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八万养老钱被骗记——兼论"撤案"新法
江西大余县有位赖翁,年逾花甲,积攒五十八万养老钱,一朝落入"速威"彀中。这"速威"者,假托理财之名,行诈骗之实,将老人们的血汗钱尽数装入私囊。
赖翁奔走呼号五百四十七日,方得立案。立案时,衙门里的差役们倒也勤勉,案卷堆得老高。谁知三年过后,竟得一纸"撤案"文书,理由是"非法吸存不成立"。这倒教人想起古时候的"葫芦僧乱判葫芦案",只是如今这"葫芦"换作了电脑打印的公文,愈发显得"现代化"了。
一、案情之怪现状
其一,分明是"明火执仗"的诈骗,偏要说是"非法吸存"。那"速威"平台,既无资质,又伪造数据,钱款径直入了私人腰包,何曾"吸存"过?这倒像是说强盗入室抢劫,反告他"未经许可擅入民宅"一般可笑。
其二,同案犯人在他处皆以诈骗论罪,独独大余县别出心裁。上海判得,黑龙江判得,偏生大余判不得。莫非这"速威"到了赣南地界,竟会自动改邪归正不成?
其三,撤案文书下得蹊跷。未查资金去向,未问同案犯情,新任的钟队长大笔一挥,案子便"撤"了。这般"神速",倒教人疑心是否得了什么"撤案"的新法。
二、衙门里的"新规矩"
赖翁捧着撤案文书,在县衙门前站了又站。差役们见了他,都绕着走。问及缘由,只说"上头有令"。这"上头"是谁?却无人说得清楚。
而今那陈、许二犯,依旧逍遥法外,据说又骗得二千八百万。这般"生意兴隆",想必是得了什么"免罪金牌"。细想来,这"免罪金牌"大约就是那一纸撤案文书罢。
三、"求告无门"新解
赖翁如今日日往检察院递状子,状纸上按着鲜红的手印。旁人见了,都道是"求告无门"。我却要说,这"门"原是有的,只是被一纸"撤案"文书给封死了。
那些个差役老爷们,整日里说着"依法办案"。只是不知依的是哪家的法?莫非是"钱能通神"的法?抑或是"欺软怕硬"的法?
结语
老话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而今看来,这网眼未免太大了些——漏得下五十八万养老钱,漏得下二千八百万赃款,偏生漏不下一个花甲老人的公道。
这世道,骗子横行无阻,百姓求告无门,倒也算得"各得其所"了。只是不知,待到那些差役老爷们也老了,攒下的养老钱被人骗去时,又该去寻哪个"上头"说理?
(本文事实俱在,皆有文书为证。至于其中深意,明眼人自能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