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锂电池并非不能用,而是要加强生产、销售和使用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及执法力度
【本文来自《限速25km/h,电动自行车新国标今天起生效了,大家认为它会带来哪些影响?》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电动自行车之所以使用三元锂电池,是因为三元锂电池是第一代锂电池。三元锂电池由于其电池性能较好,成本低,所以得到了广泛使用。但是三元锂电池的稳定性较差,容易发生爆燃。后来电动汽车改用磷酸铁锂电池。但是锂电电动自行车已被市场接受,所以电动自行车专用的磷酸铁锂电池并没有量产。实际上根据统计,使用三元锂电池(18650电芯)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爆燃起火的案例基本上都是在更换电池组之后发生的,而且这些更换的电池组都不是新车原装的三元锂锂电池组而是社会上回收的旧电池或者锂电池生产厂家生产电动自行车配套的电池组中筛选下来的锂电池(锂电池内阻参数如果不一致是不适合电动自行车电池组的使用安全的)。也就是说无论是电动自行车还是电动汽车,所配套的电池组里的所有单电池至少内阻参数要保证一致,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每个单元电池上面的充电和放电压负荷的一致性,从而避免电池过载发生爆燃。 这个问题对于三元锂电池组生产厂家是很容易得到控制的——也就是在电池生产的流水线上自动分选后“分组归类”的。这就是为什么品牌电动自行车产品附带的电池组为什么极少发生电池爆燃的问题。现在的问题是,相当多的电动自行车维修服务点所提供的电池组并非是锂电池生产厂商提供的原装电池组而是包括回收的旧电池组拆解下来的旧电池,或是购入三元锂电池组生产厂家分选下来的电池。也就是说这些电池的内阻参数并不一致,即能够达到分选要求的18650电池数量达不到成组要求。甚至有的“作坊式”电池组加工点根本就不按照“配套内阻一致性”的要求组装电池组。因此,这样的电池组一旦装到电动车上使用就非常危险。由于这种伪劣电池组内部的18650单电池参数五花八门,混乱不堪,所以发生的安全事故也是不同的。根据初步统计,原厂提供的电池组很少有电池包燃事故的。社会上实际发生电池包燃事故的,至少85%以上是新车几年后更换的非原厂电池组发生爆燃。目前。消费者防范的稳妥的办法就是不要随便在街边找一家维修铺更换电池组,而是到正规的电动车品牌专卖店更换原厂提供的电池组。
所以当前首要的问题是从立法角度规范废旧锂电池的回收再利用全过程:
1、社会无论从哪个渠道回收废旧锂电池都必须送到法定许可的回收拆解点集中分选处理。并从中筛除不可再用的锂电池拆解提取稀有金属。也就是拆解电池组——分选出可用旧电池和不可用的废电池。前者可以与电池生产厂筛选下来的电池,根据安时(A/h)容量和内阻大小串联编组用于12V以下的低压充电宝、玩具、日用电器等使用。并在其外壳表面加注“再生利用”标识的二维码标记。
2、回收拆解点集中分选处理单位要有工商和应急管理部门核验许可的专营执照。现在的问题是,至今国家没有规定锂电池回收利用“的专营许可制度”,所以消费者在维修店铺更换的“新电池组”由于进货来源非常隐晦复杂,所以并没有安全保证。
3 、对于那些满街收购废旧电池组或者以旧换新价兜售电池组的摊贩应该严格禁止,让合法生产经营企业按照技术法规严格落实“废物再生利用”过程中对回收电池严格测试分选,从而剔除所有不宜再使用的锂电池。最起码的要求就是电池内阻和电池容量(即Ah)符合技术要求。
4、由于电池组的串联组决定电池组的“使用电压”,而并联的电池组数量决定电池组充放电能力。也就是说,回收的电池组要经过拆解+测试+分选后,达到电池组的成组技术要求后才可以投入市场销售。对于电池生产厂组装动力电池组中筛选下来的锂电池销售去向和数量要有备案可查。
5、 说到底电动自行车的电池生产和更换均要在严格的法治管控下进行销售或更换,实行类似烟草那样的“专卖制度”。也就是说,考虑到电池和充电器是电动自行车最基本的配套件,所以,品牌电动自行车的专卖店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原厂电池和充电器更换的服务。决不允许“胡拼乱凑”的电池组在专卖市场上存在。
6、当下的问题是由于电动自行车的国家标准法规存在很多漏洞和违规条款,所以必须尽快纠正。尤其是有电动自行车产业有关的市场竞争者不得干预《电动自行车的国家标准》的标准制定。
所以当下电动自行车市场的混乱首先是法治监管的“异化”和立法体制不到位,甚至是错位所致。所以假冒伪劣的电池组到处都有售卖。
由于目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覆盖面有限,一些假冒伪劣的小作坊大都选择在乡村偏僻的场所进行违法生产加工,直接批发销售的,没有任何质量监管保证。所以,总结归纳如下:无论是电池组,还是充电器的更换,都要有安全意识:即,你买的品牌电动自行车在哪个专卖店买的,以后更换电池组和充电器就在这家专卖店里购买和更换。因为品牌电动自行车配套的锂电池组和充电器(这种充电器都具有过载保护功能)都是经过“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核准和备案的。
我们总说“安全第一”、总说“防患于未然”,为什么锂电池回收利用领域还是那么混乱呢?我们总说“依法办事”,可法治本身就不完善,从何谈起“依法”?现在的劣质电池组“生产”往往都是在一些村落里的黑户在搞。对于这种“灾祸黑流”不斩断,不杜绝,社会的安全就无从保障!
告诉大家:三元锂电池并非不能用,而是要加强三元锂电池生产、销售和使用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以及执法力度。这才是“安全第一”的要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