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才是由专业建筑设计出的小区建筑工程图

【本文来自《我家附近步行街私自把防火通道封死出租,我举报两年了,累计九次,但就是不改》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 噩梦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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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观网发不了大图片,这个图片有点小,您就凑合看吧。

    图里面我用红框标出来五个区域,这五个区域都是消防通道,现在的情况是全部都被占用出租。

    尤其是最下面第五个,这个原本是车库地库的出口,现在已经被填平出租了,甚至它们还想把这个通道的两侧都封上,这是所有情况当中最恶劣的行为。

你这个只能算是小区平面示意图。消防车道、消防疏散通道是要根据建工图为准的,直接上图例:

小区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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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才是由专业建筑设计出的小区建筑工程图,该工程图是后期小区勘定面积计算公摊和套内面积的唯一合法依据。

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建工图图示标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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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红圈部分,这个小区也是2017年以后建成的小区。

因为国内绝大部分商品房小区都是预售制,小区示意图和最后的建工图差异会比较大,无论建筑内的建工图还是小区建工平面图,判图规范都是《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50104-2010),最终判断标准都是建工图,而非开发商的示意图,即使是挂在规资局网站的工程规划图,和最终实际建成并经过审图和现场审核的一定会有出入,而最后办理产证的一定是以最终建工图出图为法律依据。不论哪一级处理,都是遵循以建工图纸为依据,结合现实情况。

最后你说的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改变物业用途占用全体小区业主公共区域。这个每个地方对于此类产权的划归、使用都不尽相同,我这里只以上海为举例。

地面区域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但地下区域和车库以及地下车库车道需要根据产权判定。如果在开发商的产权证明上注明该区域属于配套、共有等,则该区域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物业无权占用他用。但地下车库和车道在法理上并不是天然规定属于全体业主,仍然需要看后续证据和说明,如果产权证明无特别声明该处已经分配或者划归全体业主所有,或者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中明确约定,或者开发商以公告形式声明,则该车库、车道区域属于开发商独有。如果物业属于前期物业(未成立业委会),则物业有权利根据和开发商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将该处使用。所以你说的物业私自占用改造收取费用,需要根据各方产权证明、有无约定等才能论断。到目前给出的无论是图纸还是说明都不支持的你的投诉主张。

最后,公安(经侦)受理案件,不等于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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