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美国的选举人团制度,只要获得26%的支持率,就可以大选获胜

不知为何,美国总统选举不搞选举人团支持率调查,而搞全美国的民意支持率调查?其实美国总统选举并不是一人一票,而是选举团人制度,在美国总统选举中,并不要赢得多数人的支持,极端情况下,只要赢得26%人口支持,就可以获胜,而即使获得76%支持率的人,也可能失败。所以美国总统选举只需要在多数州小胜即可,无需大胜。

极端情况,只要在人口占51%的州,获得51%的选票,其他人口占49%的州,哪怕一票不得,也会在大选中获胜,另外一方,即使获得总人口74%的支持率,也会失败,因此在美国民意调查的支持率相差10%,也不意味着胜利已定,这不是抽样调查不准,只是美国总统选举并不要求多数人的支持,只要多数选举团人支持,多次调查的结果还是科学可信的。

如果调查机构把民意调查支持率,转化成选举人团支持率,其结果一定是可靠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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