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星臣|为什么要研究和倡导小农经济

历史是现实的镜子,对现实问题的理解必须有历史的眼光。中国的小农经济伴随着中国五千年农耕文明的发展依然存活在今天的中国乡村,这既是中国农耕文明历史的延续,也是中国国情的现实。中国是一个农业立国的国家,农业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人多地少是中国的国情,这一国情决定了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农户家庭经营生产方式的主体性。正是这种历史的延续和国情的现实,决定了中国小农经济在未来一个时期长期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而这种合理性和必要性也就强化了研究和倡导坚持小农经济的重要性。

一、何为小农经济

这里说的小农经济,既不是单纯的农业经济,也不是历史上的传统意义的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它是一个以家庭为生产单位的小规模经营的农户经济,简称小农经济,一种具体中国特色的中国式的现代小农经济。其主要内涵表现以下四个层面。

从产业结构上,这种中国式的现代小农经济,是以农业为基础,农业、乡村手工业、乡村的商业和服务业等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小农经济。具体来说,就是以传统农业(含种植业、养殖业)为基础产业,辅之以农村的手工业(包括农产加工业、传统手工工艺业以及简单的制造业)、小型商贸服务业(包括乡村旅游、电子商务以及建筑、商品零售、乡村物流)等“副业”的农工商相结合的多业融合共生(即现在人们所常说的1+2+3的乡村“六产”)的小规模农户家庭经营的经济形态——一种“农业+副业”、“主劳力+副劳力”的多业态共生、低门槛准入的中国式小农经济形式。当然,本文中所说的“小农经济”的内容,主要是基于农业这个视角来进行相关阐述的(下同)。

从生产方式上,这种中国式的现代小农经济,是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与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相结合的小农经济。即在保留中国传统农耕文明精髓的基础上吸收西方现代农业生产工具和技术的一种现代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具体来说,就是这种中国式的现代小农经济在农业生产上,既要尊重农业生产自然性(阳光雨露)、季节性(春种秋收)、地域性(水土与气候差异)和生态性(植物动物微生物的生态循环)的“原种、原种、原味”的绿色生态农业生产伦理,也要吸收包括现代农业生产装备、生物和智能化信息(数字农业)技术等西方现代农业的成果,在减少和降低农业污染和农产品健康风险的基础上,实现农产品总量和效益的双提升。

从经营规模上,这种中国式的小农经济,不是分散的家庭作坊式的小农经济,而是基于一定的收益/投资机会成本风险计算的具有一定经济收益的小规模经营的农户经济。比如,在农业生产规模上,不是现在的农田地块分散、零碎且人均不到一亩、户不到均十亩地的小农户经济,而是人均不少于10亩、户均在50亩左右(但不超过100亩)的小规模生产的农户经济。

从生产目的上,中国式的小农经济已不再是满足生产者(农户)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而大多数生产者(农户)的生产目的是为了将产品用于市场交易的小规模经营的农户经济。

总而言之,这种中国式的小农经济为留在农村的4—5亿人口提供了更宽泛的生计渠道,更多的就业选择机会,它凸显了这种中国式的小农经济在解决农民就业上的有效性。这就是为什么说中国式的小农经济将会在一个时期内长期存在的原因所在。

二、为何要研究和坚持小农经济

认识中国的小农经济尤其是中国的农业问题,就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小规模经营的农户经济——小农经济——将是一个长期在中国存在的现实。正如原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陈锡文所言,小规模经营的农户经济在相当长时期内仍将是中国农业的基本面,而要改变这种小规模、分散的农业经营方式,是需要制度和技术进步为条件的,也是需要时间的,它将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需要有足够的历史耐心。因此,“小农户”仍是我国农业生产经营主要形式。这也是为什么要研究和坚持中国式小农经济的关键所在。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食为政先,农为邦本”,这句话出自北魏时期的农学家家贾思勰的《齐民要术》一书。它强调的是农业生产尤其是以粮食为主要农产品(食物)的农业生产对人类个体、国家和社会的重要性。中国是以农业立国的国家,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是安天下的产业,自古以来都视为经济之中枢,治国之要务,所谓“凡有地牧民者,务在四时,守在仓廪”(《管子·牧民》)。

尤其是二十一世纪的今天,面对百年未有之变局,面对中国这样一个人口大国,农业的安全,粮食的安全,更是攸关民生国计之大事。农业稳,则国家强;农业丰,则社会安,依然是今天小农经济存在的最重要的历史经验和现实凭借。

农民是一个庞大的群体。从社会经济学的角度,评价一个社会或国家的经济制度、经济活动方式的优劣和合理性与否,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看这种经济制度、这种经济活动方式,在多大程度上解决了当时生活在这个社会或这个国家中的人的生计与就业的问题。中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农村人口一直都占中国人口总量的大多数,直到上世纪末这一现状才得以改变。但即便如此,中国的人口超过了14亿,城镇化率达到了70%,也还有4亿多人生活在农村,农村人口在中国人口中的比例依然是一个庞大的基数。

