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出卖了,还得被说是自愿的

每个被出卖的人,都会被找补一句:

“是自愿的”。

甚至,还会搞得挺感动呢。

比如昭君出塞,《汉宫秋》写得汉元是痴情人:“我可知舍不的卿哩!”被人劝割恩断爱,以社稷为念,早早发送娘娘去罢,还要唱:

“它那里黄云不出青山岫,投至两处凝眸,盼得一雁横秋。单注着寡人今岁揽闲愁!”

然而《汉书》只冷静地说:

“以后宫良家子王墙字昭君赐单于。”“赐单于待诏掖庭王樯为阏氏。”

没了。

比如《长生殿》,写马嵬驿要赐死杨贵妃了,杨贵妃自请死:臣妾受深恩,杀身难报。今事势危急,望赐自尽,以定军心。

李隆基也像个多情人:妃子说那里话!你若捐生,朕虽有九重之尊,四海之富,要他则甚!宁可国破家亡,决不肯抛舍你也!

然而《旧唐书》也没那么哭天抢地:“与妃诏,遂缢死于佛室。”就弄死了。

什么汉元杀毛延寿啊、李隆基哭马嵬啊,多是后人多情,给加的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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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被出卖的人,一般都没啥出声余地。

比如《骆驼祥子》里的二强子,为了养好俩儿子,将女儿小福子卖给个旧军阀兵痞。

兵痞有需求:他们到哪儿驻扎,都随地娶个小姑娘。费用跟个仆人没差别,还能占人家身子的便宜。

二强子有供应:他这类破落户,更在意儿子,女儿就卖了得了,省俩钱,还能落点好处。

他们谁都知道,这段关系最后肯定完蛋:兵痞将来要开拔了,跑路算数,会把姑娘抛下。二强子也知道这兵痞没法算女婿,最多是个买家。

但王八看绿豆,对了眼儿。兵痞乐意出点钱,二强子乐意拿这笔钱。小福子就成了牺牲品。

后来兵痞跑路,女儿回来,二强子也没给她什么好脸色。喝醉了酒,就逼女儿去卖身:“有现成的,不卖等什么?”

因为觉得女儿是私产,因为还得养儿子,所以女儿就活该卖一次再卖第二次。将她的价值压榨殆尽。

然后还要去骂,显出不是他的错:

是小福子自己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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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真为女儿着想的吗?也有。

《金瓶梅》里,宋蕙莲在西门庆家里打工,自尽了;宋蕙莲的父亲宋仁去告状,说西门庆逼死了自己女儿。

结果西门庆抓了宋仁,反问他打纲诈财,倚尸图赖。上夹棍带打二十大板,把宋仁逼死了。

西门庆是否逼死宋蕙莲,暂且不问;先反咬一口宋家再说。有财有势者,自有他们的优先反击权。分分钟把宋家说成讹诈犯,把西门庆说成受害者。

类似套路,可以操作得很流畅:周星驰《九品芝麻官》里,头一天是周星驰审案,戚秦氏说出常威侮辱自己,杀了戚家十三口。常家当晚一通操作,第二天就由陈大人接管了。不让戚秦氏说话,常威得以说出:“她还风骚地请我喝糖水!”

开始敢卖的人,从一开始就知道这个惨淡结局。昭君、贵妃、小福子,都只是出卖人的砝码。

开始敢买的人,从一开始就很笃定,知道没风险。

之后加加工,就是被出卖的人自己乐意。

如果有异议,西门庆和常威就表示“想讹钱”。

您一定发现其中的荒谬之处:从一开始,作为个体的人就不该被买卖啊!?这狗屁产业链是怎么存在的?

但也会有人站在无忧无虑的地方好奇:干嘛不反抗呢?反抗了才显出不乐意嘛!

——因为被卖的人,大多处于极弱势的地位。他们总得出卖掉点什么,才能活下去。

——只是,许多人往往想不到:比如小福子大概开始只想委身于人,然而却要被卖很多很多次,要被出卖得那么彻底。

还得说是自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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