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轻松再次收到监管函 曾发布2024年报更正公告
7月4日,上交所向倍轻松下发《关于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涉及对象包括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
此次监管工作函是针对倍轻松有关事项进行的监管,具体内容未在公告中详细说明。此类监管工作函通常旨在督促上市公司及其相关人员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公司治理的合规性与透明度。
值得注意的是,7月4日,倍轻松发布《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公告显示,该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该公司事后审核发现,前五名客户与前五名供应商相关情况、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情况、关联方资金拆借的部分信息有误,需对相关内容予以更正,本次更正不会对2024年度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关于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情况、关联方资金拆借的更正原因,倍轻松在公告中称,2023年及2024年,除《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2024年度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外,2023年度及2024年度还存在通过提前支付供应商采购款形成的资金占用,以及通过其他员工借款形成的资金占用及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形。
此外,倍轻松还披露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4月28日,倍轻松曾收到监管工作函,涉及对象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处理事由涉及倍轻松2024年度内控审计意见相关事项。
倍轻松2024年报显示,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显示,该公司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数量为两个,一个是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另一个是违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