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3万元!国内开出首张金融信息服务反垄断“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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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期待更多“重拳”

作者/  IT时报记者  郝俊慧

编辑/  孙妍

9月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出的《宁波森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的处罚决定》(以下简称《处罚决定》),至此,这次历时一年半的“反垄断调查”落下帷幕。

《处罚决定》中,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明确,宁波森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滥用中国境内单一货币经纪公司债券声讯经纪实时交易数据销售市场支配地位”成立,并对其处以2022年度销售额2%的罚款,计人民币4532782.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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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目前我国金融信息服务领域的首例反垄断案例。不过一位业内人士对《IT时报》记者表示:“金融信息领域的垄断现象并非只有这一起,全行业反垄断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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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益增值的货币经纪数据

《处罚决定》对此次反垄断调查中的“相关商品市场”做了精准定义——“中国境内单一货币经纪公司债券声讯经纪实时交易数据销售市场”,这个看似“冗长”的名词背后,是我国当前的债券交易市场现状。

与股票一样,债券也是一种融资手段,政府、企业、银行等债务人为筹集资金,按照法定程序发行,并向债权人承诺于指定日期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一级市场的已发行债券,可以通过二级市场的债券交易获得流动性。

不过,不同于可以在沪深北交易所公开自动化交易的股票,债券交易市场仍是撮合交易,货币经纪公司便是为基金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债券交易、外汇交易等经纪服务,并从中收取佣金的公司,其经营牌照由监管部门批准,为特许经营。

目前国内共有6家货币经纪公司,分别为上海国利、上海国际、平安利顺、中诚宝捷思、天津信唐和上田八木经纪,可简单类比为股票市场中的券商。

在瞬息万变的债券交易市场中,合适的交易机会稍纵即逝。由于各货币经纪公司业务能力不同,可获得债券交易报价的数量及成交量存在一定差异,产生的实时交易数据具有唯一性。也就是说,基金公司或银行如果能获得所有货币经纪公司的数据,便可以从中挑选出最适合自己的债券产品。

近年来,我国债券市场取得了长足发展,债券发行规模持续扩容。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1月末,我国债券余额159万亿元,近5年的年均增速高达13%。

嗅觉敏锐的森浦发现了其中的市场。经过几年发展,森浦成为国内唯一一家债券声讯经纪实时交易全数据产品金融信息服务商,也称债券信息服务商,拥有全部六家货币经纪公司的实时数据,旗下平台QB(Qeubee)也成为国内利率债市场使用率最高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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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事实:独占数据 拒绝交易

之所以在市场中独占鳌头,是因为森浦在获得货币经纪公司数据时,采用了“排他性”手段,从而确保了自己在市场中“唯一全交易数据信息服务商”的地位。

简单理解,债券即时信息服务商是集合货币经纪公司的实时市场数据后,分别按照不同券种和需求生成数据产品,然后售卖给债券的需求方,是金融信息服务的一种,除了森浦,市场上还有其他金融公司提供类似服务。但拥有六家公司全部数据的,此前只有森浦一家。

《处罚决定》中写到,2013年4月开始,森浦逐年与某货币经纪公司签订独家数据销售协议,获得其实时交易数据的独家代理销售权。而这家公司的成交市场份额在各货币经纪公司中占比最高,其生成的实时交易数据是(下游)生产加工不可替代的生产要素和原材料。

随着国内债券市场的飞速发展,市场对债券声讯经纪实时交易数据的需求日益增长,其他金融信息服务商开始向森浦提出购买其独家代理销售的某公司债券实时交易数据,但均被拒绝。

调查中,森浦承认拒绝交易是为了阻碍其他金融信息服务商进入具体券种债券声讯经纪实时交易全数据服务市场,排除下游市场竞争。

《处罚决定》中确认,由于拒绝交易,不仅使下游市场具体券种债券声讯经纪实时交易全数据产品的供给减少,限制了债券交易机构和投资者的自由选择权,而且通过设置最低交易金额,对交易相对人在交易时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损害债券交易机构和投资者合法利益。

 “对于中小基金公司影响尤其大,”一位金融机构人士告诉记者,一些中小规模、寻求稳定回报的债券交易机构和投资者,一般仅就国债等相对稳定、安全的债券券种进行投资,也只需要相应券种的数据产品,但森浦设定的最小交易额,往往“迫使”这些投资机构购买了并不需要的产品。

