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民工家属城镇化的思考

 

01 外出农民工家属为何留守乡村?

 

家庭中,劳动力需要承担着两种职能:一是通过工作获得收入来养家;二是从事家务劳动,主要是照看家庭中的老幼病残。

民工潮出现前,乡村家庭中的劳动力一面就近在本地务农/务工,一面照看家中的老幼病残。除了少量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力外,这些劳动力都被统计为农业劳动力。

民工潮出现后,一部分乡村劳动力千里迢迢、到城市与沿海地区打工。这些外出农民工家中的老幼病残则留在乡村老家,由家人照看。起初,农民工严重供过于求,留乡照看老幼病残的,是进城也找不到工作的那一部分乡村劳动力,因而对农民工供给没有影响。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特定年龄段的农民工开始供不应求[1]。在这种条件下,一部分乡村劳动力不得不放弃外出打工的机会,留守乡村照看家人。

为什么农民工会把家中的老幼病残及照看者留在家乡呢?这是因为,中国乡村的日常消费水平和住房支出远低于城镇,“家属留乡村”可以大幅度降低外出农民工家庭的生活支出,进而降低农民工的工资底线。对城镇用工方来说,农民工家庭城乡两地分居有利于降成本。对外出农民工来说,本人不用照看家属,可以把原本用于家务的时间,尽可能地用来加班,增加收入[2]

这些照看者是否算劳动力呢?根据国际通用的就业标准,为取得报酬、每周工作时间在1小时及以上的人,都算就业者[3]。中国乡村几乎家家都有承包地;种地收获的农产品即使自家消费,也属于报酬;只要每天平均花10分钟到自家地里摘点自家吃的菜,照看家人劳动力每周的工作时间就达到上述就业者的标准。因此在中国,这些“以非市场化的方式操持家务的成年劳动者”,都被算入农业劳动力。

数据表明,全国乡村照看型劳动力的比例,约占乡村户籍劳动力的10%-15%,人数以千万计[4]。中国现有第一产业就业人员之所以高达1.69亿,第一产业就业人员占全国就业人员比重之所以高达22.8%[5],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其中包括了几千万以照看家人为主要(甚至唯一)职能的乡村劳动力。

照看老幼病残不应算入第一产业(农业),但作为社会中必不可少的工作,不论是否通过市场,乡村照看型劳动力的服务都是有价值的。

 

02 外出农民工家属为何离开乡村?(上)

 

如上所述,“家属留乡村”是外出农民工家庭与城镇用工方衡量利弊后的共同选择。若影响利弊的因素发生变化,这种选择也就会发生变化。

变化一:陪读带来的农民工家属迁而不随式城镇化。

最近二三十年,一方面,高校大规模扩招,大学本专科招生人数从扩招前1998年的108.4万,增加到2022年1014.5万。另一方面,义务教育布局调整,大量乡村学校被撤并,县域内优秀教育资源不断向县城聚集[6]

大学扩招拓宽了乡村学生向上流动的渠道。让孩子去质量高的中小学就读,争取考上大学、毕业后进城工作安家,成为相当多乡村家庭的追求。义务教育布局的调整,则迫使越来越多的乡村家庭,将孩子送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城接受中小学教育。2020年,全国义务教育城镇化率达到80.25%,高出人口城镇化率 (63.89%) 16.36个百分点[7]

孩子在乡村就近读书时,长辈可以边工作边照看。孩子去县城读书,离乡村家里较远,长辈就只能到跟着孩子进县城陪读。有研究表明,父母双方中,一方陪读的比例越来越高,中西部一些村庄中,该比例已超过1/3[8];陪读时间也越来越长,从只陪读高三、到陪读整个中学甚至小学[9]

陪读意味着乡村家庭连续多年在城镇生活。县城的生活支出(特别是县城租房或购房的支出)远高于乡村。为减轻生活压力,在不影响照顾孩子的前提下,照看者还会尽可能地在县城找活干。于是,照看型的乡村“农业”劳动力,就转变成以照看孩子为主、打工为辅的照看型农民工[10]

如果就业形势较好,农民工一方(多为男性)外出打工的收入较高且较稳定,能够独立负担陪读开支,外出农民工夫妻会选择一方外出、另一方(多为女性)留在县城陪读,毕竟妈妈陪读的效果要比爷爷奶奶好[11]

