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农民工集体退保的事情

这事其实当时就有采访报道,后面也有回访。如果你只是屁股问题,为批判而批判,那就什么都不用管。如果你想了解当时这件事的来由,可以了解到更深入。

2009年12月22日通过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跨省就业,除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外,还转移12%的单位缴费。胡晓义表示,转移部分单位缴费是考虑到地区间社保基金的平衡。如果转出地只转移个人缴费,不转移单位缴费的话,那么转入地将来要承担这些人支付养老金的责任,其资金肯定会发生短缺。而对个人来讲,并不影响个人养老保险权益的累积,也不影响个人养老金的计算。这是因为,个人养老金的计算是根据本人缴费的多少和缴费年限的长短来计算的,跟地区之间的资金转移没有直接关系。

  针对农民工退保问题,胡晓义表示,不退保是为给参保人员将来争取更大利益,个人缴费不会“打水漂”,只要是本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不论什么时候,都会保全利益。即使缴费年限不满15年、从此以后再也没有参保和续缴,只要是个人缴费的部分,会连本带息退给本人。

  此外,不管农民工中断就业多久,参保地方的社保经办机构都将一直为其保留参保关系和个人账户,并且继续按照国家规定计息,等重新工作后继续为其累计计算。对农民工返回城镇就业并且继续参保缴费的,都要将其养老保险关系连续计算,只要满足了国家规定的领取待遇的年龄,满足了缴费15年以上的条件,就能跟城镇职工一样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待遇。  

       “参加养老保险,享受福利那都是十几年之后的事情,很难预料;而且我的工作地点经常换来换去,养老保险转移会很麻烦现在最踏实的就是把我要交保险的钱牢牢攥在手里,等着下个月回家过年,但是现在的政策已经不允许退保了。”广东深圳一家服装厂的打工者周继兰,在与记者的通话中,流露出些许遗憾。

      何宇表示,现在在执行新规的过程中,最大的难题就是打工者对新政策的不理解,因为他们自身一直处于漂泊状态,认为拿到手里的钱才是最真实的,部分打工者对养老保险怀有一些不信任。按照往年经验,今年春节前还会有一波要求退保的高潮,从管理层来讲,将会继续深入工厂一线对工人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 

这个观点也得到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的证实,他预计转保政策实行整体上会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就是从政策出台及其后的半个月,也就是此时是最紧张的关键期;第二阶段则在农历春节前后,节前要求退保会再现一个高潮,节后转入地社保接续则会面临压力;第三阶段则是巩固稳定期,等政策完全被认同,预计会需要3年左右时间。由此测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新规,要普遍消除误解,实现正常、常态化全面实行,应该在2013年。  

之前,由于制度设置的原因,多缴多得的机制在外来打工者身上没能实现,这无疑降低了这些劳动者参保缴费的积极性,这也是农民工在离开一个城市时选择退保的主要原因。”何宇说。对跨地区流动就业的劳动者特别是总规模已达1.5亿人的进城农民工来说,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之前一直不顺畅,许多人在不同城市和多个时段就业参保,而缴费年限不能累计计算,使他们在进入养老时利益受损甚至无法得到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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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注意时间,这件事已经是2009年的事情了。而那篇文章所谈论的群体是60岁以上的农民工群体,这些人外出打工要早的多,也就是人家已经在外打工10多年乃至20年以上了;

其次过去的外出打工群体本来就是农村劳动力为寻求更多现金收入的群体,其家人无论是父母子女甚至有些包括妻子(俗称的386199部队)都在老家。子女读书教育生活,父母生活都非常依靠打工者寄回的收入。人家不是个人,你现在以个人为中心,觉得自己打工为自己,那是你现在的想法。当年的人还没有变成个人中心主义至上。当年城市就没有准备如何解决这些打工者群体的子女读书和父母养老的问题,这本身就是缺失。其实也是整个转移支付制度设立的原因,否则是不存在什么劳动力红利的。无论是子女教育还是父母养老都是由打工者的老家所在地区来支撑,而当时的经济政策不支持后者有自己稳定的经济来源,所以需要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但这也是管大不管小,大项能管而已。

再者文中也提到了整个政策是分阶段执行,异地转移很麻烦,很多时候是无法真正落实到位的,导致劳动者参保的积极性低。

http://money.sohu.com/20100112/n2695287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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