《处罚决定》中将森浦的“没有正当理由实施了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的行为”确定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最终,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裁定,根据森浦2022年度2.266亿元的销售额,处以2%的罚款,共计人民币453.278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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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数据价值感逐渐拉满

最近两年,监管部门对货币经纪市场连发新规。

2023年3月份,Qeubee向用户发出公告称,因不可抗力原因,暂停对外数据服务。从《处罚决定》披露的时间点来看,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是在2023年3月对森浦启动立案调查。

一年多来,从监管部门和市场的各种举措和反馈来看,金融数据作为生产要素的市场地位愈发明确,数据的价值正在充分释放,数据流通交易行为和数据要素市场的规范也正在加速推进。

2023年8月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人民银行、证监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外汇管理局五部门发布《关于规范货币经纪公司数据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货币经纪公司按市场化原则与金融信息服务商等商业机构开展数据服务合作,对数据服务合作方建立并实施准入、评估和退出机制,确保其依法合规使用和管理数据。

同时,五部门公布了一份货币经纪公司可提供数据服务的机构名单,包括9家金融基础设施、3家估值机构、33家境内信息服务商和32家境外信息服务商。相较此前,新名单无论数量还是机构类型,都有了大幅增长。

而在《关于规范货币经纪公司数据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布的同时,还有一篇名为《货币经纪公司提供数据标准》的附件,对货币经纪公司可对外交易的数据从定义、内涵以及提供范围做了更明确的要求。比如,不得从事数据垄断行为或与第三方达成排他性数据合作;比如,除成交意向价格以外的成交意向数据不得向金融信息服务商等市场主体提供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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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两份文件综合来看,对于货币经纪公司的数据,监管方明确了可交易的数据范围,这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确权”,以往坊间对于货币经纪公司可否将数据用来交易也有争议。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在放开市场可交易机构范围的同时,也明确了限制条件,尤其是明确了根据发送对象的机构职能和使用目的,对货币经纪公司的数据实现差异化、层次化管理。

一系列措施反映到市场中,是数据的价值感在拉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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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有“阴影”需驱散

去年11月,有媒体报道,六家货币经纪公司开放了数据购买,但每个公司的数据报价为200万元/年,这意味着,如果要买齐六家公司的所有数据,需花费1200万元。

一位业内人士确认了这个数字,他告诉《IT时报》记者,经过“反垄断洗礼”,行业内可获得的数据质量较之前有明显提升,不过价格也水涨船高。

“比以前大概贵了1倍,受影响最大的应该是金融信息服务商,他们之间的市场竞争非常充分,在全数据才真正具有价值的债券实时交易市场,为了不失去客户,必须购买全部数据。”正因如此,尽管可交易数据的机构增至77家,但较高的报价也“劝退”不少机构。

金融业务大多是国家金融监管许可经营项目,金融机构亦大多通过审批制成立,牌照是稀缺资源,因此金融数据作为生产资料,也天然具有不可替代性。上述业内人士透露,一些金融债券领域有着半官方背景的金融基础设施,每年收费金额在400万~800万元之间,对金融机构和金融信息服务商来说,同样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上述人士认为,金融数据市场的壁垒仍然很高,需要更多的开放。

今年以来,货币经纪市场持续震动。

2024年7月1日,《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费用管理规定》正式实施。按照新规,基金管理人委托货币经纪公司为基金提供经纪服务的,相关服务费用不得从基金资产中列支,而是由基金公司自担。

公募基金降费之后,此举被认为是监管层推动高基金公司更大程度让利于基民,由此产生的衍生效应是,基金公司可能倒逼货币经纪公司降低交易佣金。

9月12日,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间市场货币经纪报价及数据展示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经纪商应当确保经纪数据的使用符合监管规定。经纪商仅能根据交易机构的委托发布报价信息,不得私自修改交易机构报价,不得发布虚假报价,或在开盘等时点发布已失效的历史报价。

一套组合拳打完,这场由数据引发的反垄断案,或将成为搅动整个货币经纪行业的加速器,而人们更希望,这股“反垄断之风”能吹散更多的垄断阴影。

排版/ 孙妍

图片/ 东方IC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来源/《IT时报》公众号vit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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