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社保的企业并没有多发工资

文 | 延观风

  开宗明义问一个问题(数字都是不准确的,意会即可):假设员工现在每个月到手3000元,公司不给交社保,劳动执法突然到位,要求老板必须给员工交社保,那么员工的到手工资应该变成2000元,还是保持3000元到手工资不变,老板额外交1500元,包括缴纳企业部分和补足员工个人缴纳部分造成的缺口。

  中国老板的答案是:肯定是到手变2000啊,之前不交社保那是在帮员工省钱,现在国家非要收社保我只能给你扣了,要抱怨找政府抱怨去。

  令中国老板羡慕的营商环境极好的资产阶级掌权的美国老板的答案是:只能是我额外拿出1500元补上,不然要么员工跑了,要么工会来找我麻烦。

  不同的劳动力市场环境造就劳资双方不同的议价地位。带来不同的答案。国内讨论社保话题的逻辑始终是颠倒的,有必要予以拨乱反正。

  从来不是中国老板替员工“省下”了社保“多发”了工资,而是从未负担包括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时期收入的完整用工成本。

  从来不是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的福利太好,而是私企的职工福利责任太不到位。

  社保矛盾从来不是国家与普通劳动者的矛盾,而是纯纯的劳资矛盾。

  真的有“强制交社保”吗?

  这段时间网上突然开始热炒“9月1日起开始强制交社保”,笔者还在疑惑劳动执法部门竟然还能支棱起来?果然是最高法的司法解释,规定无论双方协商还是单方承诺,“不缴社保”的约定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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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这条司法新规是“强制社保”,从道理上说实在有些勉强。明确的司法相当于在违法企业头上悬挂了一柄达摩克利斯之剑,在劳动者和企业走到对簿公堂的阶段时,企业不能再拿你情我愿当借口,必须承担相应的补缴或赔偿责任。

  但问题出在前提上,只有在劳动者和公司进入司法程序,它才会判定此前约定的“自愿不交社保”条款无效。以国内劳动者的驯顺、维权成本的高昂、仲裁调解程序的层层筛选,实际上能在司法诉讼中能用这条司法解释维护权益的概率并不算高。如果企业用被告上法庭的概率乘以潜在损失后的成本,低于为全体员工缴纳社保的成本,那所谓的“强制性”根本就根本无从谈起了。

  说来好笑,本来劳动法早已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社保的强制性是经过法律确认的规范,30多年的旧闻,“强制交社保”能够成为被爆炒的新闻,刺激公众情绪、搅浑公众认知,足见当前社保的强制性有多弱,以及一部分群体对承担劳动者生老病死的责任有多么恨之入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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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财经师爷把我国五大社保险种的缴费费率累加,宣称“社保占了工资的40%以上”“社保负担是全世界最重的”云云。且不论企业缴费部分不应该算作占劳动者工资的比例,而只是企业应当承担的用人成本,只看法律规定不看现实执行情况,就大言企业负担很重,为了给已经射出去的箭画一个完美的标靶,也太不要体面了。

  以养老保险为例,2016年养老保险费率是企业20%、员工8%,按师爷们的计算方法,员工工资的28%都被养老保险吸走了。然而根据研究表明,即使是相对规范的上市公司,2016年企业缴纳养老保险占工资总额的比重(实际费率)也只有10.6%,不到理论费率的40%。现在养老保险费率已经降到企业16%、员工8%(为什么只降企业不降员工,我们后面再说),也没有任何理由相信实际费率和政策费率的鸿沟能有一点点收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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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式规避社保,算是国内劳动力市场一个公开的秘密。虽然现在社保征收部门变成了税务局,但征管力度并远没有达到“有法必依”,不签订劳动合同、用微信等渠道发工资、少报工资基数等等办法层出不穷,而且大部分都是打着“自愿协商”“员工放弃”的名义,帮员工省下小头,帮企业省下大头。综合各方面研究,享有完整社保的职工数和按规缴纳社保的企业数,都堪堪只有三分之一左右(这其中国企又占了相当比例),“强制交社保”从来都不是对事实的描述,而是带有目的性的舆论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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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内的社保费负担高吗?

