峥嵘岁月系列(31)——纪念母亲梁玉环
还是在1994年10月,鉴于母亲患病糖尿病和“舞蹈病”日益严重,我觉得不能再等待下去了,应该想办法为母亲平反。
去石景山区法院报案。但是法院认为母亲的遭遇是党内路线斗争结果,不予受理。
在中纪委,因为母亲的级别太低,不受理(中纪委只管司局级及以上的干部)。
还是当时的“二办”给力。1994年12月20日,“二办”(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一位姓刘的女同志给我打电话,称“你母亲的问题已经批转空军核实处理。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可打电话309-7424向我反映”(中纪委办公室电话:309-9728)。
1995年11月,由情报部、司政、纪检处各出一个人,组成了为母亲平反的联合调查组。情报部出的人是当年父亲亲自从长春九航校判读班挑来的业务尖子--康永信(上校)。
联合调查组通知我们,“传达首长意见,决定给你妈妈平反和补偿,以补偿为主。仿照34师的做法,在解决你妈妈问题的同时,也间接地解决你爸爸的(生活待遇)问题”。
当时,空军开展了对林彪事件中受到牵连的人甄别、平反的工作。像周宇驰的妻子王圣兰恢复了门诊部主任处级待遇。分到一套三居室房屋。胡萍的妻子恢复了34师幼儿园院长正营级待遇。分到了一套两居室。
调查组按照我提供的当年王林部长称母亲档案放在空司保卫处的线索去寻找时,母亲的档案失踪了。存于地方的档案只有2张纸,上面表明母亲是在1948年由原籍——山东泰安入伍。
调查组只好从头来,对户口、党员身份、工作……一项一项查证。费时一年多,终于在北京市公安局6处查到了母亲的居民户口底票。在1969年(或者1968年)空军党代会列席代表名单上,找到她的名字,证明了其党员身份。而公职人员身份,由于地方机构几经变动、改革,当事人没有找到,所以迟迟没办法确定。好在我们找到了一份中共泰安市委办公室的红头文件——【泰办发(84)第7号】文,里面提到当年母亲在地方任职情况——羊坊店街道党支部书记,革委会副主任(主任是个军代表)。由于这是军队和地方两个党组织在进行交接时确认的当事人身份,所以可以做为母亲具有公职人员身份的旁证材料。落实政策后的居住地是位于南苑机场一所的两个房间的平房;厕所是大杂院共用。看病在机场门诊部和空军总院。退休工资由空后被服厂发;标准750元/月。
但是,母亲不幸在1996年8月10日去世。情报部李立功副部长在电话里惋惜地说:“我们已经把(平反)报告打上去了。只等首长签字,然后向你母亲宣读、签字。你看,老人家一死,这事办不下去了……”空军随即停止了为母亲平反和补偿的工作。
1970年春,母亲粱玉环与父亲贺德全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