如果就业形势比较严峻,农民工夫妻一方外出打工的收入不足以负担陪读开支,农民工家庭有两种选择:一是妈妈和奶奶一起陪读,妈妈负责监督孩子学习,同时找一份工作时间长一些、工作灵活性小一些、但收入高一些的工作;奶奶则在照看孩子的日常生活之余,打打零工。二是妈妈也外出打工,由奶奶陪读、爷爷农忙时回乡务农,农闲时在县城打零工[12]。2023年是大龄农民工进城找工作比较困难的年份[13]。但该年全国外出农民工平均年龄38.9岁,比2022年上升了1.5。按理说,人年龄每年只增加1岁。增加1.5岁,意味着一批平均年龄不低于57.3岁的大龄乡村劳动力,进入了外出农民工的行列[14]。对此,只能用爷爷奶奶替代妈妈进城陪读来解释。陪读不是打工,首先考虑的不是陪读者的年龄与工作效率,而是陪读者与被陪读学生是否是一家人。需要陪读的中学生年龄一般为12-19岁,他们的爷爷奶奶年龄应该比他们大40-50岁,因而这些大龄农民工年龄接近甚至超过六十岁很正常。

既然照看型农民工是以照看家人为主、打工为辅,那么,主辅间发生冲突时,他们只能把照看放第一位。

如前所述,2013年是中国50岁及以下农民工总数的历史最高点。此后青壮年农民工的短缺,迫使用工方满足“负有抚养义务的劳动者”[15]边照看家人边工作的要求。这就是最近十年,各地出现那么多的“妈妈岗”、“育儿岗”的原因[16],也是一些县城与乡镇欢迎大龄农民工的原因[17]

总之,陪读表明:首先,对选择让孩子走高考之路的农民工家庭来说,孩子进(县)城上学(特别是高中)成为一定时期内的刚需。其次,陪读确实促进农民工家属进城,但农民工的去向是挣钱多的大中城市与沿海,陪读家属的去向是能向当地乡村孩子开放(相对)优质学校的县城;尽管都进城了,但随迁变成了迁而不随,农民工家庭两地分居的局面并没有改变。再其次,高考结束后,陪读的照看型农民工中,能够在城镇找到工作的,会留在城镇;找不到工作的(特别是年龄在60上下的爷爷奶奶),极可能为减少生活支出而返回乡村。这意味着陪读带来的农民工家属城镇化,很大程度上是暂时的。

 

03 外出农民工家属为何离开乡村?(下)

 

变化二,城市生活服务业的发展,导致家属在农民工工作地长期城镇化。

近年来,农民工就业的行业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全国从事第二产业的农民工数量,从2012年的14995万,减少到2023年的13538万,在全部农民工中的占比相应从57.1%减少到45.5%,即减少了11.6个百分点。同期内,全国从事第三产业的农民工数量,从2012年的11161万,增加到2023年的16007万,在全部农民工中的占比相应从42.5%增加到53.8%,即增加了11.3个百分点[18]

第三产业(特别是其中直接面向消费者的生活服务业)的发展,对外出农民工现有的工作-生活方式,构成严重挑战。

一般来说,第二产业生产的产品,生产与消费之间存在时间差、地点差,消费者是可以接受的。若制造业企业提前安排好生产并备足产品库存,建筑业企业安排好工期,过年时停产一两个月,让外出农民工回家团聚,应该没什么问题。换句话说,第二产业的工作方式,与外出农民工“家属留乡村”、农民工本人在城乡间“候鸟式”流动、过年回乡一次性休长假的工作-生活方式是兼容的。

生活服务业工作则不同。该类行业的突出特点是工作的实时性与实地性。消费者何时何地需要服务,生活服务业的员工就得在何时何地提供服务。举例来说,快递、闪送的物品,有许多可以提前(比如提前一两个月)生产,但一旦进入购物流程,消费者要求“普通快递3-4天到,京东自营一天到,线上买菜、买药1小时到、外卖半小时到[19]”,快递、闪送员工就得尽可能在这个时间段里送到。有些工作——比如对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看护——更是24小时不能离人,随叫随到。

