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讨伐的不止是预制菜,更是卑微的消费者地位

文 | 延观风

罗永浩吐槽西贝莜面村预制菜,引发他和西贝老板贾国龙的持续互联网嘴仗,“预制菜”再次被冲到舆论批评的风口浪尖。就连官媒也出面发文缓和局势,援引24年相关部门发布的相关标准解释“什么是预制菜”,点评要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加强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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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不关心按照佶屈聱牙的定义什么是预制菜什么不是预制菜;食品安全固然是消费者非常关心的问题,但也不会有人在乎专家絮絮叨叨地比较“预制菜和苍蝇馆子谁更安全卫生”。预制菜、食品安全只是点燃情绪的引子,不看到并且解决背后的根本问题,昨天是平台杀熟、明天平台骗补,都会反复引爆舆情的火药桶。

此前,笔者连写了好几篇文章分析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中可怜的弱势地位。劳动者和普通消费者的身份群体高度重合,面临的问题也很相似,即“亲资本”的发展导向下,劳动者和消费者的权益被当成了“红利”,长期得不到合理保护。这才是消费者口诛笔伐预制菜的最深层次原因,而恰好这次西贝的表现为我们呈现了一个比较完整的抑制消费者权利的案例。

知情权:应不应该强制标明预制菜?

就连薛兆丰都知道的经济学基础知识:信息对称是市场有效配置资源的前提假设之一。垄断不仅体现为对商品生产和分销渠道的控制,也体现为对知识信息的控制。如果交易一方不知道商品是好是坏,甚至连怎么判断商品好坏的标准都不知道,自然无从给出符合自身利益的出价,所谓“自由公平”的市场交易根本就不具备自由公平的基础。

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深化,生产知识的不断复杂,消费者和厂家的信息不对称鸿沟只能越来越深越来越大。20年前去买瓜,瓜有没有伤、熟没熟,看一看拍一拍基本就知道个差不离;但现在买瓜,搞清什么品种什么价格就要颇费一番功夫,还要担忧打没打甜味剂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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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别提手机、电脑、汽车等高度复杂的耐用消费品,光是了解“如何评价商品好坏”的知识就要付出相当的学习成本。就算消费者掌握了“怎么评价好坏”,没有专业的检测手段也只能是纸上谈兵。

现代消费者缩小信息不对称的成本巨大,没有监管介入的情况下建立社会信任的交易成本无限高,以至于商品交换都很难发生。所以必须要有一个具备公信力的非市场组织来监督企业,强迫其提供完整、真实的商品信息(以及准确恰当的总结),监管越严格到位,社会交易的信任成本越低,商品交易才能更活跃。

保健品是不少民营企业家的第一桶金,赚信息不对称的差价是国内民企的一大路径依赖。小到猪肉生鲜灯、卖家秀和买家秀的惨烈对比,大到汽车偷偷减配、房产的虚假宣传,消费者仿佛市场狼人杀中的全程闭眼玩家,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会挨一刀,更惨的是甚至连发言的机会都没有,毕竟商品评论区早已被刷好评占据了。

测评自媒体乃至专业测评机构本来应该去赚缩小信息不对称的钱,但奈何商家给的太多了,“缩小信息不对称”本身也成为了一种商品,让消费者去猜这其中又给你套娃了多少不对称的谎言或者事实裁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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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西贝预制菜本身,贾国龙抓着行业规范辩解称,“预制”菜不是“预制菜”,这反映的是行业标准和消费者常识间的信息不对称。我国行业标准的制定过程中,消费者话语权很低,行业协会以及背后的企业利益色彩很浓重。

因为连锁餐饮都在搞中央厨房模式控制风味、降本增效,有关部门在答问中把中央厨房制作配送的菜品全部划出了“预制菜”范畴,不论预制与上桌相隔多久,不论菜品预制到了什么程度,这显然与普通消费者的常识和期待相去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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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的另一重要关切“强制标注是否为预制菜”,在文件中的表述也只是“大力推广餐饮环节使用预制菜明示”,在法律“禁止”都难以落地的情况下,文件“推广”的效果可想而知。不过在“预制菜”的口径被划定得如此之小的情况下,就算强制标注100%落地了,恐怕还是会有企业想方设法搞成100%的“非预制”食品。

还有专家或从业者出来讲“中央厨房模式体现行业进步、有助于增强食品安全”。问题出在前提上,如果预制菜标准合理且严格、如果企业操作规范透明、如果监管有力到位,中央厨房确实监管力度更强、可以提高操作规范性,降低分散操作带来的食品安全风险。可在国内这三个前提哪个成立呢?消费者抵制中央厨房、预制菜是表象,企业行为和监管缺位长期积累的不信任才是根本。

议价权:预制菜该怎么定价?

