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性的用人标准,能做不能说,而且越核心越上层越公共的人,越不能说
【本文来自《第一次在德华人群里看到如此激烈争吵,董明珠关于海归的表述值不值得口诛笔伐?》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我这么说吧,作为一个HR,对于用人标准见过太多故事了
有些事情能做不能说,有些事情能说不能做。
对于软性的用人标准,能做不能说,更不能光明正大的说。而且是越核心越上层越公共的人,越不能说。
比如说35岁、比如已婚未育、比如籍贯、比如第一学历,由于各种原因每一家公司都会有一些用人标准一旦明说就是不合适甚至违规违法。
但是只要不明说候选人是因为这个原因被筛选掉,谁又能说公司是违法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