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高中学生上课睡觉老师被罚款,如何看待这一规定?

12月23日,网友发布一则湖北黄石大冶市聚龙高级中学《关于课堂管理的几点规定》。《规定》中,对老师的日常行为施行违者罚款制度,罚款金额从30元至300元不等。其中包括“迟到五分钟以内者,扣30元;迟到十分钟以上按旷课论处,扣300元”“上课期间,有学生睡觉不予管理者,按睡觉学生人数,每人次扣5元”“下午第九节自习课全体班主任必须在教室坐班,任课老师办公室培优辅差,查到没人按旷工处理,扣300元”等十三条规定。

12月24日,聚龙高中工作人员向《正在新闻》表示,上述规定已经连续实施多年,每学期教师会议中都会进行强调,并非今年才开始施行。

该工作人员认为,学校规定不应只约束学生也应该约束老师。《规定》由教务处制定,老师违反相应条例,财务人员会直接在老师工资中扣除相应罚款。如果有老师若对此规定不满,可以向学校进行反映,目前,学校未收到老师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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