这一点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中可以得到证实。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中国大陆地区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9.0199亿人,占63.8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5.0979亿人,占36.11%。面对这一个庞大的农村人口基数,农民的生计和就业就成为社会要着力解决的首要问题。而事实证明,中国的小农经济恰恰是解决这个问题的不二选择,至少在中国的当下是如此。

人地矛盾是一个长期的事实。中国历史上就是一个人多地少的国家,这是中国的基本国情。这种人地矛盾主要表现为:人口基数大,非农业经济对农村土地需求的增长快,人均耕地越来越少。“人均一亩三分地、户均不过十亩田”,是当下中国农村耕地困境的真实写照。而且,这种人地相争的矛盾,在一个可以预见的时期内依然无法得到根本性的有效解决。根据第三次农业普查数据,全国小农户数量占到农业经营主体98%以上,小农户从业人员占农业从业人员90%,小农户经营耕地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70%。中国现在的农户有2.3亿户,户均经营规模7.8亩,经营耕地10亩以下的农户有2.1亿户。而在一些西南地区的丘陵山区,不但户均经营规模小,地块也特别零散。

这种人地矛盾,导致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农村土地经营方式的家庭化。所以,目前中国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规模总体还不大,仍然以小农为主。可以说,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小农户经营仍是我国现阶段农业生产经营的基本面这一事实。同时,也从另一个侧面证实了小农经济在中国未来一时期长期存在的合理性,也证实了研究和倡导小农经济的必要性。

家是一只“无形的手”。家,既是中国人的物理居所,也是中国的灵魂归宿。从本质上看,中国的农民是亲缘、地缘和传统的产物,以家为中心的集体主义伦理观成为中国农民一生奉为圭臬的生存法则和行为规范。人们因血缘而交往,因家而互动,家这只看不见的“无形之手”,也就成为了农民日常经济活动与生活的连接点和重要依托。

在中国,小农家庭是一个集生产、消费、教育、抚养于一体的社会基本经济细胞,“家是事业组织,家的大小是依着事业的大小来决定的”。因此,家对农民来说,不仅是农民的生活的场所,也是农民生产的单位,农民依靠家(包括家族)便可以基本满足他们的全部需要。事实上,在中国的农村,正是农民的这种对家这只“无形的手”的依赖,这种基于对家的责任与义务的简单朴素的认知,才使得中国的农民对小农经济的情有独钟,这也是小农经济在今天的中国乡村依然具有生命力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同样,中国乡村社会的民情决定了家庭是中国农业生产、决策和分配最适合的基本单元。小农户在中国长期存在,有其客观的必然性。所以,研究和坚持小农经济也就这种中国乡土民情下的客观必然性使然。

小农经济在其生产经营上有着自己独特的优势。从历史的经验来观察,小农经济最基本的经济单位一直是家庭,其生产、交换、积累和消费都是以家庭为单位来进行的。土地是这个细胞的经济命脉,男耕女织是它的基本经济结构。可以说,中国式的小农经济具有其持久的稳定性、分工的自然性、决策的灵活性和权威性,这些使小农经济具有其他经济形态不可比拟的优势。

这种优势,按照中国著名的经济学家吴敬琏先生的话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可以实现家庭内部劳动力的优化组合和优势互补,交易成本低;(2)决策成本低,家庭成员共享的信息比较充分,家庭决策具有快速、灵活、方便、权威和随机等优点,很能适应变化的情况;(3)承担风险能力强,家庭的血缘关系使其成员之间凝聚力强,对投资收益的计算也比较充分;(4)在家庭内部进行分配,节省分配成本,避免结算、计量、划分和监督等成本;(5)管理成本低,利用机会的成本也较低。正是由于中国式的小农经济采取家庭经营方式,使农业管理更加精细且因为无需外部监督而减少了人员管理的成本。在中国人多地少的背景下,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最大限度地提高了土地单位面积产出,所以越是人均土地少的地方,基于小农经济的农业生产的意义就越重要。

土地是农民最后的生存保障。民以食为天,食以土为本。土地问题一直是关乎国运、关乎民生的战略性问题。从历史的经验观察,土地对农民来说,它不仅是一种生产资料,也是一种生活资源,同时还是一份社会养老的保障。作为一种重要的生产资料,土地是农民的“活命”之本、保命之本,是农民命根子。对农民来说,失去了土地就如同失去了生计的本钱。同时,它作为一种社会养老的保障,是农民对未来的预期,是农民的“续命”之根。

所以,对于每一个中国农民来说,哪怕有一线希望他们都会尽力地去维护他们“活命”与“续命”的根本——土地的,更别说轻易的放弃。这也是导致农村土地一家一户分而占有与使用的历史与现实。而这一历史与现实,又恰恰说明了在中国未来一个时期内,小农经济作为中国农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存在事实的不可逆转。

三、如何推动小农经济的发展

小农经济作为中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种经济形态,作为一个时代发展的产物,其存在既有其历史发展的必然性,也有其国情民情和社情下的客观性。所以,要推动中国式的小农经济的发展,重要的是要形成推动和促进中国式的小农经济的发展体制、机制和舆论环境。

正视小农经济存在的长期性。关于这一问题前面已有诸多的论述,这里所要强调的是对中国式小农经济存在的长期性的正视主要是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判断。

