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那服饰女性穿的,在我们农村叫二布衫,大布衫就是男子穿的长大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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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更正一点,没有清汉女这种说法,只有清民女的说法。清朝服饰不属于汉服范畴。
清朝那服饰女性穿的,在我们农村叫二布衫。有二布衫,必定有大布衫。
大布衫,就是男子穿的长大褂。如果不知道什么样子,找一找教员出韶山的油画。或者说相声的那身就相似。
二布衫的形制,就跟真实的旗袍一样。只是农村人,没有那么多花边什么的装饰。当然现实中的宫女,穿的也很素。老家一位女性,前些年才去世,穿了一辈子二布衫。清宫戏多了,大家看着她,再看看老房子,感觉回到了旧时代。
小时候前清走过来的老太太们还活着的时候,经常讲一些旧故事。实在是,在农村,穿上大布衫和二布衫的人家,都是富足的人家。偶尔能看到的小脚老太太,必定是不用干活的人家的女子。真实的农村,那怕是有百十亩地的地主,家里孩子也是要干活的,女儿只是家里来客聊天,吃饭时回避一下。穷人家的孩子,基本上是见过自家对象小时候长啥样的,除非没串过门儿。
在我们老家,解放前,孩子五六岁后就开始纳八字,就是父母给找好了对象。到了15岁以上,就可以商议过礼,结婚。如果满15岁以后毁婚,要赔对方一份养老田,不论男女那一方毁婚。女孩子家里因为各种原因,没到结婚年龄,送到男方家里养着的,叫小媳妇,也就是童养媳。一般情况,家里情况好转,就回接回去,也有很多情况比如父母亡故的。
这种有很多,戏曲小说里边,男子家道中落,去依附老丈人的,在农村也有,一般是商量好,男子去未来老丈人家,直到结婚成家。这些当然跟清朝无关,应该是传承有很多年了,明清小说中就有。为什么扯这么远呢,某个解放后被划成地主的人家,13口人,18亩地。山区,解放前的产量,都不够13个人的口粮。他们家几代人都是教书先生。被划成地主,是因为他的大舅子,买了一个保长,干了三天,干不下去,就把保长给了他这个教书先生的儿子。这个人,结婚时,他的父亲,外人称西山大先生,给他们两口子置办了11套绸缎衣服,被老太太们聊了半辈子。因为当时的农村人都没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