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宣布对集成电路、智能手机、显示模组等豁免征收“对等关税”
美东时间4月11日晚间,美国海关宣布,根据特朗普总统当日签署的备忘录,对以下税号的商品不征收第14257号行政令(即4月2日发布的“对等关税”行政令,随后于4月8日、9日修订)下的“对等关税”。因此,对原产于中国的这些商品不再征收125%的“对等关税”。
8471
8473.30
8486
8517.13.00
8517.62.00
8523.51.00
8524
8528.52.00
8541.10.00
8541.21.00
8541.29.00
8541.30.00
8541.49.10
8541.49.70
8541.49.80
8541.49.95
8541.51.00
8541.59.00
8541.90.00
8542
以上税号对应的商品包括集成电路、半导体器件、闪存、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显示模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