第一、中国的国情。正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中指出的,中国人多地少,各地农业资源禀赋条件差异很大,很多丘陵山区地块零散,不是短时间内能全面实行规模化经营,也不是所有地方都能实现集中连片规模经营。“国情”决定了小农经济存在的客观性

第二,中国的社情。当下的中国社会,既不是一个传统的农业文明社会,也不是一个现代的工业文明社会,是一个“跨入工业文明时代”又 “保留农耕文明基因”的双重文明共存的社会。这一社情特征,决定了中国农业经济在现阶段只能是一种以家庭为单位的小规模经营的农户经济。“社情”决定了中国式小农经济存在的合理性。

第三、中国的民情。家庭是中国社会的基本细胞和最小生产单元,这就是中国的民情。这种民情凸显了家庭对农业生产经营中的价值。 这一点中国著名的三农问题专家杜润生先生曾这样说过,农业受自然界变化多端的多种因素的制约,需要有人细心地、随机应变地以高度主人翁的责任感来照管它; 农业的收益集中在最终产品上,这就要求把生产者的利益和最终经济成果挂上钩;农业的主要生产资料———土地是一种特殊的生产资料,要努力地养地,使生产者从长远利益出发,高度关怀土地。而中国的历史经验证实,无论是“高度主人翁的责任”,还是“高度关怀土地”,农户家庭都是最适合,除此之外的无人能出其右。所以,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中,一家一户的农户生产,可能还是中国会长期存在的一个历史现象,短期内不可能完全消灭掉。“民情情”决定了中国式小农经济存在的“可行性”。

创造小农经济发展的有利条件。虽然说在当下的中国,这种中国式的小农经济的存在有其客观性、合理性和可行性,但要倡导和推动中国式小农经济的发展,也需要相应的政策、机制和制度的支撑。具体来说:

一方面,要强化“三权分置”的农村土地改革方案,完善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为中国式的小农经济发展提供适度规模经营的土地政策空间。具体来说,就是通过对现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的资格权、经营权和收益权的“三权分置”,实现“人—地—权”的三者分离,将现在的分散性、碎片化的农村土地经营方式改变为了尽量连片、适度规模的农村土地生产经营模式,如现在一些地方倡导的“小田变大田”的实践,为中国式小农经济的发展提供适度规模的物质(农田土地)基础。

另一方面,要加快现有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进程,为提升中国式的小农经济提供“有效融合、分工协作”的产业发展机制。正如前面所述,中国式的小农经济并非单一的农业经济,是农工商、农文旅等多元化的小农经济形态。所以,无论是从国家层面还是社会实践层面都有必要着手构建一个类似“农道联众”提出的“五乡一平台”的产业发展路径,为小农经济的发展提供有效的机制保障。当然,这里所说的“五乡一平台”,分别是指“乡农”(乡村现代农业)“乡游”(乡村现代旅游业)“乡工”(乡村现代加工业)、“乡贸”(乡村现代商贸)和“乡流”(乡村现代物流业,如电商快递和冷链物流)以及乡村产业发展的“乡村数字化平台”,为农业食品安全的风险可控、农村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提供机制上的保障。

第三,要推进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与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的有效衔接,为提升中国式的小农经济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具体来说,就是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模式推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育新型农民发展农业。

推进小农经济的现代化。从人类发展的历史进程来观察,现代化是中国式小农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而且,也只有不断地推进中国式小农经济的现代,这种中国式的小农经济模式才可持续性,也才有价值和意义。所以,必须处理好发展规模经营(现代大农业经济)和扶持小农户经营(中国式小农经济)的关系,加快推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往深一处来说,就是既要认清小农户家庭经营很长一段时间内是我国农业基本经营形态的国情农情,又要把准发展规模经营是中国式小农经济走向现代化必由之路的前进方向。一方面,要通过完善针对中国式小农经济发展的扶持政策,加强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使中国式的小农经济在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具有平等的发展机会。另一方面,通过资源、要素、技术、市场需求在农村的整合集成和优化重组,推动中国式小农经济活动中的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三链重构”,把中国式的小农经济引入现代农业经济发展轨道,实现中国式的小农经济的现代化转型。

500

廖星臣(廖星成),乾元乡村研究中心创始人。曾任香港中文大学访问学者、湖南省农村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浙江师范大学农村研究中心访学专家及兼职研究员、北京绿十字副主任和半汤乡学院乡建研究院执行院长。主要从事乡村建设的实践与理论研究。主要作品有:《中国三农问题报告》(合著)、《溪口古村落经济社会变迁研究》(合著,主笔)、《湖南省县域发展研究报告》(合编)和《湖南省城乡一体化研究报告》(合编)以及《农理》(合著、主笔)、《把农村建设得更像农村(理论篇)》(合著,主笔)、《重塑乡村》(合著,执行主编)、《设计 改变乡村》(主笔)、《乡村振兴农道方案》(执行主编)、《郝堂·茶人家》(主笔)和《中国乡建学概论》(合著,主笔)。待出版的作品有《中国式小农经济》(合著)以及《渭源模式》和《中园模式》。

站务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