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律为王

社会工作林林总总,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军事、法律、文学、艺术、产业、商贸、道德、外交、网络、智能、教育等等,五花八门,但在这五花八门中,人们总认为政治是纲,其他都是目,纲举目张,抓好政治一切都好了,所以相当大的精力都放在抓政治上,这没错。

比如中国现在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但这个中心不是纲,纲还是政治,不抓好政治,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就不能保证,所以经济建设方面的每一次波折,背后都还是政治的力量,进一步比如中美之间发生的经贸矛盾,包括科技矛盾,背后都是政治矛盾。

政治确实很重要,但有一种工作比政治还重要,那就是法律工作。一切工作都要有秩序,而法律就是提供秩序的,政治也要有秩序,有法律保证的政治才能更好的完成政治的工作。看看各国的《宪法》,《宪法》首先就是对各国的政治做出根本的规定。

人类社会经历了几千年的发展,政治一变再变,而法律自有他不变的内容,古希腊对法律的认知、古罗马的罗马法都影响几千年了,法律持久而坚挺;现在全世界一二百个国家和地区,千万种文化,形形色色的社会发展形态,但看看各国的《宪法》主体内容大同小异,法律普世而高度概括。由此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在社会工作方面,法律为王,没有法律不行,因为法律提供秩序。

人们一般说的法律无外乎三个方面,一立法,审议制定法律,二普法,让大众都知道法律,现代社会还有一个让大众都理解法律,毕竟不教而诛谓之虐,三执法,也就是对现象、对事、对人落实法律,但这可以说都是法律的现象。

而法律还有一个本质的东西,那就是法律的精神,尤其在立法和执法中,法律精神极其重要,没有法律精神立不好法,没有法律精神执不好法,所以法律精神是法律的本质,法律的本质不是阶级性。

在执法上法律精神体现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上,还体现在法律的自由裁量权上以及西方陪审员制度上,但这仍可能只是执法现象的体现,因为他确实可能是来自于法律精神本身,也可能来自于某种压力,包括政治的、经济的、法律的,他不这样不行。

在立法上法律精神体现在对法律的认知,对法律的神圣、庄严、崇高的敬畏,认识到法律是一切的秩序、价值、进步的保证,没有法律就没有一切的秩序、价值和进步。

但法律的精神有相当的部分是天生而具有之的,这说起来很可悲,不过是事实。不过法律精神除了天生而具有之外,也可以熏陶而具有之、学而具有之以及困而具有之,虽然没有天生具有之的纯粹,马马虎虎也够用,比完全没有是好上千万倍。

我说法律的精神有相当一部分是天生而具有之的,是有根据的。古希腊是小国寡民社会,约法三章就够用,而事实上是很多学者或说是思想家架空社会探讨法律,搞得很高大上,把法律和正义结合起来,知道在法律上限制王权,搞权力制衡,并保护公民的权力,甚至让公民参与制定、监督法律;中国的法律也很悠久,但王权一直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而且中国历史上的法律只有统治者的治下权力,被统治者什么权力也没有,更不要说参与制定、监督法律了。

中国历史上关于法律的认知只有具体的法律条文,而从不涉及法律的精神,不知道法律之内还有法律精神,所以没有人写出像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似的著作,对法律精神的认知基本等于零。以致到现在,中国人看《论法的精神》一书基本等于看天书,不知道法律还有精神,更不知道法律精神恁么深奥。

我所说的法律精神有相当一部分是天生而具有之的天生一词,主要有两个意思,一可能是民族方面的,有关学者可以研究,一可能是原生文化方面的,有关学者更可以也更应该研究。按中国人的聪明程度,民族方面的原因应该不存在,原生文化方面的原因的可能性极大,追究起来应该往三代以前找,不能总是责怪儒家和批评西方资本主义侵略中国打断了中国传统文化发展后不了了之。

中国现在社会发展很好,但存在问题也不少,很多问题一追究深层原因,缺乏法律精神的就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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