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安思危極重要

作者:盧永雄,政治、財經深度研究者,巴士的報總編C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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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个人购买保险的动机,面对国安,同样是未雨绸缪,居安思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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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過渡了政治混亂時期,但是保障安全的工作,一刻也不能鬆懈。

回看這次《施政報告》內有關保安的內容,就知道即使是太平盛世,一樣要居安思危。

第一,要公職人員恪守國安要求。

《施政報告》提到要推出指引,說明公職人員如何在履行職責的時候,恪守《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要求。

《維安條例》第8(3)(a)條規定,凡香港特區的法律授予任何人任何職能,該職能須理解為包括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另外第114條規定,公務人員須協助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

千萬不要以為現在已經「由治及興」,就不要天天講國家安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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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舉一個實際例子,在某一個有撥款職能的公營機構內,有委員質問管理層現在已經由治及興,為何過去一些得到資助撥款的團體,只是因為他們的負責人有黑暴的背景,現在就不能再得到撥款,要求公營機構管理層作出解釋,甚至要求機構劃出一條清晰的「紅線」,只要申請者不過紅線,就理應繼續得到撥款。他覺得這樣是「復常」。

我覺得這個委員的想法完全錯誤。

首先,雖然每個機構有各自的職能,但所有政府的機構和所有公職人員,包括這些機構的諮詢組織委員,他們都是有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

公營機構在批出一個撥款的時候,當然亦都有此責任。不是過去曾經對某團體批出資助撥款,現在就一定要再批。

公營機構撥款要看有無損害國家安全的風險。其次,如果申請撥款的組織負責人有黑暴背景,公營機構撥款給他們有損害國家安全的擔憂,是絕對有責任不再批出撥款,而不是不批出撥款就好像要解釋那樣。

過去那種是非倒錯的日子不是常態,而是變態,那種狀況不可持續,也永不會回復。

單是這個我遇見的例子,就可說明,政府的確是有需要訂出公職人員履行職責的指引,再次申明他們在《維安條例》之下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

第二,要加強國家安全教育。

保安局會擴大「全港學界國家安全常識挑戰賽」的規模,引入非華語學生參與,進一步推廣國家安全的訊息。

其實在2019年之前,由於很多老師都受反政府思潮的影響,錯信「違法達義」理念,在學校散播各種各類反政府、甚至是挑戰國家安全的思想,但在2020年制定《國安法》和在2023年制定《維安條例》後,這個情況已經初步得到改善,基本上老師不會再散播宣危害國家安全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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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我個人觀察,在幼稚園生和小學生,已經是非常正常,中學生和大學生的轉變還需要時間。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接受訪問時提到,要推廣年輕人到內地交流實習,親身體驗,才能增強對祖國的理解。

他指部分年輕人未去過內地,就道聽途說、先入為主以為內地很落後:「以為內地周街乞兒,以為內地講句說話都唔俾講。其實去到內地第一件事就發現自己係『港燦』,買嘢食都唔識點樣俾錢。」

鄧局長的評論,道出年青人對國家的認識和認同,非常重要。

第三,要加強反恐。

《施政報告》提到要加強落實聯合國有關打擊非法製造和販運槍支的議定書,加強對火器和彈藥製造和槍支的管控,預防有組織犯罪和恐怖活動,計劃在2025年向立法會提交修定的《火器及彈藥條例》,規管火器和彈藥的製造和入口。

另外,《施政報告》亦提到會進一步擴展在罪案黑點安裝閉路電視,今年4月開始已在旺角15個地方安裝15組閉路電視,今年年內會安裝615組,2025年會累計安裝2000組。

閉路電視對防止罪案以至反恐都有很大作用,之前的屠龍案已經充分表明,竟然有暴恐份子計劃在鬧市放置炸彈,意圖殺警及激起大混亂。

恐怖主義已經不是理念問題,而是現實問題,不要因為警方過去有效防止了恐襲的發生,就以為恐襲不存在。

總的而言,《施政報告》有一個居安思危的概念,在維護國家安全、反對恐怖主義方面,的確要警鐘長鳴。

步入由治及興的階段,維護國安和推動發展兩隻手都要去抓,兩隻手都要夠硬,不可偏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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