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的整车猫狗有合法的检疫证,你信吗?

2011年10月农业部颁布了犬、猫及兔等共3部产地检疫规程,该检疫证是证明犬猫健康无疫病可以运输的必备通行证。按照犬产地检疫规程,以及2013年《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犬和猫产地检疫监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规模调运的犬只若要取得合法的检疫证明,技术门槛非常之高。以犬产地检疫规程为例,该规程规定的检疫合格标准包括:
1.出具检疫证必须一犬一证;
2.必须提前3天申报检疫;
3.饲养场申报检疫的,应提供养殖场《动 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养殖档案;
4.个人申报检疫的,应出示狂犬病免疫证明;
5.无论饲养场还是个人申报检疫,所有的必须提供疫病实验室检测报告;
6.实验室检测报告由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实验室出具;
7.实验室检测报告内容对于犬只,包括包括犬瘟热、犬细小病毒病检测;对于猫,包括猫泛白细胞减少症(猫瘟)检测。特别是,无论犬还是猫,必须还包含:狂犬病免疫抗体检测。(即,犬三项,猫二项)
8.犬、猫狂犬病免疫期应超过21天;
9.逐只、逐项进行临床健康检查......
如此严苛的条件,对于那些只有一个聘用的无资质的所谓“官方兽医”的乡镇动检所而言,对于那些密密麻麻堆积在笼子中根本连数量都无法数清楚的整车犬只而言,开出以“省级实验室检测报告”为基础依据的合法检疫证简直是天方夜谭!

如果有人能拿出几百上千个检疫证,我只能说这个证肯定是塞红包买来的。



既然按照检疫规程的要求根本拿不到检疫证,此规程不就形同虚设了?不是。“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是使用公共交通工具运输动物的唯一合法通行证。除了上述以屠宰、食用为目的的非法运输,其他规范饲养的犬只,为运输之需是可以申报并合法取得检疫证的,比如家养宠物犬,工作犬等,凡是具备养殖档案(养犬登记证等)和免疫证,即可申报检疫。
必须强调的是,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只是动物运输的通行证,绝非屠宰检疫证。我国没有犬猫的屠宰检疫规程,换言之,一切经营性的以食用为用途的规模性犬猫屠宰都是非法的,犬肉、猫肉均无检疫,无法合法地流向餐桌。某些商贩偷梁换柱,将持有的“产地”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作为“屠宰”检疫证进行屠宰并销售,是违法的,其潜在的是对公民的食品安全极端不负责任。

市民认为所有规模运输的犬只(正规的工作犬调运除外)均检疫证有伪或无检疫证,以此向政府有关部门举报,是合法的公民权利。但是,市民并无执法权,不能私自拦截行使中的车辆,以免对公共安全造成危害,对自身和他人造成伤害。即便动机是正义的,以一种不合法的方式去阻止另外一种违法行为是不可取的,甚至自身也可能涉嫌违法。值得肯定的是,越来越多的市民开始选择理性方式,他们通过向警方和动检部门举报,由警方拦截查验来阻止非法运输行为。农业部也越来越肯定民间志愿者在强化检疫监督、防范食品安全隐患中发挥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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