随着时间的推移,一方面,最近十多年进入大学或就业的年轻一代,已习惯于通过互联网消费,因而越来越离不开快递、外卖与闪送等工作;另一方面,人口老龄化伴随着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快速增加,因而也越来越离不开老年人看护等工作。因而城市消费者对生活服务业提供实时实地服务的需求量越来越大、要求越来越高。

生活服务业工作实时实地的特点,一方面要求在岗员工数量相对稳定,不会因休假导致员工大量减少(特别是较长时间如一两个月);另一方面还要求员工家庭最好安在员工工作地,遇到紧急情况随时可以按需提供服务。但若为满足顾客需要,要求这些行业的员工过年不返乡,对已婚农民工来说,夫妻长期分离,会加重婚姻风险[20];对未婚农民工来说,则会严重影响他们回乡相亲、成婚与生育[21]

正因为如此,我认为,外出农民工中,最需要解决随迁家属在农民工工作地安家的,就是就业于城镇生活服务业的那一部分农民工。即使由于经济条件限制,这类农民工家庭不能在所工作城市落户,至少也得保证,在农民工就业于当地生活服务业期间,在其家属因照看老幼病残,无法工作(或只能从事“妈妈岗”工作)的条件下,全家在工作地有保障房可住、孩子和当地户籍孩子按同等条件上学,工资收入至少负担得起正常的日常消费,或者说,日常消费不低于当地户籍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对“日常消费不低于当地户籍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我做如下说明:

农民工收入偏低,导致了中国最低工资标准的相对下降。农民工总体上属于城镇低收入阶层,因而是最低工资制度的保护对象。但农民工的月工资仅相当于城镇户籍正式职工的50%-60%,而且工资中加班工资约占一半。在农民工供过于求的条件下,要解决农民工的就业,就得满足用工方降成本的要求。

最低工资制度建立时,原劳动部在相关文件中特别指出,“国际上一般最低工资相当于平均工资的40-60%”。[22]起初,中国各省市自治区的最低工资占平均工资之比大体与上述国际标准相当,1994年,该占比基本高于50%。[23]但在民工潮的压力下,随后该占比急剧下降,进入21世纪后平均占比约为1/3左右,[24]即大体相当于农民工不加班时的工资水平。

最低工资标准下降,意味着它丧失了“保障(城镇户籍)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25]的功能。地方政府的对策,是通过对户籍居民实施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即低保,来保障城镇户籍职工家庭的基本生活。现实中则出现城镇居民家庭领取低保与最低工资收入差距不大,甚至“就业不如吃低保”的现象[26]。举例来说,2023年,北京月最低工资标准是2420元[27],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1395元[28]。照此计算,若3口之家,2个劳动年龄人口,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月收入1395×3=4185元;按最低工资标准,月收入2420×2=4840元。前者低于后者。但若是4口之家,2个劳动年龄人口,前者就增加到1395×4=5580元,超过后者。考虑到领取低保者享受的各类消费补助与支出减免,低保的优越性更明显。


[1] 举例来说,中国50岁及以下农民工总数,2013年达到22806万人的历史最高点后(根据历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公布的全国农民工总数与相应年龄段人员占比算出),在最高点附近徘徊到2016年。此后连年下降(唯一的例外,是因新冠肺炎影响,2020年人数剧减后,2021年人数有所回升),从2016年的22790万,减少到2023年的20649万,共减少了2141万,即减少了约9.4%。见章铮:《就业结构变动、城乡生活支出差异与农民工城镇化——从民工潮年代到今天》(待发表)。

[2] 刘林平、张春泥、陈小娟:《农民工的效益观与农民工的行动逻辑——对农民工超时加班的意愿和目的分析》,《中国农村经济》2010年第9期,第50-51、55-56页。

[3] 李晓超:《关于我国调查失业率统计的几个问题》,2020年9月28日,新华网(www.xinhuanet.com/finance/2020-09/28/c_1126550396.htm)。

[4] 数据来源及分析,详见章铮:《照看家人与中国农民工供给》,载《政治经济学报》第27卷,重庆出版社2023年12月版,第127-138页。

[5] 《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有关情况》,中国网,2024年8月2日,http://www.china.com.cn/app/template/amucsite/web/webLive.html#3628

