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的本质是培养消费者的习惯性,而不是让人舒服

【本文来自《欧洲媒体评论欧洲杯上大量中文广告现象,尖酸但也不乏有些道理》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作为一个曾经的广告从业者,谈点业内常识。

广告从来就不是让人舒服的东西。

广告就是要侵入消费者的时间和空间,就是注意力经济。

广告做的再优雅再内涵,如果不能让消费者在5秒内注意到,都是白扔钱。

消费者理解不理解广告的内容,并不是第一位的。

因为真正要理解一个事物不是5秒钟就能决定的。

广告只是把这个事物不断的重复刺激消费者的感官,最后让消费者习惯而已。

其实大部分消费者不是理性消费,而是习惯性消费。

消费者不会去对一个商品进行超过3个月的技术和价格调查,然后去采购,这太专业了,只在企业行为里出现。

消费者的购买决策是习惯支配的,例如你要买洗发水,你脑子中肯定有见过最多的那几个广告宣传的产品,你不会去把全世界的洗发水性能价格都比较一遍再去购买,你没有这个采购成本,你只能依靠习惯,就是最多的影响到你的商品,你就偏向购买。

广告的本质就是这个,培养消费者的习惯性。

就是不断的重复刺激,让消费者记住形成习惯。

所以,能让消费者吐槽的广告真的是最好的广告,因为消费者反映强烈,记忆牢固,会形成习惯。

这是广告的唯一真理。

因为没人爱看广告,从来没有听过任何人说爱看广告,哪怕是世界上最大的企业的广告照样没人爱看,大家都会跳过超长的广告。

这就要求广告必须足够短,在大家跳过前让大家看到;这就要求广告必须足够吸引人,在大家5秒的注意力下留下影响。

所以,最有效的广告是:高频率、强对比、能形成习惯性记忆。

当然,广告只是广告。

广告只能让消费者购买第一次,而培养消费者的重复购买的是产品性价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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