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這件事發生在美國......

作者:盧永雄,政治、財經深度研究者,巴士的報總編CEO。

这几年看了那么多老美的“公平贸易”,你还信这是自由商业贸易吗?反正我不信。

長和集團計劃出售包括巴拿馬碼頭在內的港口業務股權,惹起軒然大波。

有人認為,政府不應該干涉商業交易。也有人認為,如果政府阻止這個交易,就會損害了一國兩制原則。

一國兩制是甚麽?

第一,這個制度的前提是一國,如果做了一些危害國家安全的事情,是從根本上違反一國兩制的原則。

第二,兩制是說內地實行社會主義制度,香港實行資本主義制度。

那麽在資本主義之下,政府在必要的時候,真的不會干涉商業交易嗎?我們看看資本主義老大哥美國是怎麽樣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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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經常干預商業交易,不僅干預本國的交易,也會干預其他國家的交易。

不僅特朗普政府會干預交易,拜登政府也會干預交易。

在上任民主黨政府執政的時代,美國鋼鐵公司同意被日本的新日鐵併購,但當時的拜登政府反對這個交易,認為給一家外國公司控制本國的最大鋼企,會危害美國的國家安全。如今特朗普政府繼續反對這個併購。

另外,剛果民主共和國(簡稱剛果(金))的鈷與銅礦的生產商Chemaf Resources Ltd.,本來與中國北方工業公司達成協議,由北方工業收購Chemaf的核心資產。

不過,美國政府大力反對,認為這樣就會讓中國進一步控制更多的鈷礦,美國不斷向剛果(金)政府施壓,壓力由上屆美國政府一直延至到本屆。

美國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的共和黨成員,今年2月在社交媒體上發文,指「關鍵礦產的安全就是國家安全,如果中國進一步控制這些供應鏈,對剛果(金)和美國都會造成傷害,剛果(金)政府必須確保北方工業公司的收購案徹底終止,不要讓中國再行前一寸。」

結果剛果(金)政府出手制止,交易宣告破局。

至於長和這個交易,中央反對的態度相當明確。

《大公報》連番發表文章,在3月21日更發表文章題為《停止交割,切勿因小失大》,直接叫停交易。文章指「今次交易不僅是企業間的普通商業行為,而是完美配合美國的遏華戰略」。

文章又指一國兩制的最高原則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去年已被寫入香港法律,今次交易後果是導致直接違反該原則性條文,「違反法律原則性條文也是違反法律」。文章所指的是基於《基本法》23條訂立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

若國家或香港出手干預相關交易,可以有不同的切入點。

1. 從《維安條例》入手,看看有沒有觸犯香港的法律。

《維安條例》第2條a指明,「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第2條c指「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應當按法治原則堅持,積極防範依法制止和懲治。」

前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評論相關事件的時亦指,有關條例已經公布了一年,在香港做甚麽事情都要依法依規,有關方面要小心謹慎處理事件。

2. 從國家《反壟斷法》入手。

《彭博社》早前發布消息,指中國正在審查相關港口交易,是否存在著潛在的安全漏洞或反壟斷相關的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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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安全漏洞,即是和國家安全有關的法律;如果是反壟斷行為,就是和國家《反壟斷法》有關。國家《反壟斷法》第3條3款指明,壟斷行為包括:「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經營者集中」。而國家《反壟斷法》禁止的壟斷協議也包括,第13條5款的「聯合抵制交易」。

由於美國已經公然聲稱計劃增加中國船隻進入美國港口的收費至每次150萬美元,美國也威脅要巴拿馬免費給美國船隻通行,美國這些行為具有壟斷貿易性質,任何交易如果助長美國這些行為,也有排除或限制競爭的效果,可能違反中國的《反壟斷法》。

總的而言,有關交易如果發生在美國,在特朗普政府的治下,恐怕也不止很簡單說你觸犯法律這麼簡單。

你看看美國政府如果對待法國阿爾斯通公司的高管就知道了,可以硬塞一條罪名把他拘捕,最後逼得阿爾斯通把和美國競爭的鍋爐業務賣給美國通用公司。

美國真是會隨時將人拘捕的,涉及巴拿馬交易者應該慶幸,我們國家還是比較克制。

在這個如此劇烈鬥爭的世界格局下,不能夠一句商業交易,就把事件輕輕帶過。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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