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电动的出现,是为人力为主的骑行自行车开发的一种辅助功能,不是主项功能

【本文由“大水风”推荐,来自《规定电动车时速不超过25公里,会和禁塑令一样吗?》评论区,标题为大水风添加】

“中国几亿骑车人,通过近20年的骑车实践,已经实验出来了最佳车速:每小时35---40公里!”——瞎说!

你有什么证据来证明你说的这个是实践最佳车速?首先要搞明白,当年电动的出现,是为人力为主的骑行自行车开发的一种辅助功能,不是主项功能。电动自行车,当年搞出来的初衷是适当提高骑行舒适性或老年人等上下坡骑行省力的,是为了省力,而不是纯粹为追求速度像你说的电动自行车时速超过35--40公里甚至更高。如果颠倒过来,那干脆搞成两轮电动车使之成为机动车、领证上机动车道不就行了?我们更应该看到,中国道路大部分实际情况是,在道路划分上,给自行车和行人搞的是人车混道的慢车道(也叫非机动车道),就这样子行人跟自行车时有发生互相挤道甚至发生磕碰摩擦的事,你现在搞个速度35--40公里的车走在慢车道,有的电动车速度还超过45、50甚至更高,且没有声音,突然的从身后或者左右窜出来,你的反应来得及吗?更不用说老人和孩子了,安全性有没有保障?如今电动自行车每年的事故率有多高你知道吗?(注:据百度数据,2024年全国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达‌14.3万起‌,造成‌2700余人死亡‌,比2023年增长12%。)

第二,你可以看周边国家和欧美发达国家,他们为什么不推广时速在35--40的电动自行车?是搞不起吗还是搞不出来?还是理论上、法规建设上跟不上?还是因为安全性达不到?电动车,是技术进步,是趋势,这都没错,但不能不看实际情况,为了单纯追求一个“快”字就不管其他方面因素。

第三,现在电动车在电池安全性、电池环保回收等问题方面尚待进一步提高。因此,国家先制定一个限速规定,是一种为将来更好的在发展中解决诸如提速、安全、环保并造福绝大多数老百姓方便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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