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独走打击伊朗?美国又来心理战

6月20日,伊朗宣布击落一架侵入伊朗领空的美国无人侦察机。不久,美国官方证实了这一消息,但强调无人侦察机并没有进入伊朗领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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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角大楼声称被伊朗击落的美军无人机是在国际空域飞行

从特朗普政府退出伊朗核协议,加强对伊朗制裁以来,美伊关系持续紧张,而伊朗击落美国无人机后,地区紧张态势进一步加剧。

20日,美国高层连续开会,讨论美国对伊朗政策。21日,《纽约时报》放风说,特朗普曾经下令对伊朗发动军事打击,但由于遭到强烈反对意见,在最后时刻撤回了命令。

《纽约时报》消息透露后,美国各大媒体纷纷转发,造成一种极其紧张的气氛,让人以为伊朗能暂时免于军事打击,只是因为特朗普政府中还有分歧,如果特朗普下定决心,战争随时可能爆发。

但仔细分析一下,就知道这很可能是美国媒体的一种心理战。

事实上,特朗普并没有权力直接对伊朗这样的地区大国发动军事打击。

按照美国宪法,美国总统是美国军队的总司令,有权向美国军队下达作战命令。但是在事实上,这种权力是非常有限的。

首先,美国国会因为越南战争中总统军事权力不受控制,不断升级战争规模,导致美国陷入越南战争泥潭的教训,在70年代通过法律,大大限制了总统的军事权力。

1974年的《战争权力法》规定,总统在发布作战命令前,需要和国会领导层磋商,之后要定期向国会领导人报告,如果国会两院通过决议,可随时终止总统的作战命令。

时任总统尼克松认为该法律大大削弱了总统的权力,动用否决权予以否决,但被国会的三分之二多数推翻。

其次,美国总统在下达作战命令时,并不是直接给军队下令的。按照程序,美国总统要先和总统的最高军事幕僚参联会主席讨论,再和国防部长磋商。之后,总统下令给国防部长,国防部长下令给军队。

如果国防部长不同意总统的命令,可以辞职,而总统必须再找一个国防部长来才行。而新的国防部长上任,又先得过国会这一关。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国防部长不只是总统的内阁成员,也是代表国会对国防权力的监督。

也就是说,从美国宪法的字面意思看,美国总统是军队总司令,但实际上要受到美国国会的重重约束。在发动战争这种重大问题上,美国总统事实上只是美国国会,也就是美国统治集团整体意志的执行者,并不能独断专行。

特朗普如果要对伊朗发动军事打击,他首先要和国会领导层磋商,还要取的国防部长的支持。即使共和党领导人追随特朗普,民主党领导人也不会支持。特朗普对美国国会缺乏足够影响力,这么大的动作,根本不可能保守秘密。

对于美国统治集团来说,如果这种放风对伊朗施压成功,当然是惠而不费;如果施压不成功,损失的也是特朗普的信誉。怎么看都不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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