[6] 张一晗:《教育变迁与农民“一家三制”家计模式研究》,《中国青年研究》2022年第2期。

[7] 转引自汪永涛:《家庭视角下县域城镇化的实践路径——基于新时代农民工的多点调研》,《思想战线》2023年第3期,第114页。

[8] 张一晗:同上;蒋宇阳:《从“半工半耕”到“半工伴读”——教育驱动下的县域城镇化新特征》,《城市规划》2020年第1期。

[9] 张一晗:同上;齐薇薇:同上。

[10] 《再探“妈妈岗”》,《南方日报》2004年5月20日;《“妈妈岗”启示录》,《南方日报》2023年4月10日;张一晗:同上。

[11] 齐薇薇:同上;田北海,黄政:《陪读比较优势、家庭利他主义与农村陪读母亲的形成》,《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2期。

[12] 石腾飞:《城乡融合发展与高龄农民工“返县就业”》,《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1期。

[13] 王欧:《大龄农民工的“下沉式”工作流动》,《中国社会科学报》2024年1月30日;张成刚:《数字化下,零工群体的就业状况如何?》,《虎嗅》2023年12月20日,https://www.huxiu.com/article/2442657.html;《中国第一代农民工,还在打零工》,《财经网》2023年4月12日,http://m.caijing.com.cn/article/296169;《“变老、变少”的建筑工人,不得不离开工地》,《澎湃新闻》,2022年6月10日,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8495978

[14] 2023年,全国外出农民工人数为17658万,比2022年增加了468万。假如2022年在城镇打工的所有农民工,2023年都还在城镇工作,其平均年龄比上年上升1岁。由此可算出,新增的468万农民工,平均年龄应该是:[38.9×17658-(37.4+1)×17190]÷468=57.3(岁)

[15] 《再探“妈妈岗”》,《南方日报》2004年5月20日。

[16] 我手里一份有关乡村妈妈就业的文档,包括10多篇媒体报道,最早的一篇恰巧是2013年的。此后的报道集中在2016-2019年(7篇)和2023-2024年(10篇)。

[17] 《大龄农民工在一些县城和乡镇成为“香饽饽”》,《工人日报》2024年3月1日。

[18] 国家统计局:《2013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1405/t20140512_551585.html;国家统计局:《2023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https://www.stats.gov.cn/sj/zxfb/202404/t20240429_1955161.html

[19] 《多个城市倡议居民加入外卖骑手队伍 程序员兼职跑单日入500元》,《第一财经日报》,2022年12月23日;《北京配送变慢的十四天》,新浪网,2022年12月23日,https://finance.sina.com.cn/tech/csj/2022-12-23/doc-imxxrpvr3998697.shtml?cre=tianyi&mod=pcpager_fintoutiao&loc=1&r=0&rfunc=2&tj=cxvertical_pc_pager_spt&tr=174

[20] 朱茂静:《夫妻共进退:中西部新生代农民工的家庭策略与现实困境》,《中国青年研究》2023年第4期。

[21] 陈锋:《“闪婚”与“跨省婚姻”:打工青年婚恋选择的比较研究》,《西北人口》2012年第4期;田先红:《碰撞与徘徊:打工潮背景下农村青年婚姻流动的变迁》,《青年研究》2009年第2期;施磊磊:《青年农民工“闪婚”现象的动因分析》,《青年研究》2008年第12期。

[22] 原劳动部:《企业最低工资规定》(劳部发[1993]333号)。转引自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stzhrss.gov.cn/art/200510/10483.html)。

[23] 杨宜勇、朱小玉:《我国最低工资标准合理区间实证研究》,《中国物价》2012年第6期,第30-31页。

[24] 杨宜勇、朱小玉:《我国最低工资标准合理区间实证研究》,《中国物价》2012年第6期,第30-31页;王希、张强:《浅析我国最低工资标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12 期,第49页。

[25] 原劳动部:《企业最低工资规定》(劳部发[1993]333号)。转引自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stzhrss.gov.cn/art/200510/10483.html

[26] 《调查发现我省一些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形同虚设》,《南方日报》2006年5月16日;黄岩、杨方:《最低工资制度的保障性程度分析》,《中国人口科学》2011年第4期,第87页。

[27] 人社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截至2023年10月1日)》,人社部官网,2023年10月18日,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laodongguanxi_/fwyd/202310/t20231018_507868.html

[28]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北京市人民政府官网,2023年11月14日,https://www.beijing.gov.cn/zhengce/zhengcefagui/202311/t20231122_33067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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