浙商产融高管代为保管。既是代为保管,机动份额中必然还有沈仁康的一份。

500

根据判决结果,到案发时,有29家入伙企业共支付了3.26亿元管理费,返还基石投资人1.36亿元后,有1.9亿元管理费以分红名义转移到了王卫华等浙商产融高管个人账户。

管理费大头来自于新湖集团,主营房地产的新湖集团本来不属于浙商银行重点支持的对象。事实上,浙商产融的不少股东都是地产商。浙商产融成立的时候,房地产恰好是银行贷款严防死守的行业。沈仁康要是能依法依规办事,或许也就不会有浙商银行后来产生那么多的不良贷款了。

500

沈仁康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浙商产融成立第二年,浙江省推出“凤凰行动计划”,旨在通过推动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来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这项计划正好成为沈仁康突破贷款边界的借口,他推动浙商银行出资240亿元成立了凤凰基金。但这只基金中的大部分资金不是用来支持企业转型升级,而是借给了浙江产融的地产股东应急。众所周知,2020年三道红线划出后,“差钱”便成为地产商的常态。

新湖集团成为凤凰基金的最早一批受益者,获得了50亿元融资。本来约好这笔融资的管理费标准是2%,即新湖集团每年要支付1亿元给浙商产融。由于担保条件变化,实际支付的管理费增加到了1.5亿元。所谓的担保条件变化,怎么个变法,判决结果没有细说,大概率是沈仁康知道新湖集团提供的贷款担保靠不住,因此提高了管理费用,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500

三道红线划出后,地产商的变化大家都看到了。到沈仁康案发时,包括新湖集团、宜华集团、和润集团和保亿集团等浙商产融股东在内的29家企业,从浙商银行变相获得了融资,但最后也形成了125亿元不良资产,给浙商银行造成了46亿元损失。

沈仁康敢于如此肆意妄为,或许他仗着自己对浙商银行是有贡献的。沈仁康2014年空降浙商银行时,浙商银行总资产6700亿元,2021年飙到了2.29万亿,七年间增长了两倍半,并且带领浙商银行完成了H股和A股上市。

500

到浙商银行前,沈仁康担任过丽水市副市长和衢州市市长,就是没干过金融。或许是这种对金融行业的知之不多,让他对创新金融无所畏惧,才搞出这种搭建影子银行明目张胆收取管理费的惊人之举。

当然,沈仁康对金融的无知无畏给浙商银行带来了严重后果。他领导浙商银行期间,前十大贷款客户中有五家是地产商,随着地产商不断爆雷,浙商银行的房地产不良贷款率从2021年的0.61%飙升到了2023年的2.48%。

沈仁康的案子还在审理,但从王卫华的判决结果可知沈仁康的下场。

500

站务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