  回答这个国际比较问题前,必须先明确一个前提共识:每一个参与社会政策讨论的成熟公民,都必须认识到任何政策都有制度环境的背景,任何行为都要付出成本。如果在这方面达不成共识,那么就承认你其实只想做赛博碰瓷大妈,靠无道理的语言宣泄情绪、讨要不合理的好处,没有参与严肃社会议题讨论的资格。借用网友的一段话,你不能既要北欧西欧的福利,又要无政府非洲国家的税率;既要美国的自由,又要中国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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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收跟墨西哥比,福利跟瑞士瑞典比,最后结论必然是老中太坏

  比较社会福利,自然要和发达国家比,所以我国的社保费率总是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作比较,然后得出结论:我们的社保费率太高了。但从严肃的学术论文,到一些可称严肃理性的网络分析贴(比如下面这篇自媒体文章“社保养老保险费率高不高?”),都忽视了一个最基础的问题——社保三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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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保三支柱分别指国家强制缴纳的社保费用,企业为职工购买的年金、商业保险等,员工自己购买的个人养老医疗保险等。

  还以养老为例,我国强制企业和个人缴纳的“第一支柱”占了60%,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的“第二支柱”占40%,但相当大比例来自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对于大多数私企员工来说,只有强制缴费的第一支柱在保障生老病死风险。相比之下,美国企业为职工购买的年金计划(比如401k)是联邦强制缴费(payroll tax工薪税)的8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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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益于发达国家完善的劳动保护和强大的工会参与,企业在强制社保之外,按工资的一定比例为职工额外购买年金、商业医保是劳动力市场的默认规则。倘有企业“自愿”不提供这些福利,要么面临招不到人的窘境,要么等着被工会出重拳,社保第二支柱决不能算资本家良心发现做慈善,而应被视作强制承担的社保成本。

  所以,比较中外社保负担,决不能只比较国家强制缴费部分,必须把西方国家很普遍、雇主“很自愿”、占比非常高的企业年金计算进来,数据才有可比性。下面我们与三类西方国家做做比较:

  第一类是北欧福利国家。高福利背后必然是高税收、高缴费,瑞典仅仅社保税(同时包括养老医疗等)税率为企业31.4%、员工8%,我国五险企业和职工缴费费率都加起来大概是37%,看起来算数总和差不多,但别忘了我国很弱很弱的缴费强制性,以及瑞典企业普遍购买的职业年金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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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典税收占GDP的41.4%(OECD口径,包括税收和社保缴费),可以将大量再分配收入转入社会福利保障。而我国同口径税收只占GDP的20%,伸手索要北欧式的社会福利前,先考虑考虑政策背后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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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看典型西欧国家德法。德国版五险一金的费率之和为40%左右。革命老区法国除了15.75%的基础养老金(企业8.7%、员工7.05%)外,还有总费率7.87%的强制性补充养老金(Agirc-Arrco),加起来和我国的24%差不多,但补充养老金不算你缴费,只能给你积分。还是要跌跌不休地提醒:这些都没算企业“自愿”额外购买的福利性保险金,而且他们纸面费率就是实缴费率,和我们的纯纸面费率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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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看美国。美国的工薪税率(payroll tax)15.3%,雇主员工各出一半,注入联邦养老基金没有个人账户。还有企业年金计划(401k),作为最自由市场的国家,能谈到多少比例取决于劳资双方的博弈,但据笔者在美国工作的朋友所述,“给少了招不到人”。根据美国外宣自己的说法,401k的缴费费率平均高达14.2%,加起来约30%的养老保险费率远高于我国的24%。至于美国臭名昭著的医保系统,我们倒也没有和它比较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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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之,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强制缴纳的社保费率绝不算高,这还没考虑国内极低的合规缴费比例,以及企业“自愿”为员工额外购买的保险基金。正是因为国内老板太不自觉、员工的议价能力太弱,才必须设置一个很高的第一支柱强制费率,至少在纸面上尽量追赶发达国家第一、第二支柱同时起作用的实际费率。即便如此,国内资本家及其喉舌仍然贪心不足,天天叫嚷社保负担太重,社会主义养巨婴的规律同样适用于资本家们。

  不交社保不是多发工资,是少发工资

  马克思指出,决定工资的基础是劳动力再生产成本。劳动力再生产成本绝不能仅仅计算工作时的衣食住行需要,否则等同于只要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年老、生病、生育、照看家庭等),就被认定为“不配活着”。考虑劳动者全生命周期的再生产需求而确定的工资水平,才是完整的劳动者报酬。根据工资支持再生产的时段不同,在表现形式上分为到手工资和社保等强制储蓄。