消费者常常因掌握信息不够充分而被骗,但在消费者掌握足够信息的时候,不要试图质疑他们的精明。一些企业千方百计阻止消费者知道他们应该知道的,是因为消费者一旦知道,就要开始反击企业辛辛苦苦构筑的定价权壁垒了。

这两年蜜雪冰城总被一些媒体揪住批判,不是糖浆勾兑就是过夜柠檬,但这些“曝光”在大众舆论上无一例外都翻车了,消费者花式站队雪王的修辞手法超过了当代文坛的所有作家。消费者花4块钱买的柠檬水(虽然有些地段已经涨到了5块),也不苛求它有10块钱成本的品质;但如果花20块钱买的奶茶只有4块钱的品质,就别指望消费者哄着你护着你了。

西贝预制菜引发如此强烈的怒火也是这个道理。笔者曾说过,醉心于完美市场的经济学家的敌人不是政府,是隔壁商学院的同侪或同学,因为他们教材里的每一句话,都在破坏充分竞争信息对称的完美市场。

西贝走高端营销路线的定价策略学名叫“撇脂定价法”,把“高品质产品值得高价”的逻辑反过来,通过高定价表示“我的产品很优质”,本质上是用简单的价格信号代替复杂的商品质量信息,博取消费者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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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内相当宽松的市场监管环境下,撇脂定价法受到企业家的热捧。在所谓“消费升级”年代,雪糕、水果、面条、大棒骨,商家的主要精力放在编织美丽故事、创造符号价值、打造高端品牌、提高产品溢价,商品服务的品质体验没怎么升级,价格先蹭蹭升级了。但撇脂定价法下,你最好真是优质产品。点十几块的廉价外卖用预制菜包,消费者也不会抱怨什么;人均150的高端品牌被揭破皇帝的新衣,遭到舆论讨伐也别觉得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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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舆论批判就够了吗?理想的市场环境里,消费者有权参与到最终价格的形成,而且可以通过价格信号激励优质商家,让不良商家付出代价乃至被市场淘汰,督促商家良性竞争。舆论批判可以帮消费者出气,可以按着个体商家的头道歉整改,但在很多情况下,舆论并不足以让已有足够规模的不良商家付出应承担的代价,监管部门触及利益的处罚整治,比触及灵魂的舆论批判更加重要。

商家垄断获利的冲动时时刻刻、办法万万千千,没有监管撑腰,个体消费者绝无可能在市场上保持合理的议价地位。现实却是,有关部门发了不少“禁止”“不得”的文件,但执法力量极为薄弱,很多处罚法条还沿用上世纪的处罚标准,被查出概率极低,顶格处罚动辄“高达”几十万元。不法获利减去被处罚损失的期望就是违法的利润,软弱的监管是对违规的最大鼓励——甚至还“贴心”地告诉了商家可以怎么来赚这个差价。

在发达国家,消费者维护权益的另一支柱是集体诉讼制度。2016年三星note7在全球发生过热爆炸,美国、加拿大、韩国等国消费者很快发起集体诉讼,而中国只能靠几个“傻子”消费者个人和全球巨头的法务部单挑。所以三星在欧美的召回动作很快、赔偿很到位,中国区的召回拖拖拉拉。

我国类似的代表人诉讼制度起步晚,主要应用于劳动争议和证券纠纷。2021年中央出台方案明确探索建立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后,目前各地已有些成功案例,但还处于起步阶段。长期以来面对西贝这类事件,国内消费者不仅难等监管之剑的落下,自己主动维权也缺乏可用的法律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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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币驱逐良币”的过程不仅是不法企业挤兑得守法企业不赚钱破产,而是即使守法企业赚钱,但比不法企业赚的少,资本盈利逻辑就会驱使守法企业变成违法企业。好不容易出了胖东来这样的好企业,还要时时被各路专家大V攻讦。所以说,中国的营商环境不是“不好”,而是“太好”,好到企业主都敢公开声称便捷要用消费者的隐私作为对价。

《你信不信外卖大战越内卷,平台就越垄断?》中,我们展示过各路资本巨头在商业模式和定价方面的“惊人默契”,在此再举几例:不同于“黑五”那种直接折扣,双十一搞各种花里胡哨的满减、抢红包、做任务等活动,一通数学运算下来实际没比平时便宜多少,就这还要把购物节成交量缩水的锅甩到经济不好上。

以旧换新国补先涨价再补贴、育儿补贴发布后婴幼儿产品应声涨价,国家调降增值税率却不见企业降低零售价,消费者只能作为价格的被动接受者,承担成本的转嫁和利益的剥夺。所谓竞争已不再是倒逼创新、改善消费者福利的过程,而是决定这块垄断蛋糕哪些资本有资格执刀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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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永浩不是普通消费者,是在公共空间拥有巨大话语权的网红。他的话语权可以弥补作为消费者的议价权短板,但没有外援的普通人呢?正常途径的维权成本极高,最后很多只能诉诸网络维权,且不说这种方式没有背后推手成功概率很低,成功案例也会进一步加剧信息环境的混乱和对立。而这一切,本应该在规范监管的正常工作中加以解决。

批评权:吐槽商家就要被起诉?

