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我对大同案的看法
其实大同这个事情,真正让广大男性揪心的是“量刑的程度的合理性”,直接关三年的判决结果与实际上“蹭蹭不进去的行为”之间呈现出了一种巨大的反差,由此产生的不确定性才是广大男性对此没有安全感的根源。
这就要回到一个问题上去,法律判决是否应该更加严谨?
这种严谨的意思是,定量,从事实结果出发,实事求是地进行量刑。就好比这件事情到底对女方造成了多大的实际伤害,然后以此为依据去反过来定男方的罪。
很遗憾的是,从舆论层面来讲,对于这次判决的相关解释是十分匮乏的,以至于在公众层面难以服众,即“屁大点伤害就给我关三年,这很不合理”。
我是不建议法律去忽略上述问题的,因为法治本身就是一种替代人治的更加精确的管理方式,由此,法律应该严谨,应该追求量化。如果无法量化,就应该慎重判决,否则必遭反噬。
大同这个案子对于广大男性最大的消极影响,莫过于从此人人自危,因为法律的量刑没有对其行为进行明确的标定,所以他们会觉得哪怕就是跟女性小亲热一下,也有被送进去关大几年的风险。
我一直认为法律是需要严谨需要量化的,如果法治无法做到定量严谨,那还不如人治,不如回到县太爷模式。
法律的量化本质上是一个还原论的问题,是需要结合具体的事实结果进行强逻辑关联的---但现在看来某些地方做得还欠缺太多,没有人真正地从底层逻辑去看待法律,还是被西方那套概念符号给兜着圈子走,缺乏真正对于法律的独立思考,这就可能会导致其在运行过程中出现大量难以服众的情况。
我们回想商鞅立木取信,这其中就是非常简单粗暴的定量逻辑关联,即你把杆子立起来我就给你钱。结果与行为事实之间的关联非常清晰,所以这样的法规就很容易得到老百姓的支持。
如果大同这件事情,可以明确地以女方受到实际侵害的程度去进行量刑判定,对于那些严重侵犯到妇女身心安全的案例进行重处,对于像这样只是小年轻情绪上头擦枪走火的行为进行更为合理的量刑---那我相信整个社会在法律层面上对于女性的偏向就更容易被男性所接受。
何为公平?公平是建立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何为实事求是,那就是打破理念的一刀切,而是让理念入局表达,尊重基本事实,然后在事实的基础上进行更为合理的判定。
当然,实事求是在现实层面是一个巨大的成本问题。法律判决存在无法支付实事求是的成本的可能,那么对于这种情况,就应该慎判---这样既解决了办案的成本问题,也减少了判案结果可能支付的巨大的社会舆论成本。
这是个纯技术问题,但它对于法治的建设来说非常重要。法治必然是追求量化与严谨的---这是法治必须要走的路,如果变成一种单纯的意识形态,那么法治就一定不如人治---毕竟要比意识形态的深度,它比不过我们五千年沉淀下来的,化干戈为玉帛的文化。
也许有人说我这是钻牛角尖,那就请这些反对者回答我一个问题:为什么对于关系到我国生物安全的珍惜稻种走私给国外机构只能判两年,而一个山西大同男青年擦枪走火的小事情却要判三年?从事情的恶劣性质出发,前者远大于后者,请问这种现实是否说明现行的法律本身就是不完美的,也是不够严谨的?