  最终决定工资的是劳动力市场谈判议价。在《为什么劳动者的工资就是不能正常增长?》一文中,我们指出国内的劳动力市场劳资双方议价权极度不平衡,劳动者得到的报酬远远低于其应得的报酬。其中,因为社保缴纳执法力度极低,很多私企在谈判时根本不用考虑承担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的风险,完全是在免除发放一项报酬的义务的前提下,和劳动者确定天然残缺的劳动力价格。

  换句话说,到手工资是你决定出售劳动力的价格基准,企业本应该在这个基准“向上补齐”保障你老病时的风险费用;自愿或不自愿放弃社保,是企业少往你的保险账户上存了钱,不是多给你发了钱。当然HR和师爷们会忽悠你,劳动力的价格基准是所谓的“工资总额”,社保在“向下倒扣”,把矛盾转移到劳动者和国家之间。

  现在不交社保、到手工资等于工资总额的朋友不妨想一想,假设你现在到手5000元,老板说因为要强制交社保,以后你的到手工资只有3500了。如果时间倒退回面试谈工资时,你有其他公司选择的情况下,老板说工资5000到手3500,你还会答应这个offer吗?

  所以,要强制交社保企业就降低你的到手工资(或者加大劳动强度),是不折不扣的颠倒逻辑、强盗逻辑,本质上是借这个幌子给劳动者降薪。也只有在劳动者议价能力极度孱弱的情况下能够肆无忌惮地实现,在劳动权益保护到位的市场中,必须是且只能是资方把劳动者报酬的欠账补齐。如果有关部门真的要开始加强社保缴纳执法,那就必须先一步强化整体劳动保护执法,否则必然出现借机降薪、甩锅国家的“合成谬误”。

  这样颠倒的逻辑并不止出现在社保。政府提高最低工资,资本家就裁员或者外迁;政府给女职工规定产假,资本家就在招聘中歧视女性;等等。师爷们将所有的错误归咎于政府干预,潜台词无非是“劳动者必须剥夺自己一切的议价权利和人身权利,才能博取资本家施舍的工作机会”。

  实际上,这些行为都是资本家滥用组织社会生产权力的典型体现。即使不上升到道德批判,这类短视自利的行为终将导致劳动者的再生产无法持续,社会产品没有需求市场,最终在矛盾无可转嫁时带来经济社会动荡退步,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生产资料私有制(资本家垄断微观生产组织的指挥权)和社会化大生产(公共福利增进,包括资本家自己的福利)的矛盾的一种体现。

  谁这么恨社保?谁需要社保?

  只有劳动者需要社保,因为他们主要依靠劳动获得收入,在短暂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只能靠社保维持生活。而资本所有者和食利者不需要社保,反正他们获取收入的能力和是否劳动无关,反而要为了无用的他人和他人无用的时候支付金钱,他们恨透了社保。

  从低端制造业走来,中国资本家在科技创新方面惰性挺大,在垄断、低成本竞争方面有极强的路径依赖。在他们眼里,劳动者要过上更好的生活只会抬高他们的用工成本,一切抬高用工成本的政策都是眼中钉、肉中刺。

  社保制度从建立之前,他们声称“这会降低中国国际竞争力”。社保制度建立后,虽然没交多少钱,又三天两头跳出来骂,拼命施压政府调低政策费率。搞了半天,阴阳怪气福利水平低的是你们(或者豢养的喉舌),嗷嗷叫着反对社保制度、天天打滚要求降低社保费率的还是你们,话都让你们说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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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社保是一个涉及代际之间、劳资之间、职业身份之间、新老市民之间、区域之间的多重矛盾,太多股不爽甚至怨气在其中积郁。加之社保制度本身就很复杂,大多数在网上发泄情绪的人其实根本不能完全理解社保制度。所以利益群体挑动情绪操弄舆论的空间不要太大,现在社保的矛盾已经被很大程度上从劳资矛盾被导向了国家和普通人的矛盾。

  比如,为什么机关事业单位、国企人员的社保待遇那么好,是不是私企员工缴纳的社保都拿去养公务员了?首先,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保资金和企业职工的社保资金是两个池子,各有各的收入,私企职工的五险一金没法给体制内的人花,不存在“谁的社保养了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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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身份差异导致的社保待遇不公平,需要分情况讨论。我国社保制度最大的不公平,存在于工作生涯没有完整经历社保的老一辈群体中,包括最广大的农民。他们为国家贡献青春的年代,劳动报酬(无论工资还是粮食收购)都被刻意压低用于资本积累,但国家也承诺未来养老不靠货币,靠国家举办的各种社会服务机构。

