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胡建议各地劳动部门不定期稽查,对加班严重的机构实施约谈促改、经济处罚等
在一个饭局上,碰到一位前创业者,他讲了自己要求员工加班的故事,描述了自己当时的心态。
他说,自己那次创业承受了巨大风险和压力,他根本接受不了员工到点下班,他给那样的员工发工资会觉得非常心疼,觉得亏了。他说大家一起加班,即使效率不高,但会给他一种安全感,仿佛大家在与他共同承压,并肩战斗。如果员工们早早下班,会让他更心慌,觉得大家跟他不一条心,他会对前景更加担忧。
这位朋友还讲到,为了在公司营造人人加班的氛围,他专门找了几十个实习生,对他们的最大要求就是晚上九点以后才能走,这样就会让办公区入夜后灯火通明,正式员工也就不好意思早点下班走人,从而带动了公司里大家一起加班的风气。
我问,公司后来情况如何?他说,自己的那次创业失败了。不过他坚持认为,加班,尤其是初创公司里员工加班非常必要,那样的加班是士气,是整个公司的同舟共济。
这种描述老胡第一次听到,很新奇。
创业者心理上的焦虑可以理解,但我还是强烈反对用员工长时间无效加班向公司负责人提供情绪价值,营造他们的安全感。长时间加班不仅有违劳动法,而且公司之间如果形成“加班竞争”,必将削弱社会劳动的整体效率,剥夺职场人员的大量休息时间。
而且加班如果成为文化,就会有各种非正当原因入侵进来,拓展它们各自的地盘。比如,职场上员工对上司提供情绪价值的领域可远远不是上边故事中尚可理解的安全感,而是各种各样的权力欲、摆谱、个人心情释放、制造虚假成绩,等等。这种文化还会迫使员工之间开展不健康竞争,用“表现”充当业绩,搞得大家不仅身体疲惫,而且也很心累。
鉴于推动加班的因素无穷无尽,制止加班最强大的力量还是劳动法。因此,老胡建议各地劳动部门实施不定期的稽查,对加班严重的机构实施约谈促改,甚至祭出经济处罚等措施。
当前就业形势不太好,找工作挺不容易,这会增加各种机构里员工的弱势。法律在这个时候站出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变得更加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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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帮闲的节奏真让人咋舌。
呼吁国家出台法律,强制要求不同行业企业的高管和一线员工的薪酬比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比如60倍。
呼吁国家出台法律,强制要求不同行业企业的股东分红和员工薪酬的比值,也要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
就是无解。
哦,正规的说法是国民基本福利金。
怎么办呢?就是国家加高税收,在现在的基础上多收三分之一的税(大约6万亿元吧),然后多收的税设立国民基本福利金,按绝对平均主义,除了犯罪服刑期内的,不分贫富,大小,给每个人发钱,出娘肚子就开个银行帐号,每个月发五六百元。
不至新增税收,还要加上取消一些无效的政府支出,比如政府对科技进步,高科技企业经营,环保之类的各种补贴,这些都是无效的,实际情况是真需要补贴的拿不到,产生了一堆补贴混子,最好的情况不过是锦上添花而已。这些统统平均发给国民。
在一定程度上学习北欧,要比北欧更科学,这不难,现在是数字时代。
这样干的好处有:1、企业内卷不影响国民福利金发放。企业内卷导致大家无利润,那你先交完税再卷,尤其对于出口,我国让渡了太多利润给国外,让这些利润变成税收更好。
2、三和大神有这笔钱,就不干活了。这样会让劳动力供给减少。只有劳动力减少,企业才会提高待遇!其他的,什么政府去查违法,老胡你查个屁啊,人家直接不雇人了!
长远看,如果不这么干,资本主义剩余价值经济危机周期率是无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