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一个女博士因怀孕被开除,最后各方力量一起,推动教育部取消了这个规定
【本文来自《律师称李某某隐私被泄露是受害者,学校不能通过开除来平息舆论,你怎么看?》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来源:@萝卜婷may
大连工业大学的事情,让我一直想到之前采访千千律所的林丽霞老师,她讲过一个发生在2004年的案子,女博士因为怀孕被开除,最后各方社会力量一起,推动教育部取消了这个规定——
「我想讲一个20年前的故事。当时教育部有个规定,大学生本科阶段不能结婚,研究生和博士阶段不能生孩子。当时我们机构刚成立不久,有一天,接待了一位女博士。
当时她30岁,和丈夫都在北京一所学校读博,也是意外怀孕了,她的身体不大好,医生建议她把孩子生下来。其实她已经结婚了,又是一胎,完全符合《婚姻法》和《计划生育法》,但当时就是因为教育部的规定,学校就把她开除了。但是她丈夫没事,还在继续读博。
当时我们有个专家,中国人民大学的杨大文教授,是中国婚姻法学的奠基人之一,他编著了中国第一部婚姻家庭法教材,也是1980年《婚姻法》和1992年《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起草组成员,他当时特别希望这个女生能去起诉。但她考虑到丈夫还在读书,不敢,放弃了。
我们就针对这个案子,开了一个研讨会,请了媒体、专家和学者来开会,当时教育部的官员也来了。他们在现场说,十年前,他们就想取消这个规定,但又害怕取消之后,学校成了育婴堂。女孩子上大学就结婚,研究生就生孩子,教育计划都要打乱,好像会出很大的乱子。
不久之后,教育部确实把这个规定取消了(2005年3月国家教育部公布新版《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取消了大学生结婚需经学校同意的旧规定)。事实证明,大学并没有成为育婴堂。」
纵使恶法非法,但在20年前,尚且有这样的公民、这样的勇气、这样的法学家和社会氛围,可是今天还剩什么呢,在女孩头上踩一脚的那些人又算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