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强奸也是犯罪,这是为了进一步保护女性权益,属于司法进步?

昨天刷到一篇媒体文章,其中提到说,婚内强奸也是犯罪,这是为了进一步保护女性权益,属于司法进步云云。

前半句话属于误读,后半句话属于期待。

为什么说前半句话属于误读呢?

因为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将婚内强奸行为定罪入刑的,主要针对非正常婚姻状态,比如两人已经准备离婚,进入离婚程序,但离婚程序还没走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男方违背女方意愿,强行跟女方发生性关系,将可能被判罪入刑。

司法实践中,一般不是针对所有情况。

为什么说后半句话属于期待呢?

将婚内强奸一揽子纳入犯罪,定罪入刑,能否进一步保护女性权益,有一个基本前提:那便是,男性不变。

在男性的原有行为方式不变的情况下,可以进一步保护到女性权益。

但如果男性变了,比如集体弃婚,则该规定将变成一纸空文。

西方国家最早也没有婚内强奸定罪规定,后来在女权组织的一再斗争要求下,有些国家增加了婚内强奸定罪入刑的规定。

但结果是,结婚率暴跌。

不是腰斩,而是朝着脚底板方向跌。

因为一个最朴素的道理是,没有婚姻,也便无所谓婚内强奸。

游戏规则哪怕再厉害,牙齿再锋利,你也得让别人进来。

这是一个基本前提。

如果别人不进来,那这个游戏最终将会被束之高阁,无人问津。

讲到这儿,聊一个共赢的概念。

有时我帮着参加业务合作谈判,会发现,比较厉害的老板级人物,他们的思维跟普通人存在一个不一样的地方,即他们在合作谈判过程中,还会考虑对方能不能赚钱。

我在第一次看到这个时,还感到有些震惊,心想,你居然不愿意把合同条款写得很死,完全利己,还考虑对方能不能赚钱。

人家回答说,如果对方赚不到钱,这个合作早晚会出问题。

只有大家都能赚到钱,这个合作才能良性长久稳定持续。

我一听,觉得挺有道理。这其实是一个共赢的概念。单赢走不长远,共赢才能走下去。

婚姻也是如此。

婚姻是一个共赢的概念,不是单赢。

如果游戏规则搞到完全利好一方,不利好另一方,甚至对另一方没有任何好处,只有坏处和风险,则另一方不会进来。

所以我说,将婚内强奸一揽子定罪入刑后,能否进一步保护女性权益,是一件带有一定美好期待的事情。因为对于男性来讲,如果连婚姻内的“性”都带有高度法律风险,则男性不会愿意进来。

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是否构成强奸,完全看女方主观意愿。

强奸罪只针对女性,不针对男性,男性在法律上,没有被强奸的说法。

这种单方的法律设定,进入到带有一定复杂程度的婚姻关系后,男性将会随时面临高度法律风险,以及在这种高度法律风险笼罩下,所不得已进行的利益退让。

大家看一下目前的这个订婚强奸案,便可以看到此类场景。

在事情发生之初,女方那边表示,如果男方现在立马给女方房产加名,女方便不报警。否则,便报警。

如果婚内强奸无条件普遍定罪入刑,按照目前的单方法律设定,男方将随时面临高度法律风险笼罩下,所不得已进行的利益退让。

或者即便进行了利益退让,当某一天无法再有新的利益进行退让时,法律风险爆发,男方锒铛入狱。

到了这种情况下,男性将会出现集体弃婚倾向。

就像现在的部分西方国家男性一样,很少有人想结婚。女性在被男友求婚时,一般是要掉眼泪的,不是假装掉眼泪,而是真的感动到掉眼泪。因为敢于求婚的男友,属于绝对的珍稀脑残级真爱粉。

法律规则的设定,需要建立在大致符合底层经济逻辑的基础上。

比如我之前到加拿大留学时,发现在那边租房特别麻烦,需要提供各种证明文件,特别不好搞。后来发现,是因为加拿大的某些法官,为了保护租客利益,在判决中规定,房东不能随便驱赶租客,哪怕租客没有按期支付房租。

这个判决规定,表面看,是保护了租客利益。

但到了实践中,房东们集体要求租客在租房子时,需要提交工作证明、收入证明、征信证明等,以此来证明,你是有能力交房租的。如果提供不了,则抱歉,不租给你。

我那会儿刚到加拿大,留学生一个,没有本地工作证明、收入证明、征信证明,最后只能找华人租房子。因为华人看华人,在这方面有信任,也看眼缘。如果想找老外租的话,则租不到。

不要期待,改了法律,你就能百分百得到利益。

你的对手方不是木头,他们也会根据自身的利益,进行行为调整。

还有一个例子,在劳动法领域。劳动法对于女性权益的保护,很多,比如给女性半年的产假假期。

但结果是,每次升级保护措施,都会让企业出现少招或不招女性员工的倾向。

你保护你的,我不招我的。

如果劳动法规定,如果企业开除女性,属于犯罪,负责人要坐牢,我估计女性群体会一夜间集体失业。大家可能会疯了一样,拼命赶在这条法律生效前,将女性员工集体全部开除掉。

表面看,这种规定进一步保护了女性权益,但到了实践中,由于游戏规则违背底层经济逻辑,对手方用脚投票,将出现集体不进入这个游戏的行为倾向。

法律解决不了经济问题。法律只有在大致符合需求方需求,以及经济规律的基础上,才能发挥作用。

如果法律规则变了,变得对买方极为不利,买方会寻求对他而言更加公平、安全的交易模式。

站务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