  后来这个承诺被打破,养老需要自己花钱,也需要自己在年轻时存钱。可他们已不可能有或完整地有缴费积累,只能依靠政策确定的待遇水平领取养老金。这就造就了干部、职工和下岗工人、农民等群体巨大的养老鸿沟,绝大多数省份的城乡居保基本养老金低到可以忽略,乃至远低于当地低保水平。

  这是我们的责任赤字,少投一些毫无收益的工程,少给发一些惠企不惠民的补贴,缩小乃至最终拉平老一辈人的待遇差距,是财政必须发挥作用的一大领域。

  但在网上发声抱怨社保的人,大多是社保制度覆盖职业生涯全程的年轻人,他们看到老一辈的不公平待遇,声称自己也将遭遇这种不公,实际上并不成立。

  按照多缴多得原则,未来的退休金差异来自现在的缴费水平差异。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几乎都按实际工资顶格缴纳;而私企无论是因为老板节约用工成本也好,还是员工自己想增加当期消费也好,在很多情况下并没有足额缴纳。未来的消费是对储蓄的奖励,如果本期不存钱,还想在未来和储蓄者享受一样的待遇,对于储蓄者来说是最大的不公平。

  再比如,为什么个人账户都是空转?且不说我国不像很多发达国家社保就是税,根本不给记到你自己名下,已经很尊重个人利益。中国建立社保制度的时间太短,我们的父祖辈都是没交过社保或者没完整交过社保,现在国家有保障他们生活的义务。企业缴纳的统筹比重很高,社保资金现收现付,都是为了解决制度转轨成本。现在企业缴纳比例不断减少,受益的是企业主,有少拿钱风险的可是我们自己的亲人。

  至于现收现付问题,现代金融以权责发生为基础,关键在于债务方能否按约定时间和数额履行付款义务,你把钱存进银行,还会要求这一沓纸币始终封存在保险箱里吗?至于是否相信中国政府会履行约定,这是立场问题,不是技术问题,无法通过辩理互相说服。

  如果你真以为在交社保这件事上,私企和员工站在一条战线上,国家是那个敲骨吸髓的反派大魔王,那请问如何解释下面几个事实?

  几轮减税降费下来,养老保险缴费费率从28%降到24%,降的4个点都是企业缴纳部分,个人缴纳比例纹丝不动。为什么专家们为民请命了半天,受益者却如此偏重?

  这几年,国家不断提高补助力度,社保缴费时给补贴,社保发放时还给补贴,将国有资本划入社保基金。可哪家私企会在员工退休后,主动给他发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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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上面这些实在说服不了某些人,那笔者有一个提议:允许任何人在签订承诺书后,永久退回已缴社保并免去未来缴费义务,代价是以后生老病死不管国家要一分钱(毕竟这些钱是交社保的人集资形成的),也不允许到公共空间卖惨施压。且不论有多少人会签,不像低人权优势的美国,自己的选择自己负责、没人管你是死是活,将来签过的人真出来卖惨,社会主义国家还是得担起这份责任。(当然,这种建议的最大风险在于企业逼着所有打工人“自愿”去签)

  保障员工丧失劳动力时的生活,是企业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不能把人当做干电池,能用就狠狠压榨,用尽了就随手一丢。财政、国资仍必须不断加大社保补贴力度,这与全面落实企业缴纳社保义务并不矛盾,劳动权益执法也要系统性推进,提高劳动者议价能力、严打借机降薪的行为。现阶段也不要求企业“自愿”额外购买年金,把残缺的劳动者报酬补充完整就好。

  至于那些会因为落实强制社保倒闭的企业,笔者的观点是一以贯之的:只能把盈利和竞争力建立在低劳动力成本之上的企业活该倒闭,只能把自己的生活水平建立在压力别人生活水平之上的人活该破产。

  不消拿大规模失业来裹挟国家,托你们鼓吹的福,国内失业保险待遇奇低门槛奇高,结余不少,完全足够提高失业保险待遇和覆盖时期。只有你们出清了,才会终结逐底竞争、腾出市场空间,让遵纪守法的企业进入——没错,开办企业不是什么天才的特权,你不干一样有的是人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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