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禁酒令遇到啤酒节:规范与活力的平衡
盛夏时节,各地啤酒节正如火如荼举行——青岛的海风里飘着麦芽香,成都的夜市摊传来碰杯声,哈尔滨的广场上演绎着啤酒与音乐的狂欢。这些充满烟火气的活动,既是城市文化的名片,也是大众消费的引擎。与此同时,中央及地方的“禁酒令”正以更严格的标准规范着公务行为,比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明确“公务接待工作餐不上酒”,公安、检察系统严禁“工作日饮酒”“执行公务期间饮酒”。当“禁止违规饮酒”的刚性规定,撞上“鼓励大众消费”的民生活动,二者是否真的矛盾?又该如何实现规范与活力的平衡?
一、中央禁酒令的核心:不是“禁所有”,而是“治违规”
从2012年中央军委“不安排宴请、不喝酒”的初始要求,到2025年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覆盖全国党政机关,再到公安、检察系统细化的“6类严禁饮酒场景”,中央禁酒令的逻辑始终清晰:禁止的是“违规饮酒”,而非“正常饮酒”;约束的是“公职人员”,而非“普通群众”。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解释,“违规吃喝”的核心认定标准是“和谁吃、在哪儿吃、谁付钱”——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用公款支付吃喝、在私人会所吃喝等行为,才属于违纪。对于普通群众而言,无论是在啤酒节上与朋友小酌,还是家庭聚会中的饮酒,均不在禁酒令的限制范围内。正如网友所言:“禁酒令只是针对国企及事业单位领导,跟普通老百姓没有啥关系,想喝酒没人能限制你”。
禁酒令的本质,是通过规范公务行为,防止权力寻租、杜绝铺张浪费,维护党风政风的清明。它不是要“消灭酒文化”,而是要“净化酒文化”,让酒回归“社交工具”的本质,而非“利益输送的媒介”。
二、啤酒节的功能:不是“促酗酒”,而是“活经济、传文化”
各地举办啤酒节,初衷并非鼓励过度饮酒,而是借助“酒”这一载体,激活消费、传承文化、提升城市影响力。以青岛啤酒节为例,它不仅是一场“饮酒狂欢”,更是集美食、音乐、展览于一体的综合性节庆,每年吸引千万游客,带动餐饮、住宿、旅游等产业收入超百亿元。成都的“夜啤酒节”则将啤酒与火锅、串串结合,成为“夜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满足了年轻人“社交+消费”的需求。
啤酒节的核心价值,在于“大众参与”与“文化融合”。它让普通群众有机会在轻松的氛围中交流,让外来游客感受城市的烟火气,也让传统酒文化在现代社会中找到新的表达形式。正如某啤酒节组织者所说:“我们倡导的是‘理性饮酒’,比如推出小容量啤酒、无酒精饮品,就是为了让不同人群都能参与其中。”
三、冲突的本质:边界模糊,而非逻辑对立
既然禁酒令与啤酒节的逻辑并不对立,为何会让人产生“矛盾”的印象?问题出在边界的模糊——当公职人员参与啤酒节时,如何区分“公务活动”与“私人行为”?当啤酒节涉及公款消费时,如何避免“违规吃喝”?
比如,某城市领导出席啤酒节开幕式,若主办方安排“工作餐”并提供啤酒,是否违反“公务接待不上酒”的规定?根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工作餐应“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高档酒水”,若啤酒属于“家常菜”范畴,且未超标,是否允许?再比如,某企业邀请公职人员参加啤酒节的“客户答谢宴”,若公职人员接受邀请并饮酒,是否属于“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的违纪行为?
这些问题的存在,并非因为禁酒令与啤酒节“水火不容”,而是因为规则的细化跟不上实践的变化。当新的消费场景出现时,需要更明确的边界定义,让公职人员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让啤酒节组织者知道“如何合规”。
四、平衡的路径:明确边界,激活活力
要化解禁酒令与啤酒节的潜在冲突,关键在于明确边界与分类管理:
1. 对公职人员:明确“啤酒节中的行为红线”
公职人员参与啤酒节,应遵守“三个严禁”:严禁在工作日、值班期间饮酒;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礼品;严禁用公款支付个人饮酒费用。若因公务需要出席啤酒节(如开幕式、调研),应提前报备,且工作餐不得提供酒精饮品,或仅提供小容量、低度啤酒,避免“违规”。
2. 对啤酒节组织者:倡导“理性饮酒”,规避“违规风险”
组织者应明确“三个原则”:不邀请公职人员参与私人宴请;不提供高档酒水,主推大众消费产品;设置“无酒精区”“理性饮酒提示”,引导群众适度饮酒。比如,青岛啤酒节推出“1升装共享啤酒”“果味低度啤酒”,既满足了社交需求,又避免了过度饮酒。
3. 对监管部门:加强“精准监督”,避免“一刀切”
监管部门应区分“公务行为”与“私人行为”,重点监督“公职人员是否违规接受宴请”“是否用公款消费”等问题,而非“普通群众是否饮酒”。比如,通过“大数据监控”(如发票核查、消费记录追踪),精准识别“违规吃喝”行为,避免“泛化监管”影响大众活动的活力。
结语:规范是为了更好的活力
中央禁酒令与啤酒节,一个是“规范权力的利器”,一个是“激活民生的引擎”,二者的目标并不矛盾——都是为了让社会更有序、更有活力。当我们明确“违规饮酒”的边界,当啤酒节回归“大众消费”的本质,当监管实现“精准化”,二者不仅能共存,还能相互促进:禁酒令净化了公务环境,让啤酒节的“大众狂欢”更纯粹;啤酒节激活了消费活力,让禁酒令的“规范”更有民生基础。
毕竟,我们需要的不是“没有酒的社会”,而是“有规矩的酒文化”——让酒成为连接人与人的纽带,而非滋生腐败的温床;让啤酒节成为城市的名片,而非违规行为的“遮羞布”。这,才是规范与活力的真正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