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民主,选举=丛林法则。还有人拿选举制当成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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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到现在还有人在拿选举制当成宝贝。  

今天就从逻辑上给大家普及一下这点简单的常识。 

 先说结论:选举≠民主。选举=丛林法则。 

 首先,什么是“民主”?  人民当家做主,这个是大家公认的定义吧?没有什么歧义吧?  

当家做主是什么意思?  就是当主人说了算,这个也没有歧义吧?  

人民是什么意思?人民是所有人的意思吧?一个人不能代表人民吧?一个人叫个人是吧?  

丛林法则是什么?  以大欺小,以多欺少,以强凌弱,弱肉强食,这些就是丛林法则吧?大家都没有歧义吧?  

好,那么选举制是什么?  

大家一人一票进行选择,票多的胜票少的;这点没人有歧义吧?  

那么,选举制和丛林法则是不是一样的道理呢?  

对啊,都是以多欺少,以强凌弱,以大欺小;总不能说谁票多谁输吧,肯定是谁是少数谁输,谁人少谁输,谁力量小谁输。  

决定丛林法则的是多少强弱的对比,决定选举制的同样也是多少强弱的对比,那么,选举制=丛林法则,这个结论是肯定的了。 

谁告诉你选举制是按照公平正义来决定结果的?  

一人一票,是按照票数来决定结果的,可不是按照公平正义来决定结果的。  

谁告诉你人们选择投票是根据公平正义来投票的?  

人们选择投票是根据自身利益来选择的,不会是为了公平正义,这是基本常识。  

简单来说,大家都知道美国是依靠屠杀印第安人抢地建国的,那么,现在美国进行全民投票,决定是否把国土还给印第安人。

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把美国国土还给印第安人是公平正义,但是美国人会投票通过吗?  肯定不会,那样美国人去哪里?不就是自杀了吗?  

所以,投票是肯定按照自身利益而投的。  

那么,选举制就是大部分人的利益战胜小部分人的利益这样的道理,这就是丛林法则嘛,以多胜少、以强凌弱、弱肉强食而已。  

只不过换了一个名称而已,智障们就天天呼喊选举制才会保障自己的权益,除非你的权益永远在大部分人一边,否则,选举制只会损害你的利益。 

 例如,咱们几个人玩选举制,我提议去你家吃饭不掏钱,好,选举结果是你一个人反对我们都同意,那么,这个选举结果是对你有利的吗?是公平正义的吗?你要不要遵守选举结果呢?

这个选举结果对你是不是丛林法则呢? 

真的的民主制度只有一种,那就是协商制度。  

什么叫协商?  为取得一致意见而共同商议,这个没有歧义吧?  

也就是说,协商的结果是大家共同同意的,也就是说是满足了全体的利益的。  

所以,协商制度才是真正的民主制度。  

例如,咱们几个人玩协商制度,我提议去你家吃饭,你提出条件,大家需要掏多少钱买多少东西,你才会招待大家。咱们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我们去买菜买酒,你负责做饭,最后大家高兴的在你家吃了饭。

这个就叫协商制度。  

很可惜,目前协商制度并不在人类的体制中占据主流地位,希望人类能最终把协商制度发扬光大。  

当然,再有把选举制当宝贝的,那就是智障,朝三暮四,换个名词就把丛林法则当民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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