面对罗永浩的批评,西贝直接曝出罗永浩一行的用餐细节,声称要起诉罗永浩,无疑是进一步激化了舆论的不满。有网友吐槽:难道谁差评就要起诉谁吗?但现实是,确实如此,消费者对商家行使批评权门槛都越来越高了。

国内自由主义者非常喜欢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若批评不自由,则赞美无意义。但这句话只能适用于批评政府,不适用于批评民营企业主。不难发现,只要是批评民营企业主,“极左”“民粹”“仇富”的大帽子先戴好。如果你说的有道理,那就不得不请你多戴几顶“困境雪上加霜”“砸员工饭碗”“破坏营商环境”“打击企业家信心”“破坏市场预期”的帽子了,毕竟也没什么别的办法反驳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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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就今年的舆论事件而言,批评民营企业家子女不交弃籍税移民是“极左”,批评民营企业家转移资产生活不检点搞得继承一地鸡毛是“民粹”。财经师爷经常阴阳怪气地讲1984的寓言,他们及背后的金主其实才最不能容忍普通人的言论自由。公关部门高强度网上冲浪,对“不利于企业形象的言论”投诉删帖,已经是扼制言论的最主要形态之一。

而更激烈的法律手段也不是为罗永浩这样公众人物的专享待遇。此前我们介绍过,2014年外国做空公司香橼指出恒大存在业务造假和报表不实问题,恒大在香港起诉香橼,在一名印度出生津巴布韦读书工作香港当法官的澳大利亚人的判决下,香橼败诉被逐出香港市场。具体到普通消费者,企业更容易利用法务团队和个人力量的不对等压制言论,一个差评也可能给自己惹上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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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指出,在市场博弈中拉偏架的绝不止师爷们,各级政府长期把企业视作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流转税、生产税为主的税制又决定了企业是地方政府的主要税源。无论在劳动力市场还是商品市场,企业都得到了不合理的偏爱。监管缺位在相当程度上是刻意为之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何加强监管、系统性出清不法企业的建议在体制内都会遇到极强的顾虑和阻力。甚至一些地方为了帮保障纳税大户利益直接下场和消费者battle。

贾国龙直接把罗永浩定性为“网络黑嘴”,这是企业主挤压批评言论的最新武器。得益于师爷们不断鼓噪的“舆论抹黑打击企业家信心论”,近年来维护企业和企业家网络名誉方面推出了不少政策,着力打击“网络黑嘴”。显然贾老板这样的企业主特别赞赏这些政策,拿出了平日见不到的主动性深入学习并且活学活用了,要是其他政策精神、法律规章他们也有这落实的劲头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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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完全赞同治理收钱发声、搅乱舆论试听的网络水军,但在境外雇佣水军防御不力、企业自雇水军大行其道的情况下,单单对“中伤”企业名誉的水军行为,透着浓浓的“有些人更加平等”的味道。而且到底什么是对企业的正常批评吐槽,什么是恶意诋毁,也不见天天吵着“寒蝉效应”的法律专家站出来科普科普,保护普通消费者批评企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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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有一说一,现在执法部门公布的案例倒是很合理的,唯一的问题仍在于处罚太轻)

更讽刺的是,网络黑嘴往往是自媒体公司,本身就是企业家;而其背后出钱出流量的金主,往往是另一位知名企业家。这次罗永浩对阵贾国龙彻底挑明了这个矛盾,罗永浩黑嘴知名企业家贾国龙,那么贾国龙是不是也在黑嘴知名企业家罗永浩呢?手心手背都是肉,这下该保护哪个企业家的名誉呢?

在如此温馨的温室中成长,很多民营企业主都产生了过剩的自我意识,就像西贝这次傲慢的道歉回应。专业公关写了还过得去的前半部分,因为不可抗力的要求,后半段原封不动引用老板贾国龙的聊天原话,造成了更大的灾难:“顾客虐我千百遍,我待顾客如初恋”,傲慢、委屈跃然纸上,虽然我给你们吃人均150的预制菜,你们竟然还要批评诋毁我,但没关系,我已经原谅你们了!

说到最后,还是要回到笔者的“劣币出清”主张上。为了让企业带动经济,长期在消费者权益上给企业让利,导致居民即使兜里有钱也不信任企业产品与其定价匹配,甚至与其只能接受企业的价格而不能行使议价权,那么不如拒绝交易。

消费环境持续恶化已经成为了除了收入之外(《为什么劳动者的收入就是不能正常增长》),另一个抑制消费、阻塞经济大循环的关键原因。贾老板这些温室里长大的花朵已经充分证明了,自己没有实现消费品质升级的心愿和能力,继续无脑偏袒企业利益只会让需求更加疲弱。

所以,消费者保护要突出初心,行业质量标准要落脚在常识,从生产税向消费税的转型迫在眉睫,壮大监管力量、大幅提高处罚标准、扩大监管处罚覆盖面刻不容缓。只有真正保护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议价权、批评权,才能让企业良性发展、市场有序竞争,才能让消费者安心大胆消费。

血栓和结石被打碎前都会哀嚎,但犹豫拖拉已经造成了今日之局面,落实做强国内大循环的要求,需要有让不当得利者付出代价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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