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级制不是古中国社会特征
等级制不是古中国社会特征
李非
有人认为人分三六九等是古代中国重要社会特征,这其实是不对的。人分三六九等不是中国这种资本主义社会的特征,而是封建社会的特征。在封建社会,人分贵贱。有贵族、平民、奴隶。且有法律固定这一制度。这就是人分三六九等。
而中国两千年土地资本主义社会,特征却是人从分等级逐渐走到不分等级。秦立郡县,奖耕战。原封建贵族的农奴当士兵上战场杀敌立功,凭斩获首级就分地封爵。这样就使爵位遍地,农奴成了有土地的平民。俗称农民。所以秦是以农民军队战胜他国贵族指挥的农奴军队。
到了秦末,项羽就是个没落贵族,刘邦就是个地痞无赖,都认为“帝王将相宁有种乎”。刘邦的汉朝建立,同样成为农民为基础的国家,也就是以平民为基础的国家。他有私心,杀异姓封建王,立同姓封建王。到汉武帝时,下“推恩令”。同姓封建王不得长子继承,必须按儿辈男丁数平分家产。这样一代又一代平分下来,曾孙以下辈份就分成了普通农民。这样,汉中山靖王之后,到刘备这辈就惨得织席贩履了。
到了隋代,开科举制,更是让普通平民子弟有了凭本事最高能作官做到宰相的路径。以后的中国,朝代更换,但科举制没废过。这样搞得中国社会就成了最标准的平民社会了。
又有人会反驳:中国社会人分十等,一官、二吏、三僧、四道、五医、六工、七匠、八娼、九儒、十丐。但这样的分法并不是社会制度,而是中国社会的一种社会观念。在这十等之中,实际上并没有不可越过的鸿沟。如明开国皇帝朱元璋,就是从第十等跃升为傲视全部十等的等上天子。其它九等之中的人,除娼外,也有跃升到第一等的制度内合法途径。通常这个途径就是科举考试。特别的还有在战时的个人表现和机遇。如宋代抗金名将韩世忠夫人梁红玉是一代巾帼英雄。她就是出身娼门。其黄天荡擂鼓催战的事迹在中国世代传颂。
平民社会无等级,帝王将相,宁有种乎,彼可取而代之。这些在中国两千多年前就非常普及的口号,在封建国家是做梦都不敢想的。就是现在,日本人敢想对天皇“彼可取而代之”吗?英国人对女王敢想“彼可取而代之”吗?泰国人对泰王敢想“彼可取而代之”吗?进一步言,基督徒敢想对上帝“彼可取而代之”吗?穆斯林敢想对真主“彼可取而代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