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能源发展上,美国为什么走回头路?
业经美国参众两院通过的《大而美法案》(One Big Beautiful Bill Act)的核心逻辑是:收缩新能源补贴,推动制造业本土化,强化传统能源地位。其影响已超越美国本土,并可能延缓全球能源转型进程。
我问deepseek《大而美法案》在新能源发展上有哪些倒退,它还真给我进行了逐条罗列(相关资料在文后,有兴趣者可以查阅)。
对这个法案各个媒体平台骂声一片,也包括美国本土媒体。不少我一个骂吧,我就想问问,特朗普政府这是怎么啦,为什么要在新能源发展上走回头路呢?
媒体上吃瓜者说什么的都有:
有的说这是要把马斯克往死里整;
有的说特朗普二任上台就是传统能源财团支持的;
有的学者专家们分析说这是与中国战略竞争的需要,因为中国已经成为新能源领域的领导者,发展新能源就摆脱不了中国的供应链;
有的专家学者说能源是美国霸权的最后一块基石,抛开传统能源的优势而发展新能源,无异于自毁基业。
还真都有些道理。
*** 一、可再生能源:税收抵免大幅退坡与项目限制
光伏领域
住宅太阳能抵免取消:2025年末起全面取消30%的住宅太阳能投资税收抵免(ITC),原政策允许抵免持续至2034年。
商业项目阶梯式退坡:2029年起抵免比例逐年降低,2032年归零;同时取消“开工即可获资格”的宽限期,改为以“投运时间”为准,迫使项目必须在2029年前投产。
租赁模式受限:禁止太阳能租赁企业申请商业投资税收抵免,影响美国70%依赖该模式的屋顶光伏市场。
风电与大型光伏项目
抵免期限收紧:仅允许2026年6月30日前开工且2027年底前投运的项目享受100%税收抵免;2026年开工项目抵免降至60%,2027年降至20%,2027年后终止。
新增年度租金:风能和太阳能项目需缴纳土地年度租金,增加企业成本。
二、新能源汽车:不仅补贴终止而且还加征额外税费
购置补贴全面取消
自2025年10月1日起,终止新购电动车7,500美元、二手电动车4,000美元的联邦税收抵免;对特斯拉、通用等销量超20万辆的车企,提前至2025年末终止补贴。
充电基础设施税收抵免(个人1,000美元/商用10万美元)同步取消。
新增使用成本
强制电动车主每年缴纳250美元高速公路使用费,混合动力车缴纳100美元,达燃油车税费的3倍以上。
三、储能与氢能:政策分化与本土化要求
储能领域
税收抵免延期退坡:大储项目ITC抵免(原30%)退坡时间从2029年推迟至2034年,2034–2035年抵免比例降至25%/50%,2036年归零,利好中长期项目经济性36。
本土化与FEOC限制:
2027年起,项目需满足55%美国产含量才可获额外税收加成。
使用宁德时代、比亚迪等6家中国“受关注外国实体”(FEOC)的电池或关键矿物,将无法获得补贴。
氢能补贴废除
取消《通胀削减法案》中的45V氢能生产税收抵免(最高3美元/千克),原政策持续至2033年,现提前至2025年底终止。
仅保留45Q碳封存补贴(85美元/吨),但绿氢项目经济性受重创,多个大型项目(如BP、壳牌)已搁置。
四、传统能源支持:化石燃料产业强化
油气开发便利化:恢复陆上季度租赁销售,简化钻探审批,降低特许权使用费率。
煤炭政策松绑:加速租赁审批,增加可租赁面积,降低特许权使用费,废止暂停新租赁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