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和医保制度不够给力,变革需抓紧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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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和医保制度不够给力,变革需抓紧实施

首先我们必须承认医疗保险制度构建之初它的积极作用,它首先是填补了私企职工的保障空白,并接替国企原有的企业报销制度。尽管相比国企全额报销的制度,它的保障程度是倒退了。它的出现为国家构建面向全民的平等的医疗保障制度提供了制度前提,即它一定程度打碎了福利待遇的城乡差别。而且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医疗保障的实际报销程度在持续提高。因此它对于稳定社会的作用不容抹杀。

在进入正题前,我先讲讲不久前从武汉同事那听说的一个问题。和我在同一条产线的同事和我闲聊时,说了这么一个问题。就是武汉的大医院对前来就诊的感冒病人的,要做全身检查,才予以开药治疗。一个感冒治疗费用最终会达到2000以上,这种问题在武汉很普遍,并且其费用由于不是住院,实际必须自费。这个问题所反应的,实际是医院以诊治检查名义来搞钱,医院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因为国家投入不够,医院要维持就必须自己想办法弄钱,而过度诊疗检查实际就是为了弄钱。这个问题目前已经开始对民众的消费能力和消费欲望构成威胁,就拿武汉大医院一个感冒两千多来比较,这笔费用意味着武汉很多本地工薪阶层半个月工资。如果是那些严重的疾病,过度诊疗和检查带来的自费费用的增加,将严重的抵消医保报销制度对一般民众的保护力度。而且也将过度透支医保基金。这个问题已经到了,该想办法解决的时候了。

对这个问题的解决,我比较同意李玲教授的思路,就是要让医生专注看病,从而为患者和国家节约,以实现医疗保障事业和社会运行的良性互动。只是李玲教授期望通过国家全额报销的方式(即免费医疗的方式)来达到解脱医院医生的目的。而我个人认为,这个目前学术界对现阶段能不能实施存有异议和争论。医保制度改革和医院诊疗制度改革,需要互相配合,需要立足于现有条件,尽力排开各种争论的干扰。因此我提出个人一些不成熟的设想。

1国家可以考虑通过对医院的人均诊疗成本控制考核,(至少要细化到具体的疾病的单次救治成本)同时对达标的医院予以必要奖励(例如对节约的医保基金,全部或部分奖给医院)以为医院解决全部或大部资金缺口问题。医院内部,应考虑更加注重对病人成功救治的考核奖励制度的构建,搭配适当的救治成本考核,以实现对医生诊疗行为的必要约束。

2医院改扩建需求,国家地方,应该统筹提供。从而避免一些医院为了还改扩建自筹的钱去过度医疗和检查。

3当总体医疗事业的节约程度足够,且人均诊疗费用和自费费用降的足够低的时候,应考虑实施落实李玲教授提出的免费医疗设想。

4应维持医疗卫生事业从业人员相对高的收入

鼓励从业人员凭自己的技艺和劳动付出获得较高水平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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