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车被3名未成年人盗走撞毁,保险拒赔,43万维修费该谁买单?

据新闻坊和法制日报报道,近日,陕西的党先生介绍,自己的奔驰车在1日凌晨被3个中学生偷走,报警后,被告知车辆发生事故,已被交警拖走。

党先生表示,爱车的车头损毁严重,目前在未定损完的情况下,已经定了43万多元。而保险公司以未成年人驾驶为由,拒绝了他的理赔申请。

党先生说,偷车者是3名十几岁的中学生,目前还没有学生家长联系他;后续将采取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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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有网友认为家长难辞其咎,直言未成年人已经构成盗窃且危险驾驶,其监护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有网友表示,未成年人无证驾驶确实属于保险公司免责事由,保险公司有权拒赔;也有网友称,保险公司这也不赔,那也不赔,保险公司应当先行赔付党先生的损失,再找未成年人家长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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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这3名中学生偷开他人车辆造成受损的事实,其监护人需对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如果车主存在钥匙未妥善保管等管理上的重大疏忽,导致车辆被未成年人轻易偷走,具有一定过错,需在过错范围内承担部分责任。

付建介绍,根据《交强险条例》及商业险合同中“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免责条款,保险公司仅需在交强险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对车辆损失等财产损害无需赔偿。偷车的3名中学生的行为涉嫌盗窃罪,因其未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但公安机关可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此外,车主若投保了“机动车盗抢险”,可尝试通过法律途径向保险公司主张理赔,保险公司赔付后有权向监护人追偿。

观网小伙伴,对此你怎么看?你认为43万维修费该谁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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