所以我支持广大男性对于此次判决的质疑,我认为法律必须严谨,做不到严谨就遑论依法治国。搞法律的不要以“反直觉”为荣,法律判决要经得起底层逻辑的推敲。
当然,一定会有人说,这种一刀切的方式有利于震慑广大男性管住自己的裤裆。但凡是物极则必反,如果要玩定性这套,就需要把握好火候,不要搞成二极管。
总之,这件事情的本质就是法律判决的严谨性与量化的问题,说白了就是大众需要一个更为合理的,经得起推敲的量刑标准。为什么走私珍惜稻种的只判两年,为什么小年轻擦枪走火要判三年?多大的过错对应多大的惩罚---这是牛顿第三定律,在涉及到量刑部分,我希望法律像成理工科那样严谨,毕竟这一个小小的判决就可能改变当事人一生的轨迹。
我们厌恶西方白左对布雷维克这种杀人魔的轻判,反过来,也会厌恶不恰当的重判---孰轻孰重,是法律天平必须认真掂量的,决定罪与罚程度的,是玛特羽毛真实的重量。
如果仅仅把这场舆论风波当做一次二元对立的撕逼而不去深思法律的严谨与量化,去完善法律,那么无论是正方还是反方,都是在浪费表情。
批判完毕,我也反过来给对此义愤填膺的男性网友泼泼冷水---别把这事情往男女对立上带,因为这样很没有水平,批判请深刻,不然还不如回家打游戏。
对于胖猫事件我是什么态度这也是很清楚的,我不喜欢跟女人锱铢必较,因为这很low。俗话说好男不跟女斗,如果你在现实中混到了需要成天抱怨女人的程度,那确实应该首先反思反思自己是不是太没本事了。
之所以对大同事件有着对胖猫事件截然不同的态度,是因为大同这件事情的判决从客观上来说确实很不严谨,对当事人也造成了不必要的伤害---这并不代表我就认可在网上搞男女对立这种行为。
此外,男人管住自己的裤裆是很重要的事情,社会上的诱惑太多,强如东哥也深陷明尼苏达的仙人跳---所以管住自己下面,别成天在三次元世界中看到个女人就流口水,这是一个男人要成大事的基本功。
如果实在忍不住,我可以传授你们二次元移魂大法。
不要把自己的情感与欲望纯纯寄托在女人身上,你不值得,她们也不配。天行健,君子自强不息,没事多提升提升自己的认知水平。别沉溺在女人身上,女人只会影响我拔剑的速度,舔狗不得house,就算被去二仙桥的三轮车撞死也不当舔狗。
对于一个男人来说,最根本的还是要不断提升自己,让自己更加优秀,让自己内心更加强大、开阔与平和。这方面修缮好了,自然会有女性发自内心地仰慕你,也能使你免于受到“不严谨法律”的“迫害”。
这个世界从来都不是完美的,当你遇到不公平的事情时,不要像泼妇骂街一样抱怨哭弱,也不要把怨气一刀切撒向某个群体,搞身份政治,而是让自己变强,同时用最犀利最深刻的批判去揭穿它的底裤---这样才cool嘛。
虽然说爱哭的孩子有糖吃,但我们是男人,不是孩子,所以,爷们一点没毛病。
还有,法律偏向女性这个事情我本身是没意见的,女性确实更普遍地处于弱势。我们批判和质疑的始终是法律的严谨性,与性别对立无关,也不应该以此反过来重新压迫女性。
现实生活中对女性谦让一点,对女性好一点我觉得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至于渣女捞女,远离就是了,没人逼着你跟她们打交道,看不透别人心性,这只能说你太菜,菜就多练,男人的眼泪往往没人会垂怜---这就是残酷的现实,但这种现实也促使我们更加坚韧,事物都有两面性,就看你能够顺势而为了。
至于彩礼,我的建议是量力而行,在双方的经济条件都能承受的情况下,彩礼有其合理性,如果超出承受范围,打肿脸充胖子,那彩礼这东西就没必要跟了。
至于围绕彩礼制定法律,我觉得那纯粹浪费时间---又不是全中国都在搞彩礼这套玩法,至少川渝地区对于彩礼就比较淡漠。不同地方有不同地方的习俗,对此没必要去一刀切的对待,广大男同胞要是受不了彩礼文化,大可以来娶川渝暴龙,或者娶越南新娘,乌克兰新娘也行---世界这么大,你真的没有选择的自由吗?我不认为,只是你自己不会算账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